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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运输公司交通违章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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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运输公司交通违章考核办法

  巴士运输公司交通违章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预防为主,降违在先、控制违章、降低道路事故的发生率,从而确保行车安全,提升公交在市民中的影响,经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对ZZ公司范围内的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违章实施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从业驾驶员。

  第二条:凡受到交巡警部门的抄告、电子警察、违章信息反馈的

  均属考核范围。

  第三条:凡受到执法部门的抄告,视违章性质而定,经责扣款为50—150元。

  第四条:对当月连续发生三次违章的驾驶员强制调离岗位,进行办班辅导,经学习考核合格后,写好检查及保证书,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将根据公司奖惩条例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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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部门考核原则意见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部门考核原则意见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增强部门职工凝聚力,充分调动部门集体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公司部门考核实施原则意见,具体如下:

  一、考核原则:

  1、遵循后勤服务优质化;

  2、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3、以部门岗位职责、经营协议为依据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公司下属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包括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师生满意率、经营业绩、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方式

  (一)加强平时考核:

  1、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协议完成情况,监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质量;

  2、开通服务热线电话,设立网上投诉,不定期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3、定期开展满意率及调查;

  4、建立投诉、责任事故登记制度。

  (二)建立部门考核体系(满分100分):

  1、直属机构考核体系:总公司领导测评60分、部门互评40分;

  2、饮食服务公司、住宿服务公司、商贸服务公司考核体系:日常监控10分、师生满意率30分、经营指标完成情况30分、总公司领导测评20分、部门互评10分;

  3、物业管理公司考核体系:日常监控10分、师生满意率30分、经营指标执行情况20分、总公司领导测评20分、部门互评20分。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总公司负责。平时检查监督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考评由公司党政领导、工会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实施考核。

  六、考核程序

  1、每年年末各部门提交工作总结;

  2、总公司组织集中交流;

  3、部门互评;

  4、总公司领导综合评分;

  5、办公室统计出平时考核成绩;

  6、由办公室综合上述各项分值,即为该部门年终考核成绩。

  七、考核结果及奖罚:平时奖罚根据考核优劣,参照监控细则执行;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分别设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参照师生综合满意率,结合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效益工资挂钩。对达不到服务要求及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酌情处罚。

  八、员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奖罚,做到奖勤罚懒,

  奖优罚劣,拉开差距,不搞平均分配。

  九、本办法解释权属杭师院后勤发展总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3:酒店团膳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样本2

  酒店团膳经营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样本2

  为了确保公司的团膳项目能够顺畅、圆满地落实,根据公司所下达的经营管理责任指标的任务,在认真研究,反复核实本项目上一年度经营状况和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经过仔细分析和精心地科学合理的测算后,特郑重地向公司总部做出承诺完整履行如下责任:

  一、经营责任指标

  本项目年度保证全年完成经营流水额人民币:万元的指标。其中计划:

  第一季度完成经营流水额人民币:万元。

  第二季度完成经营流水额人民币:万元。

  第三季度完成经营流水额人民币:万元。

  第四季度完成经营流水额人民币:万元。

  二、完成净利润指标

  第一季度完成经营利润额人民币:万元。

  第二季度完成经营利润额人民币:万元。

  第三季度完成经营利润额人民币:万元。

  第四季度完成经营利润额人民币:万元。

  三、投料成本指标

  根据本项目的经营特点和性质,结合与甲方的合同约束内容灵活掌握投料技巧,确保在甲方客户满意的基础上,保证每月总营业成本不高于当月总体经营收入%的指标(上下可以浮动两个百分点)。

  四、包干薪资指标

  为了保证在劳动报酬的合理分配上,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绩效考核的原则。为了降低和控制员工的离职率,我自愿接受公司人事部为我所管辖的项目制定的全员包干薪资指标正常月按流水总额%残损月按流水总额%的提取指数。保证做到:

  项目包干薪资(项目人员定编为准)年度一次性封顶,绝对不再提出变更。

  确保本项目员工队伍的基本稳定,遇有短缺自行招聘补充。

  所有自行招聘补充的员工,一律按公司制度办理入职手续。

  每月负责按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合理的核算员工薪资。

  每月按时将员工(含本人)的薪资分配方案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并由公司财务负责划拨到每一位员工本人工资卡内。

