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医院患者权利和义务

3052

  某医院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1、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患者有权根据疾病的性质、病情的严重程度,要求免除或部分免除正常的社会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

  2、享受平等医疗、护理、保健的权利:享受健康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论患者在社会中的地位、职务、经济状况有多大差别,他们享受医疗、护理、保健的权利是平等的。

  3、知情、同意的权利: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疾病的所有信息,包括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决定。

  4、隐私保密的权利:患者有权要求医护人员对其在治疗,护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和生理缺陷等问题进行保密。

  5、监督医护权益实现的权利: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其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

  6、自由选择的权利: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自己的经济状况等选择医院、医疗护理方案。

  二、患者的义务

  1、及时寻求医护帮助的义务。

  2、积极配合医护活动的义务。

  3、按时按数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疗保健人员的义务。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

  6.自我保健的义务。

篇2:医院患者转院制度

  第五医院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五人民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

  申报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目前诊断

  转院理由

  经管医生签名:

  转往

  医院

  科室

  科室意见

  科主任签名:

  医务科意见

  科主任签名:

  院领导意见

  院领导签名:

篇3:某医院医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规定

  z医院医保患者出、入院管理规定

  一、入院管理规定

  (一)医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携带《医保手册》、社保卡到住院处,工作人员认真核对参保人员《手册》中的照片,并根据患者的诊断,按《手册》填写的身份、数据及其它信息进行登记;患者未在红名单内或未持医保手册者,应全额缴费,手工报销。

  (二)医保、工伤、合作医疗患者住院时,应持“医保手册”、“工伤证”、“合作医疗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在住院单上加盖“医保”、“合作医疗”、“工伤”章,以提示病房医生在为患者诊治时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凡办理住院手续的医保患者其住院通知单上医生注有以下原因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吸毒、打架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住院处工作人员应全额收取患者住院费用。如医生诊断未详细注明,经办人有疑问时,有责任询问患者的受伤原因,并按医保规定收取其住院费用。

  (四)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严禁请假外出,其请假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处按自费收取。

  二、出院管理规定

  (一)患者出院时,病房为医保患者提供出院诊断证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患者,一份附在病历中,一份随出院通知单交到出院处,经办人将诊断证明贴在患者结算明细单上,报医保中心审阅。

  (二)参保人员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出院处才可将《手册》返还患者。

  (三)患者自院方开出出院通知单的第三天后拒不出院者,其医疗费用住院处按自费收取。

  (四)参保人员出院后,从出院处通知其结算医疗费用之日起两周后仍未来结算的,出院处应将其《手册》号及公民身份证号码上报参保缴费的区、县社保中心。

  违反《手册》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错误者,北京市医保中心将追回其相关费用,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zz医院医保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