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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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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二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 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 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 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 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 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 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第十九条 获得国家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5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2000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1000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500元奖励。

  第四章 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 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 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国家级差别1000元,省部级差别500元,市级差别200元。

  第二十六条 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篇2: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二小学教育科研成果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成果内容

  教师获奖论文、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各级研究课,均属于学校教育研究成果,须由校教导处统一登记,整理归档,以便于规范学校科研档案,及时奖励。

  第二条 成果归档

  (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需复印发表的原件一份,注明发表的报刊杂志名称和发表时间,交教导处。

  (二)在各级各类评选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需论文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交教导处。

  (三)凡参与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评审中获奖的成果须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交教导处。

  (四)凡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的研究课须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各一份,注明上课时间、地点、研究主题等,上交教导处。

  (五)教导处须将各项科研成果登记造册并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各项成果于每学期期末向教师公布。

篇3:QC小组活动成果(材料)发表会评审细则

  QC小组活动成果(材料)发表会评审细则

  1、选题

  *所选课题与公司方针目标相结合,或是本小组工作现场需解决的问题4分

  *理由欠充分扣1~2分,不符合没有分。

  *课题名称简洁明确,直接反映需改进的问题1分;符合1分,课题名称抽象、戴大帽子或将主要对策放入课题名称0分。

  *现状已清楚掌握,数据充分,并通过分析已明确问题的症结所在,为制订目标提供了依据3分

  *"现状调查数据充分"、"问题的症结明确"、"为制订目标提供了依据"三项中每出现一项不符扣1分。

  *目标设定适当,有量化的目标值和设定依据3分

  *"目标不超过2个"、"进行了量化"、"设定理由充分"三项中每出现一项不符扣1分。

  *工具运用正确、适宜3分;对工具运用不适宜扣1分,工具运用不正确扣3分。

  2、原因分析

  *针对问题的症结分析原因,因果关系明确、清楚4分;未针对问题的症结分析原因扣2.5分,因果关系不明确扣1.5分。

  *原因分析透彻,一直分析到可直接采取对策的程度4分; 很好4分,一般3分,较差1分。

  *主要原因从末端因素中选取4分; 根据要因条数按比例分摊分值,每出现一条不属末端因素扣除一条的分值。

  *对所有末端因素都进行了要因确认,并且是用数据或事实客观地证明确是主要原因5分;根据末端因素数量按比例分摊分值,每出现一条未确认扣除一条的分值。

  *工具运用正确、适宜3分;对工具运用不适宜扣1分,工具运用不正确扣3分。

  3、对策与实施

  *针对所确定的主要原因,逐条制定对策4分;根据主要原因条数按比例分摊分值,每出现一条不符合扣除一条的分值。

  *对策按"5W1H"的原则制定,且对策可操作、可检查效果5分;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不太符合1分。

  *按对策表逐条实施,且实施过程和结果有记录、有检查、可追溯6分;根据对策条数按比例分摊分值,每出现一条不符扣除一条的分值。

  *大部分对策是由本小组成员实施的,遇到困难能努力克服5分;90%以上的对策均由本小组成员实施得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效果

  *对改进的有效性进行了确认,比较了目标的达成程度4分;未对改进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扣2分,未比较目标的达成程度扣2分。

  *对有形、无形效果的评价(根据选题情况也可含经济效益的计算)实事求是、无夸大5分;属实5分,基本属实3分,不属实0分。

  *改进后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已纳入有关标准或制度,并按新标准或制度实施5分;根据方法和措施的数量按比例分摊分值,每出现一项未纳入扣除一项的分值,已纳入但未实施扣除一半分值。

  *改进后的效果能维持、巩固,并有证据说明6分;能维持、巩固在改进后效果检查时的水平6分,低于效果检查时的水平3分,根本未维持改进后的效果0分。

  5、发表

  *发表资料条理清晰,前后连贯,逻辑性好5分;很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发表资料以图、表、数据为主,非通篇文字、照本宣读5分;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不太符合1分。

  *发表资料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性太强的词句和内容,在不可避免时予以深入浅出地解释3分;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太符合1分。

  *发表者为本组成员,熟悉整个活动过程3分;完全符合3分,虽是本组成员但对活动过程不够熟悉2分(不是小组成员的在得分基础上扣0.5分);既不是小组成员又不熟悉活动过程1分,

  *发表时从容大方,口齿清楚有礼貌2分;优秀2分,良好1分,较差0.5分。

  *回答提问时诚恳、简要、不强辩2分;完全符合2分,一般1分,不太符合0.5分

  6、特点

  活动过程(含发表过程)生动活泼有新意,具有启发性6分;很好6分,一般3~4分,较差2分。

  7、评审规则

  *发表会评审采取当场亮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现场公布。

  *第二个成果发表完毕后,公布第一个成果所得分数:材料分+发表分。

  *最终综合成绩为:现场评分×40%+成果发布分×60%

  *当评委所在部门的成果发表时,该评委应当回避评审。

  *每项成果的发表时间为15分钟,超时须扣除相应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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