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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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定(三)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与职责

  1、机构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营销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施工现场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办公场所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 防盗措施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3、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4、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5、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7、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8、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9、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篇2:P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P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0 机构与职责

  1.1 机构

  1.1.1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物资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

  1.1.2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2 职责

  1.2.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3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1.2.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2.5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1.2.6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1.2.7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2.8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0 教育与培训

  2.1 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2 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2.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0 施工现场

  3.1 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5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0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0 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

  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4 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5 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0 防盗措施

  6.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6.2 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6.3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6.4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6.5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6 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6.7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8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6.9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0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7.3 安全整改措施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篇3:房地产安全管理制定(三)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定(三)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与职责

  1、机构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营销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处理。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施工现场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办公场所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

  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 防盗措施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3、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4、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5、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7、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8、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9、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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