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经济学家眼中房地产国六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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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20**年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基本是靠政府来理解。

最近出台的“国六条”台细则可能会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一些发展模式,可能会改变房地产商的经营模式,可能会改变房地产消费者的消费模式,也会改变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一些根本性的一些观念。

那么,对“国六条”的基本看法,易宪容认为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如何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这一条他一直坚信,但是它基本的点,它的宗旨是如何调整目前不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的综合结构,调整房地产结构上的不平衡。

由于结构问题是中长期的问题,那么,“国六条”细则的出台,对整个房地产的影响不会太大,比如房价问题等不会产生太大的问题。如果在“国六条”细则的条件下,房地产市场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可能是在两三年的时间内发生。

易宪容认为“国六条”基本延续过去的一些规则,只是进行了一些细化,比如说70%,无论一个地区生产中低档的产品,还是一个项目90平方米的房子占70%,其实意义差不了多少。它强调一条,今后的房地产市场来讲,是向中低档产品发展,如何让房地产市场发展来适应民众的需求。

易宪容认为“国六条”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住房结构的调整;由于政府出台的政策是把整个规则、运作的方式完全数字化,说明了一条,政府有决心也有能力对我们国家房地产市场不合理的结构进行调整;去年定的是七部委,今年加了另外两个部门,说明政府一定要对相关的政策进行强制性的执行,通过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监察,说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以往的一些不合理的、不规范、非法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周春生则对“国六条”基本上持怀疑的态度。

周春生说,这几年,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房地产政策变化的速度是全世界罕见的,从正面来看,是好事,反应我党对民生的关心;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们政策的变化和政策的效果是成反比。周春生认为在国内整体的情况来看,政策改革的效果总是不尽人意,去年出了一个“国八条”,因为不好,所以今年又出了一个“国六条”。为什么政策总是改动?一方面也是符合逻辑,因为效果不好,所以要改动,就像学者写文章一样,如果写得不好,就改得很勤快,还有就是对自己要求太高,所以就不停的改。

周春生认为效果不好和政策管理有关系,他说,从理论上来讲,中央的政策是为了建立和谐社会,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为了使房地产市场能够稳定,这是整体的目标。这个目标大部分的人能够认同,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这个政策要有良好的意图,还要有良好的操作目的。

现在宏观政策到底要调控什么?是调控房价、结构、实现什么问题?我感觉到,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调控价格,从任何一个国家历史来看,是没有可以实现的。为什么房价跌价大家叫好,涨价大家叫骂?房地产有时候有保障的功能,在目前经济转型的时候,现在不仅是转型年代的房地产,也是转型经济的时代。现在要建立和谐社会,关键是不是把目标定在价格上,而是在分离房地产市场资金和房地产社会保障资金。如果把二者混为一谈,通过价格微调,很难实现政府想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因为房子的价格在北京是8000元/平方米,这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

现在的关键是,政策定位的区分是社会保障功能和市场的功能。市场的问题应该是由市场来解决。另外,从理论上来讲,从操作手段和技术细节的问题,如果从大的方面来讲,通过改善房地产的结构,实现房地产社会保障的功能,绝大多数老百姓和开发商也可以接受。因为和谐社会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有意义的,如果社会不稳定,先富起来的阶层也会受到很大的波动。

从细节来讲,每个小区面积90平方米达到70%以上,这不符合规律,因为这样做,不符合房地产建设和城市发展的规律,现在大多数的老百姓买房是为了留给后代。盖房子不仅是建,而且还要考虑美与城市和谐的问题。

制度再而三发生变动和政策不可操作性有关系。这里的新政从意图上来讲有积极的意义,但是从操作、操作目的、操作手段来讲,在实施中将遇到很大的阻力。

篇2: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201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穗府办〔20**〕4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号)实施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控制高端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中低价位商品住房项目预售款的监控和划拨使用管理,确保房地产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已批准建设的低密度商品住房项目须完成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销售。

  二、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20**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量比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增加20%以上。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20**年计划供应量。

  三、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应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五、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根据20**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六、穗府办〔20**〕14号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年11月15日

篇3:深圳市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13年)

  深圳市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深府办〔20**〕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号)的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房价调控工作机制

  加强市场监测与价格分析,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促进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进一步完善稳定房价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

  严格执行国办发〔20**〕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和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依法严格开展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充分发挥房地产税收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抑制投资投机购房方面的作用。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三、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市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住房信贷行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我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于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四、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市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强与市税务、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互通,杜绝通过补缴社保、多重户口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发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在限购、限贷政策中的作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骗手段获取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房地产过户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

  五、增加住房和用地供应

  市规划国土部门要积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拓宽城市更新等住房用地供应渠道,20**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销售,促进市场供应。

  六、加快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市住房建设部门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安排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项目配套建设、产业用地配套住房建设、轨道和交通场站上盖以及企业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等方式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20**年度新安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万套,竣工2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加快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分配管理,严格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强化房源信息编码运用,加大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准入管理,积极引导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制度,将违法违规销售等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加强市场预期管理

  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管理和预期引导,提高市场监测频率,细化监测区域,加强热点片区监测力度。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方便居民置业参考和引导市场预期。继续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市政府办公厅

  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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