  五、客户满意指标

  严格遵守公司与接受服务的甲方在合同规定中制定的客户满意度调查指数。

  若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合理公正地采集本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关键指标)出现不达标时,本人自愿按差额指数接受每一个百分点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处理。

  若遇有本项目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甲方书面致函公司,进行重大投诉事件发生,本人自愿接受每次人民币500元的罚款处理。

  六、安全管理指标

  本人郑重承诺一定高度重视所管辖的项目在经营管理期内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外租宿舍员工安全的管理。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若出现差错或失误,本人均自愿接受公司按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保证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隐患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所制定的一切企业文化和管理制度。

  自觉接受公司各级领导和督导监察部门的各项管理培训、安全检查和不合格项的处罚。

  七、顺利续约指标

  坚决做到:人在项目在。

  极尽全力抓好并搞活经营管理工作。

  想方设法做好与甲方各方面的交流和沟通工作。

  确保续约成功,确保我所管辖的项目永远掌握在振达绿厨手中。

  为了确保公司项目安全运营。若我所管辖的项目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续约失败或丢失,我自愿接受公司运营部给予的各种处罚处理决定。

  八、公司奖励措施

  项目经理有权:

  (a)在完成签署承诺的实际经营净利润总额中提取10%;

  (b)若超额完成实际净利润指标部分的情况下可提取超额部分的60%的奖金额度,作为区域经理给予本项目员工的奖励基金。

  区域经理有权:

  在自己所管辖的项目中所获得的奖励基金总额中提取20%作为公司运营部给予自己的奖励基金。

  公司运营部有权:

  在区域经理从所管辖的项目中所提取的奖励基金的总额中提取30%作为公司给予运营部的奖励基金。

  为了保证本项目管理层人员和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建议:上述奖励基金按季度完成情况核准后在公司运营大会上进行公布。由公司财务以本项目的名义建立单独的奖励基金账户预存,四个季度责任指标承诺期结束后,由公司运营部、区域经理和项目承诺人一并予以统一结算,次年的一月十日前准时提取并发放到各承诺方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本项目的员工手中。

  九、接受处罚指标

  若我所管辖的项目未能顺利完成公司下达的上述各项任务指标,特承诺接受公司运营部如下处罚指标:

  (1)项目经理在没有完成签署承诺的实际经营利润总额指标时,自愿接受区域经理按其所在项目承诺的实际经营利润总额指标10%的比例,从项目承诺人的当月项目薪资总额中扣除作为处罚。

  公司运营部除追究区域经理的管理责任外,还将扣除区域经理当月工资总额的10%作为处罚。

  公司在向运营部问责的基础上,还将分别扣除运营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当月工


资的10%作为处罚。

  注:

  (1)上述《经营管理指标绩效考核责任书》一式两份,运营部、区域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各持一份。复印件存档收存:公司财务部

  (2)本《经营管理指标绩效考核责任书》自20**年元月1日起至年12月31止正式生效执行

篇4:单位业绩考核科室岗位工作职责范本(2)

  单位业绩考核科室岗位职责范本2

  为实现本科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本科工作人员做到高效廉洁,责任明确,根据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全地区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体系,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

  (三)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认定和资产损失的核销。统计考核科对清产核资工作中的帐务和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定后,委有关科室再对认定为损失的帐务和资产进行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

  (四)指导各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等工作。

  (五)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下达及考核结果的确认工作,该考核结果纳入委有关科室对监管企业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意见。

  (六)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所监管企业提出明确的(年度和经营者任期)考核目标和要求,组织签订业绩合同和任期经营责任书等。

  (七)跟踪、监督、检查业绩合同和任期经营责任书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八)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结合委机关有关科室和监事会对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提出监管企业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意见。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拟定国有资产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会同有关科室对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失误,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十)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

  (十一)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

  (十二)研究拟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拟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股权激励等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审核所监管企业经营效益与职工工资挂钩方案及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建立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监管制度,调控薪酬水平;指导和完善国有企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科长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

  (二)制定本科室全年工作计划,审核本科室的工作总结。

  (三)根据局党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组织全科人员,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负责搞好本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调动本科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本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一)执行本科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管理的任务。

