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村镇用地分类和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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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 村镇规模分级
2.1.1 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2.1.2 村镇规划规模分级应按其不同层次及规划常住人口数量,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级,并应符合以表2.1.2的规定。

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大类

R

 

居住建筑用地

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m的道路用地

R1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

R2

居民住宅用地

居民户的住宅、庭院及其间距用地

R3

其它居住用地

属于R1R2以外的居住用地,如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

C

公共建筑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C1

行政管理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

C2

教育机构用地

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及各类高中级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等用地

C3

文体科技用地

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

C4

医疗保健用地

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

C5

商业金融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C6

集贸设施用地

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M

生产建筑用地

独立设置的各种所有制的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道、广场等设摊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缝纫、电子、工艺品等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 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

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用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W

仓储用地

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W1

普通仓储用地

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T

对外交通用地

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

T1

公路交通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

T2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1

公用工程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U2

环卫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

G

绿化用地

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

G1

公共绿地

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

G2

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圃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林带和绿地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和特殊用地

E1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

E2

农林种植地

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

E3

牧草地

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E4

闲置地

尚未使用的土地

E5

特殊用地

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篇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为了体现政府对实施城市规划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必须分阶段地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要求经办岗位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一旦条件成熟,立即进入申办程序。避免将本作业转化到关键路线上去。

  2.作业依据

  规划管理部门张榜公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3.主管岗位总经济师:在申办过程中处理主办岗位解决不了的协调问题。

  主办岗位土地开发:负责收集整理申办资料文件,具体经办申办手续。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5.作业描述

  5.1主办岗位到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并同时附送下列文件:(带*号的为必送文件,所送原件在窗口交验后退还)。

  5.1.1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1.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1.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1.4市测绘院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六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

  *5.1.5凡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的建设工程,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副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

  5.2规划部门对审核同意的项目由总窗口发出领证通知,本岗位持规划局发放的“一书二证”联系卡(IC卡)办理领证手续。领取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5.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限为40个工作日。

  5.4本岗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篇3: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为了体现政府对实施城市规划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必须分阶段地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要求经办岗位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一旦条件成熟,立即进入申办程序。避免将本作业转化到关键路线上去。

  2.作业依据

  规划管理部门张榜公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3.主管岗位总经济师:在申办过程中处理主办岗位解决不了的协调问题。

  主办岗位土地开发:负责收集整理申办资料文件,具体经办申办手续。

  4.紧前工作条件

  已取得规划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5.作业描述

  5.1主办岗位到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并同时附送下列文件:(带*号的为必送文件,所送原件在窗口交验后退还)。

  5.1.1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有关计划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1.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1.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1.4市测绘院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六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用地位置地界。

  *5.1.5凡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的建设工程,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副本)及附图各一份(原件)。

  5.2规划部门对审核同意的项目由总窗口发出领证通知,本岗位持规划局发放的“一书二证”联系卡(IC卡)办理领证手续。领取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

  5.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限为40个工作日。

  5.4本岗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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