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10)

2184

  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10)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宁文教体发(199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类别

  1、事假

  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请假在7天以内者,必须持县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及药费收据;请假在7天以上(不含7天),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处方及药费收据,按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婚假

  本人结婚按规定给假3天。

  4、产假

  (1)产假为90天。24周岁以上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晚育的,增加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产假30天。

  (2)产假期满因病需要继续休养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丧假

  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给假3天,如假期已满,必须继续请假者,按一般事假处理。

  6、教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期间不按事假处理;外出学习(培训)、出差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期间不按事假处理。

  二、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副校长批准;2—7天的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在7天以上的由报县教体局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提出书面请假报告,连同有关证明按第一、二条要求经过批准,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校,因急事或紧急事故来不及请假者,应委托别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条必须交教导处存档备查,不写请假条者,请假视为无效。

  2、假满后必须及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或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假满前按第一、二条规定回学校申请续假。

  4、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有关证明材料,不得一次请长期病休假。

  四、假期待遇(参考绩效工资方案考勤部分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对旷工人员参考绩效工资方案考勤部分执行)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按课表上课,造成班上无人上课者。

  3、本人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被批准而未到校工作的。

  4、请假到期,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到职接受工作安排的。

  5、学校安排统一加班,无故推诿不按时参加的。

  六、考勤登记由副校长负责,要坚持周小结,月公示(张贴于学校公示栏),并将考勤情况按月汇总交给校长,并存档备查。

  七、教职工请假后,学校对请假事由及时限进行公示(张贴于学校公示栏),工作由教导处协调安排。

  八、说明

  1、一天按照8节课计算。

  2、例会、教研活动及有关专题会议或培训按3节课计算。

  九、本制度从二0**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执行。

篇2:E初中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1、教职工考勤时间为办公时间,要求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办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与学习中去。

  2、早读、上课、就餐由值日人员考课(考工)。要求早读随班,巡视学生早读情况;上课教师按课表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堂。未经教导处许可不得随意调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私自调课将记入当日学校日志。

  3、教职工有事事先请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请假时一并报交经代岗人签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绝电话请假、请人代假、代人请假的现象发生。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3天先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室研究。所有请假未批准前不准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旷教论处。病假持书面报告和医院证明材料,呈报校长室,按规定批准。没有文件规定(可照顾生产护理假三天,直系亲属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处理,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扣绩效工资6元/天,并记入个人档案。授课教师教辅人员请假均需在教导处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其余人员在校长室办理登记手续。

  4、严禁不假离岗。不假离岗的按旷工、旷课论处,旷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别扣绩效工资10元;旷课一节扣发绩效工资10元;非教学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在岗影响工作的以次数计算,每次扣绩效工资10元;旷工、旷课不合并计,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课教师应提前三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做好上课准备。如上课铃响后五分钟,科任教师没有上堂,课代表须及时报告该课任教师,如果科任教师不在,应立即向班主任汇报。若班主任不在,及时找教导处或校长室,由教导处安排人顶课,保证上课不空堂。被安排顶课的原科记着旷课,顶课补助每节绩效工资4元,班级日志、学校日志均应如实记载。班级不及时报告、汇报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贴每节2元。

  说明:星期五下午路远的同志在不超过一节课的情况下可在值日领导处登记回家。

  枞阳县E初级中学

篇3:干部请假制度

  干部请假制度(医院)

  一、院领导请假制度

  1、院长、党委书记外出公差或休假时,应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同时党委书记或院长应相互告知,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2、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外出公差或休假时,应填写书面申请,报请院长或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公差或休假。

  3、因紧急情况外出公差(外地:兰州以外),可口头请示院长或党委书记批准,待返回后补办书面手续。

  4、批准后的书面申请应交院办或党办保存。

  5、外出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假,应电话请示上级领导。

  6、院领导外出前必须将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关部门和科室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讯联络方式,以保证外出期间主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7、院领导外出返院后,应立即告知院长、党委书记及院长办公室销假。

  二、处(部)级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1、处(部)级领导干部外出公差或休假时,应填写书面申请,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公差或休假。

  2、因紧急情况外出(外地:兰州以外),可口头请示主管院领导批准,回来后需补办书面手续。

  3、批准后的书面申请应交党办或院办保存,口头批准的请示应告知党办或院办。

  4、外出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假,应电话请示上级领导。

  5、外出前必须将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关部门和科室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讯联络方式,以保证外出期间主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6、外出返院后,应立即告知主管领导及院长办公室销假。

  三、科级干部请假制度

  1、科级干部(包括科长、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各教研室、研究所(室)负责人)请假管理由各主管部门(部处建制)负责批准。不归属院内各部管理的向院务部请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可口头请示主管部门批准;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应填写书面申请,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护士长请假由科主任审批并同时告知护理部;教研室负责人请假由教学部批准并同时告知科教部。

  4、外出前必须将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讯联络方式,以保证外出期间主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5、外出返院后,应立即告知主管领导销假。

  四、各级领导干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出时,应告知上级主管领导。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同时《请假报告制度》(院发[20**]82号)废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