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市级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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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输血科按照临床供血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血液库存动态预警信息并严格按照临床用血计划和预告预警等级要求发放临床用血,临床科室要继续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的科学合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输血科血液库存动态预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相应天数的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三条 预告预警等级设置

  拟设置3级预告预警等级,分别是:Ⅲ级(轻度紧缺)、Ⅱ级(中度紧缺)、Ⅰ级(严重紧缺),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Ⅲ级预告预警(黄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天低于5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时;Ⅱ级预告预警(橙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2天低于4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Ⅰ级预告预警(红色):输血科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低于3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四条 动态预警阶段发血标准

  (一)Ⅲ级(黄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70%发血;

  (二)Ⅱ级(橙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50%发血;

  (三)Ⅰ级(红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30%发血;血液偏型紧缺时,另按照A型、B型、O型、AB型4种血型30%、30%、30%、10%的比例根据上述等级折算紧缺血型的发血量。对超过月度用血计划的临床科室,输血科可以下调上述发血标准。

  第五条 动态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与终止

  输血科预计库存接近动态预警临界值或预期库存将恢复正常时应当及时告知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全市血液库存量和当期采血趋势决定启动、调整级别及终止预告预警,并报市卫生局。

篇2:市级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市级医院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

  第一条 工作原则

  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输血科按照临床供血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血液库存动态预警信息并严格按照临床用血计划和预告预警等级要求发放临床用血,临床科室要继续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证临床用血的科学合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输血科血液库存动态预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低于相应天数的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三条 预告预警等级设置

  拟设置3级预告预警等级,分别是:Ⅲ级(轻度紧缺)、Ⅱ级(中度紧缺)、Ⅰ级(严重紧缺),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Ⅲ级预告预警(黄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3天低于5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时;Ⅱ级预告预警(橙色):输血科血液的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连续2天低于4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Ⅰ级预告预警(红色):输血科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含待检血液)低于3个工作日正常发血量或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影响临床急救用血时。

  第四条 动态预警阶段发血标准

  (一)Ⅲ级(黄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70%发血;

  (二)Ⅱ级(橙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50%发血;

  (三)Ⅰ级(红色)预告预警:输血科按临床科室计划用血量的30%发血;血液偏型紧缺时,另按照A型、B型、O型、AB型4种血型30%、30%、30%、10%的比例根据上述等级折算紧缺血型的发血量。对超过月度用血计划的临床科室,输血科可以下调上述发血标准。

  第五条 动态预警的启动、级别调整与终止

  输血科预计库存接近动态预警临界值或预期库存将恢复正常时应当及时告知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全市血液库存量和当期采血趋势决定启动、调整级别及终止预告预警,并报市卫生局。

篇3:物业公司暴雨三级预警措施

  物业公司暴雨应急预案三级预警措施

  蓝色汛情预警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0px。应对:

  (1)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值守,非当班保安及相关人员在现场备勤,通知专业(电梯)公司维保人员现场备勤,直至预警解除;

  (2)对各设备机房、低洼地区、地库、雨水沟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无运行隐患;

  (3)检查防汛物资(沙袋等)的情况,确保摆放到位、数量达标、完整有效;

  (4)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5)关闭或停止室外用电(如霓虹灯、LED屏、水景观等),对于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区域或部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黄色汛情预警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0px以上、750px以下。应对:

  (1)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值守,非当班保安及相关人员在现场备勤,通知专业(电梯)公司维保人员现场备勤,直至预警解除;

  (2)对各设备机房、低洼地区、地库、雨水沟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无运行隐患;

  (3)检查防汛物资(沙袋等)的情况,确保摆放到位、数量达标、完整有效;

  (4)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5)关闭或停止室外用电(如霓虹灯、LED屏、水景观等),对于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区域或部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人防出入口、供电设备间、燃气设备间、供水设备间、热力设备间进行巡查;

  (7)在屋面出现漏雨的部位,用苫布或油毡遮盖,同时用铁丝等固定;

  (8)宜通过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业主关闭门窗、自低洼处移走车辆等;

  (9)每隔一小时向物业企业负责人报告。

  橙色汛情预警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750px以上、1250px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250px以上、2500px以下。应对:

  (1)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值守,非当班保安及相关人员在现场备勤,通知专业(电梯)公司维保人员现场备勤,直至预警解除;

  (2)对各设备机房、低洼地区、地库、雨水沟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无运行隐患;

  (3)检查防汛物资(沙袋等)的情况,确保摆放到位、数量达标、完整有效;

  (4)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5)关闭或停止室外用电(如霓虹灯、LED屏、水景观等),对于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区域或部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人防出入口、供电设备间、燃气设备间、供水设备间、热力设备间进行巡查;

  (7)在屋面出现漏雨的部位,用苫布或油毡遮盖,同时用铁丝等固定;

  (8)宜通过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业主关闭门窗、自低洼处移走车辆等;

  (9)每隔一小时向物业企业负责人报告;

  (10)重点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的部位设专人看守;

  (11)所有电梯升至安全层站(安全层站根据各项目自行设定,原则上为2层以上);

  (12)视情况启动排水设备。

  红色汛情预警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1250px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2500px以上。应对:

  (1)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值守,全体人员上岗,通知专业(电梯)公司维保人员现场备勤,直至预警解除;

  (2)对各设备机房、低洼地区、地库、雨水沟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无运行隐患;

  (3)检查防汛物资(沙袋等)的情况,确保摆放到位、数量达标、完整有效;

  (4)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5)关闭或停止室外用电(如霓虹灯、LED屏、水景观等),对于无法排除安全隐患的区域或部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人防出入口、供电设备间、燃气设备间、供水设备间、热力设备间进行巡查;

  (7)在屋面出现漏雨的部位,用苫布或油毡遮盖,同时用铁丝等固定;

  (8)宜通过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业主关闭门窗、自低洼处移走车辆等;

  (9)每隔一小时向物业企业负责人报告;

  (10)重点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的部位设专人看守;

  (11)所有电梯升至安全层站(安全层站根据各项目自行设定,原则上为2层以上);

  (12)视情况启动排水设备;

  (13)根据雨量和积水情况,及时用沙袋或挡水板形成围挡,同时,在辖区门口或地库入口前,设专人引导车辆向安全地带停放;

  (14)监控画面切换到各重点部位,对其进行实行管控处理,必要时派人到现场看护,避免无关人员靠近;

  (15)安排专门人员在现场对设施设备进行监控,尤其是供电和排水设备。如配电室出现进水情况,立即进行断电处理,并向供电部门报告。特别注意一旦出现停电、地库内出现积水等险情,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属地街道(乡镇)和区县防汛指挥部门,并配合完成抢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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