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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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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前言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前言

  1项目总目标

  1.1质量目标: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国家"鲁班奖"。

  1.2工期目标:20--年4月1日开工,200-年2月竣工 。

  1.3安全目标:保证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

  3‰以内。

  1.4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

  1.5消防目标:达到北京市消防部门验收标准,无火灾隐患,杜绝火灾。

  1.6科技目标:创国家科技进步奖,创建设部和北京市科技示范工程。

  2质量手册说明

  2.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成立伊始即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本质量手册即是该质量保证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它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各主要岗位的质量职责和各项质量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适用于指导国家大剧院工程的实施。

  2.2编制依据

  2.2.1招标文件

  2.2.2设计图纸和设计规范

  2.2.3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

  2.2.4质量体系 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GB/T19002-1994 idt ISO9002:1994)

  2.3质量手册的管理

  2.3.1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编写,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发。

  2.3.2质量部负责质量手册的解释和实施指导,负责对质量手册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协助管理层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2.3.2质量手册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订、换版、作废处理和归档等。

  2.3.3质量手册的发放范围: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2.3.4质量手册不得遗失、拆页和擅自更改,质量手册持有者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到质量部办理归还手续。

  2.3.5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质量手册的内容,并应在项目各项管理活动中贯彻始终。

  2.3.6 项目中标至开工前的施工准备阶段,质量部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使手册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2.3.7为了更好贯彻实施质量手册,各部门应制定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如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等),其内容必须满足质量手册的要求、具备可操作性、对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有明确规定。

  2.3.8质量手册只限于本项目使用,不得复制和转借外单位或其他个人,确需外借的,须经质量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按时归还,并负责保管好质量手册。

  2.3.9质量手册新版本颁发的同时收回旧版本,当需要将旧版本留做资料时,必须经质量部同意并封皮上加盖"作废"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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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统管项目质量体系,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制订项目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设立和调整项目组织机构,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3总工程师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4质量部

  推动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贯彻落实;

  负责质量手册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内部质量审核;

  负责全公司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负责提出质检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程回访和业主投诉;

  负责统计技术的推广运用;

  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5安全文明部

  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并制订实施细则;

  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和教育;

  负责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管理;

  负责提出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行政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文件管理工作;

  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提出项目规章制度方面和文秘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合约估算部

  负责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负责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

  同确定业主提供产品的范围和管理职责;

  负责提出经营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财务部

  负责审核业主合同、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中与财务有关的条款;

  参加分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负责评价分包商、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负责提出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物资采购部

  负责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组织进货验证;

  负责标识管理;

  负责物资的贮存、保管与交付管理;

  负责提出物资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技术准备部

  负责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管理;

  参加工程招投标,编制施工方案;

  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技术准备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负责试验室的选择评价;

  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及计量工作;

  针对工程潜在不合格组织制订预防措施;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

  负责提出技术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计划协调部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编制项目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施工机械的调配和进出场管理。

  负责提出计划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工程部(包括土建、机电和装修三个工程部,以及钢结构幕墙部、剧场设备部等)

  负责所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

  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组织对工程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参与对进场物资的验证;

  收集并保存工程质量记录。

  13保安部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篇3: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质量体系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质量体系

  第三节质量体系

  3.1质量体系文件

  3.1.1为清楚地说明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要素、要求和规定,特规定了下列质量体系文件,供所有本项目的参与者学习并遵照执行:

  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工程进度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

  施工图纸、标准图集

  本工程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

  3.1.2 鉴于本质量手册是专门为此项目编制的,其内容比较具体、详细,已包含了程序文件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编制程序文件。对质量手册中不够具体、详细的地方,各部门应按本手册第1.2.3.7条款的要求编制支持性文件。

  3.2质量目标分解

  为了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对构成一个单位工程的十个分部工程进行目标分解(详见图1-19-1、图1-19-2),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分阶段和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从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得以实现。

  3.3质量策划

  3.3.1针对如何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应组织各单位的负责人就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组成、职责划分、总进度、资源(包括工程分包、工程物资、施工设备和办公设备等)配置、技术方案编制、成本预算、资金收支和CI等方面进行总体策划,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3.3.2质量策划的主要内容

  3.3.2.1总进度计划,应确定施工准备和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起止时间。

  3.3.2.2项目组织机构,应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提出主要管理岗位的人选和进出场时间。

  3.3.2.3工程分包方案,应确定主要分包工程的内容、分包方式、分包商进场时间,提出候选分包商名单。

  3.3.2.4物资采购方案,应确定由业主、物资采购部和分包商负责采购的物资的范围和进场时间。

  3.3.2.5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方案,应确定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来源和进出场时间。

  3.3.2.6技术方案编制计划,应确定需要编制的主要施工技术方案的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

  3.3.2.7办公设备配置方案,应规定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电话系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汽车等的规格、数量和进出场时间。

  3.3.2.8 CI方案,应确定本项目使用的标志、工地外貌形象和办公室形象等。

  3.3.2.9预算成本。

  3.3.2.10资金收支计划。

  3.3.3质量策划报告

  3.3.3.1质量部负责将质量策划的结果形成质量策划报告,经有关各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经理批准签发。

