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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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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篇2:医院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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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2)

  (五)建立并执行抢救情况下医务人员的有效沟通程序,准确执行医嘱。

  1.医务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流程。

  2.有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3.正确执行医嘱,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要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下达的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

  4.在院外进行抢救时,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应注意避免引起家属或围观者的误解。

  (六)建立有效的急救绿色通道,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时效性。

  1.急诊科设置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人力资源、设备、设施配备满足急诊绿色通道要求,实行7×24小时服务。

  2.建立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制定和完善急危重症救治流程和指引。

  3.有紧急会诊和优先入院抢救的相关规定。重点病种和特殊病种设定急诊服务时限,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4.急危重症患者一律遵循先抢救治疗后补办手续、先检查用药后补缴费用的原则。

  5.制定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的快速衔接流程。

  6.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预案,制定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保障绿色通道通畅。

  (七)规范急诊患者的运转与交接,确保患者得到连贯医疗服务。

  1.制定急危重症患者转运流程,熟练使用“急危重症患者安全转运护理单”。

  2.准确评估患者病情,安排合适的转运团队及转运工具,准备好仪器、物品及药物。转运前,提前通知科室或相关医院的急诊科做好接收和抢救准备。

  3.转运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原有监测治疗措施的连续性。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预见性发现病情变化,进行及时处理,必要时请求支援。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床边交接班,交班内容包括主诉、初步诊断、生命体征、治疗方案、检查项目、使用药物情况、各种管道是否通畅、皮肤及伤口情况等。

  5.成立安全转运小组,加强护士安全转运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提高护士病情观察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加强护士急诊医学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提高救护水平。

  1.根据广东省卫生厅《急诊专业护士核心能力建设指南》建立急诊科护士在职继续教育与考评制度。

  2.定期进行医护急救模拟演练,培养医护之间的协作精神,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3. 有计划开展急诊护士在职培训工作,每月进行急救理论和技能培训,每季度进行急救技能考核,每年进行急救理论考核。

  4. 急诊科医护人员的技能评价与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有记录。

  (九)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提高对危急值处置的有效性。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医技部门“危急值”项目表。

  3.护士知晓“危急值”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熟悉“危急值”的项目、数值范围及临床意义。

  4.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当完整、准确记录患者身份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处理,并做好记录。

  5.对所属“危急值”报告的检查、检验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有标本采集、储存、送检、交接的规定,并认真落实。

  6.定期进行“危急值”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持续改进,保障危急值报告、处置工作及时、有效。

  (十)加强职业安全防护,避免意外伤害发生。

  1.建立职业安全防护的制度与流程,配备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2.定期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的教育培训及考核,护理人员知晓有关规定。

  3.认真执行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护理工作应穿戴适宜的防护用品,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4.院前急救时要有适当的防护物品,保障现场救援过程中的自身安全,尽可能避免受到现场环境的干扰和人身伤害。

  5.对职业安全防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持续改进职业安全管理质量。

篇3:医院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1)

  医院急诊护理专科安全质量目标(1)

  (一)规范院前急救管理,提高院前急救的应急反应能力。

  1.建立及完善120院前急救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

  2.院前急救人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熟练掌握各项急救技能。

  3.救护车定期保养维护,保证性能良好。车载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100%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能够满足院前急救需要。

  4.配置有效的通讯工具,能时刻保持与患者、院前急救指挥中心、医院及其它院前急救单元间的有效沟通。

  5.院前急救电话专线专用。

  (二)完善分诊系统,提高分诊准确率。

  1.建立分诊标准、分诊工作指引及运作流程。

  2.设置专门的分诊区域,配备分诊所需的仪器设备及物品。

  3.建立分诊护士岗位职责,分诊护士必须经过分诊岗位培训,能够准确判断患者的病情并有效分诊。

  4.做好分级分区的宣教、指引和标识。

  5.合理安排患者的候诊区域和候诊方式,定期巡视及再次评估候诊患者。

  6.定期进行分诊质量的审核和反馈,不断提高分诊准确率。

  (三)完善急诊患者身份识别措施,确保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1.制定急诊患者身份核对制度及流程,护士熟悉制度和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

  2.在治疗和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床号,并使用唯一身份识别方式,如身份证号、病历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对急诊抢救室、留观或EICU的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对传染性疾病患者、药物过敏患者等有相应的识别标志。

  4.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明确的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

  5.对婴幼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四)规范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和药物的管理,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建立健全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消毒灭菌。

  2.急救车内的标识清晰,物品及药品完备,摆放合理。每班检查急救车及急救箱药品及物品,近期失效的药品或无菌物品有明显标识,保证物品及药物完好率达到100%。

  3.制定急救仪器操作流程,定期进行培训,规范急诊护士对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及保养。

  4.加强输液安全管理。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控制静脉输液滴速,预防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及其他输液并发症,一旦发生能及早预测、及时发现并处理。

  5.加强对要求重点观察药物、特殊用途药物的管理。依法进行毒、剧、麻醉类药品的登记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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