物业经理人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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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职工聘任聘用制度

  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5)对院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别由分管副院长直接审核,院长聘任。副院长的专业技术职务直接由院长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医院和科室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并参照医院制定的关于行风奖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年度考核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精神,对职工实行试聘、缓聘、不聘或解聘。职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试聘概念:即为试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试聘:科室因故对有关人员实行试聘的,试聘期定为半年。在试聘期内,该员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其它补贴,但工资和年终奖只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70%。

  (2)缓聘:界于聘与不聘之间的,属缓聘。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无聘用岗位的。缓聘当年内晋升职称不予考虑。缓聘人员仍留原科室从事原工作,缓聘期不超过半年。缓聘期间享受岗位工资和50%绩效工资,奖金和年终奖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类人员的一半,由科室根据其在缓聘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缓聘期满,缓聘人员进行书面小结,经所在科室评议(考核),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职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无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属于不聘对象。不聘对象下岗后,可向外流动,自找职业,医院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3个月后即作辞职或自动离职处理。对要求继续留院工作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人事科安排试用工作,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无奖金。试用期满后仍无科室接受的,由医院行政会同院工会按《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或辞退。

  (4)用人科室终止聘任聘用关系的,属解聘。一旦解聘后,应同时确定给予缓聘或不聘,并按相应待遇处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关对象作出这一决定后,应尽快自行联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内无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给予不聘处理。

  6、若医生、护士岗位变动被医院聘任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奖发放。

  7、大中专毕业的见习医生、护士上岗五年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临时编制人员给予解聘或辞退;正式编制人员给予换岗。

  职工离岗退养制度

  1、范围、对象

  医院在编职工中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

  (1)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之内或男性职工工龄已满30年,女性职工工龄已满25年者。

  2、办理程序

  由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医院劝告内退的,由内退者填写《内部退养审批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科办理内部离岗退养手续。

  3、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在办妥离岗手续后即可离院退养。自次月起享受内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时止。

  (1)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医院交纳。

  (2)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医院每月补发全额住房公积金。

  (3)内退人员不再享受医院在岗人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终按退休人员标准慰问。

  (4)医药费报销标准按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

  (5)内退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人事科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待遇同时停止执行。

  4、其他事宜

  (1)凡因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剥离时,要求内退的,在医院权限内,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之内或工龄已满25年的职


工(女职工工龄已满20年),也可以办理内退手续。

  (2)内退人员仍为医院职工,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内退人员在离岗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并由医院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职工离岗培训制度

  1、范围、对象

  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已与医院确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未被聘用的职工。

  2、方法、时间及待遇

  (1)方法:采用个人在院自学或医院集中培训和外送有关机构培训等形式,培训内容由个人根据市场导向或医院岗位确定,报院部审批。

  (2)时间:离岗培训期限为1年一周期,期满经本人申请,批准同意后可参加新一轮的竞争上岗,如再次未被岗位聘用,符合内部离岗退养条件的可办理内退手续,不符合者办理辞退手续。

  (3)工资、福利

  院内离岗培训人员只享受基本生活费(基础工资、市定补贴和保留津贴),工龄连续计算。培训期间院外学习费用自理,但可享受医院每月100-200元培训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保等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医院和本人缴纳。

  医药费报销标准参照聘用职工执行。

  医院为离岗人员保留档案工资,离岗期间如遇调资,则增发基础工资。

  3、其他规定

  离岗培训人员劳动关系仍在医院,人事管理挂靠人事科。

  离岗培训期间,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篇2:房地产员工聘用制度

  一.员工聘用的准则

  1、员工聘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

  2、聘用的员工必须符合集团基本用人标准:良好的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龄、学历符合具体岗位的要求。

  3、员工聘用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重要岗位员工聘用必须经集团主管人事领导批准。

  4、员工聘用必须坚持标准,执行程序。

  二.员工聘用程序

  具体程序:

  1、提出用工申请--各公司因工作需要聘用员工,应首先完成其公司内部报批手续,然后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员工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核实后提出意见,附下属公司的聘用员工申请表,一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集团总裁批准。

  2、确定聘用条件--总裁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立即通知用人公司提出该岗位员工聘用标准和岗位说明书。聘用标准应包括:文化程度、工作经验、技术等级、特殊技能、年龄限制、健康标准等具体要求。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目的、级别、岗位职责、权限说明、汇报上级、指挥下属、对外联络部门、对内协调部门等内容。

  3、确定聘用方式--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和《岗位说明书》,提出聘用标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聘用方式。

  聘用方式包括:

  启用人才库

  内部征聘

  员工推荐

  社会公开招聘

  4、初选--初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承担,即:应聘人员填写集团统一印制的《求职申请表》后,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设定的聘用标准,经一般性询问和观察,了解应聘者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

  5、面试--人力资源部将初选合格人员名单、资料提交用人公司或部门,双方共同确定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参加面试。用人部门须事先拟定面试提纲,并与人力资源部共同面试,面试以用人部门为主。面试后,用人部门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转人力资源部。

  6、技术考核--需笔试或技术考核的人员在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确定考核名单、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考核前,(来自:www.pmceo.com)用人部门须拟定具体考核内容、方法报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主持和监督,一律实行封闭评分制,必要时请专家参与评定。技术考核合格后,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在《新员工录用通知文件发放记录》上签署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完成报批手续后下发《拟聘用通知》给本人及用人单位。

  7、复审--如需复审及总裁最后约见等,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并组织实施。

  8、体检、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人力资源部要有针对性地对候职人员的背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9、审批--体检、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

  10、导入培训--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在指定时间到集团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内容如下:

  集团发展史简介、企业精神、企业文化、企业目标、企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政策》、《员工手册》及集团《人事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培训结束,用人单位安排实际岗位考核,上岗后15日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但签署劳动合同前,新员工应出具与前雇主解除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明,否则责任由该员工自负。

  11、正式报到--根据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应在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新员工报到时将领取下列物品:

  员工牌、员工就餐证、工资卡、考勤卡、办公用品。

  对在报到时未能将工资介绍信、调转介绍信、调令、一寸彩色照片二张、与原单位的《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书》等材料提交的,限期一个月办好,否则集团人力资源部有权终止其试用期,予以解聘。

  12、试用期--聘用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并对部分岗位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在《内部联络单》上签署转正、终止试用的意见,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篇3:X药业聘用任免制度

  **药业聘用及任免制度

  1、 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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