  3.3.3.2质量策划报告属受控文件,由质量部负责管理,包括编写、打印、受控发放、修订、换版、作废处理和归档等。

  3.3.3.3质量策划报告发放范围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3.3.3.4当项目情况发生变化(如业主对工期提出新的要求或对工作范围进行调整,工程实施环境发生改变,成本或收支情况变动等)时,项目经理应针对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进行质量策划,调整并修改相应的质量策划报告,修改后的质量策划报告应按本手册第3.2.3.1条款的要求进行审批。

  3.3.3.5质量策划报告发布后,质量部应立即组织各部门根据质量手册和质量策划报告的要求编制具体指导项目实施的支持性文件。

篇4: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合同评审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合同评审

  第四节合同评审

  4.1评审

  4.1.1在投标或接受业主合同前,合约估算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或合同进行评审,以确保:

  业主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

  对业主的各项要求都已理解;

  与业主间的任何不一致通过协商都已解决;

  具有满足合同要求的能力。

  4.1.2 当收到来自业主的口头要求时,接收人应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妥善地形成文件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4.1.3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是否能够达到招标文件、合同中提出的技术、质量等要求,如物资供应能否及时到位,施工技术、检测手段、安全、环保等能否满足业主的要求;

  工期能否保证;

  是否具备履约的资源条件;

  合同的价格能否接受,商务条款是否明确等。

  4.1.4合同评审的方式,可以是开会评审,也可以是传递评审。

  4.1.5合约估算部负责将评审的结果形成记录,评审记录将作为决定是否投标或签定合同的依据。

  4.1.6评审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

  4.2合同交底

  4.2.1合同签订后,合约估算部应对各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中与之有关的内容分别筛选、汇总、打印成合同交底书,就其中的重要事项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予以明确交代,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4.2.2对履约中的理解不一致,一般性问题由合约估算部牵头同业主磋商解决,重大问题合约估算部应向项目经理汇报由项目经理同业主协商解决。

  4.2.3合约估算部负责保存合同交底书及有关记录。

  4.3合同的修订

  4.3.1合同的修订包括合同条款更改、设计变更、洽商和签证等。

  4.3.2一般的修订通过办理变更、洽商和书面签证的方式进行,负责办理变更、洽商和签证的单位应及时将上述记录传递给合约估算部和有关执行单位。

  4.3.3重大的修订(如合同条款更改,造成工期、合同价款、施工方案和资源配置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等)应按本手册第4.3.1条款进行评审,评审中应充分考虑:

  更改后技术的可行性;

  更改后对成本的影响;

  更改后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的影响;

  更改后对材料供应、施工设备及其它现场条件的影响等。

  4.3.4一般修订的记录,办理单位负责将原件存档;重大修订的记录由合约估算部负责将原件存档。

篇5: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文件和资料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文件和资料

  第五节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5.1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1.1本手册所控制的文件是指质量体系建立与实施中形成的质量文件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本手册提及的资料是指形成或证实质量文件所依据或引用的资料,如合格分包商名单等。

  5.1.2文件受控是指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等均应纳入程序,并按规定管理。

  5.1.3与本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和控制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项目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标准类文件,包括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合同文件,包括业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图纸类文件,包括各类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外来文件,包括业主来函、分包商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外发信函,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发信函。

  质量记录,包括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记录。

  5.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5.2.1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发文单位必须请有关人员(详见下表规定)对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适用性和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在确定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时,应注意使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职责

  文件类型编制审核批准登记、发放、存档

  质量手册质量部质量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部

  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质量部和行政部经理项目经理*行政管理部

  行政文件有关部门行政部经理主管领导行政管理部

  业主、分包合同合约估算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合约估算部

  采购合同物资采购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物资采购部

  标准、图纸类文件技术准备部接收、采购技术准备部

  注:1.有关部门是指与负责该方面工作的部门。

  2."*"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委托代理人。

  3.主管领导是指由总经理指定的分管该方面工作的领导。

  5.2.2文件和资料的发布单位应定期编制并发放本单位发布的受控文件清单,以便所有使用这些文件的单位查证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作废文件,防止误用。

  5.2.3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收文和发放均应登记,各单位的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收发与登记。

  5.3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印章

  5.3.1质量手册、规章制度、质量策划报告、标准类文件等在发放时,发放单位应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受控"印章予以标识,并注明受控编号和发放日期。

  5.3.2外来文件,收文单位应在文件上加盖"收文章"予以标识,并注明收文编号和收文日期。

  5.3.3对保留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发文单位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4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5.4.1文件和资料的更改由文件的原起草单位负责,其审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单位进行。

  5.4.2当指定其他单位审批时,该单位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背景资料。

  5.4.3文件更改时,与之相关的文件必须同时更改。

  5.4.4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更改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文件更改通知。

  5.4.5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方法:

  换页:即对文件经过一定手改次数后,应换页。

  换版:即文件经多次更改,或经大幅度修改后应进行换版,原版文件作废。

  手改:文件持有人按更改通知的要求,在更改部位划去原有文字,在相应一边写上更改后文字。手改只能进行划改,不允许压改。

  5.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回收及销毁

  5.5.1作废文件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防止误用。

  5.5.2资料员应及时对作废文件进行销毁。

  5.5.3对因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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