  (二)负责本科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负责日常会议和学习的记录。

  (三)草拟相关的公务文书。

  (四)撰写本科月份、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按规定上报。

  (五)负责本科的其他内务工作和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篇5: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高管人员业绩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不断完善公正、透明、科学的高管人员绩效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组织

  第二条 薪酬/人事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是薪酬/人事委员会根据经营者所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及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按年度确定支付给经营者工资收入的激励制度。

  第五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贡献要素分配相结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

  二、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评价与奖惩激励相挂钩;

  三、坚持经营者工资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及党风廉政情况紧密挂钩;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营者的收入与公司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相协调;

  五、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确定与所在公司效益和当地社会工资指导价位相适应;

  六、经营者工资收入的计发应先审计、考核后予以兑现。

  第四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效益奖励及福利津贴构成。

  一、经营者中正职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管理规模系数、管理难度、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等因数确定。

  二、经营者中正职效益奖励原则上以其核定的岗位工资为基数,按销售收入占40%、利润(减亏额和费用节余额)占60%增长的一定比例计提。

  1、当销售收入完成率每增长1%,计提挂钩岗位工资的20%作为效益奖励;当利润完成率每增长1%,计提挂钩岗位工资的20%作为效益奖励。

  2、当计划销售与利润指标完不成时,按完不成的百分比扣减相应挂钩岗位工资;

  3、由于公司组织结构和宏观政策调整而影响销售与利润指标增减幅度较大,在考核时将作相应调整;

  4、当年由于市场价格等重大因素影响预算考核指标,公司经营者收入较历史出现悬殊过大时,经营者效益奖励超过岗位工资标准100%以上的部分减半计提。

  三、经营者中副职工资收入结合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及对公司贡献度等分配要素,原则上按不超过正职工资收入标准的80%兑现。

  第七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效益奖励、生产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加班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其中,不包括现执行的创造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政府津贴、作出贡献上级部门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八条 经营者业绩考核奖励挂钩考核指标

  一、当挂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100%及以上时,全额兑现应得工资收入;当挂钩考核指标综合完成在100%以内时,按所欠百分比扣减应得工资收入。

  二、挂钩考核指标为:净资产收益率占20%、销售收入增长率占20%、存货资金周转率5%、债权回收率20%、科研经费到位率5%、定额物料完成率5%、节能指标完成率5%、环保指标完成率5%、节水指标完成率5%、从业人员劳动生产增长率5%、从业人员人均收入增长率5%。

  第五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考核兑现

  第九条 薪酬/人事委员会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负责提出经营者成员的年度报酬数额,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后执行。

  第十条 经营者岗位工资采取按月预付80%,余下的20%及效益奖励待年终对经营效果进行考核后再予兑现。

  第十一条 为了体现收入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经营者每年考核应得工资收入的5%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由薪酬/人事委员会建帐统一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次年度由于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以及经考核未完成考核指标被扣的部分,抵补后的余额给予兑现。在经营者任期届满或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工作变动时,经离任审计考核后,将风险保证金抵补后的累计结存额全部兑现给经营者。

  第十二条 经营者任期间,经www.pmceo.com上级部门批准的工作变动、法定退休等离职原因,按经营者实际工作月份和所任职期间的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累计考核兑现;因个人原因中途离职不予兑现当年效益奖励和风险保证金余额。

  第六章 业绩考核奖励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实行业绩考核奖励后,经营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经营者按月缴纳。

  第十四条 实行业绩考核奖励后,经营者的原绩效岗位工资存入档案,。

  第十五条 经营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再任职时,不再执行公司业绩考核奖励办法,按公司绩效岗位制度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从公司工资总额中支付。

  第十七条 经营者工资收入按月平均超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时,应照章主动申报和纳税。

  第十八条 经


营者要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法》,对公司的披露信息和相关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 经营者离任,经审计核实,如在任职期内出现虚盈实亏、搞虚假隐瞒的,要将其在任职内获得的所有效益奖励全部扣回,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 在公司内部试行业绩考核奖励,是对工资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经营者必须遵守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与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的改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于20**年2月23日审议通过,从20**年2月23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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