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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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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等。项目设计分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扩初方案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工程项目的设计由总经理负责,工程副总协助总经理组织设计部具体实施。

  第二条 工程项目规划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设计总监协助总经理组织安排,并具体落实。方案设计任务书由设计总监组织编写,工程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涉及项目规划方案的设计联络文件由设计部主管建筑师拟稿,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工程项目扩初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由工程副总协助总经理组织安排,设计部具体落实并实施。扩初设计任务书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写,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涉及项目扩初方案的设计联络文件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拟稿,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由工程副总组织落实,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写,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与设计院的联络文件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拟稿,工程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但如果涉及到产品使用功能、外立面及总体效果的必须经设计总监审核。

  第五条 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组织落实。

  第六条 图纸会审后,有关图纸设计中的质量问题解决一般通过技术核定单的形式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联系解决。水电暖专业的技术核定单由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审核,设计部专业工程师审定,经设计院确认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实施。建筑、结构专业的技术核定单由项目部相关主管核定,项目经理审核,设计部专业工程师(或项目建筑师)审核,经设计院确认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实施,如果技术核定单所影响的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壹万元,须由工程副总批准,伍万元以上时,由总经理批准。

  设计院要求进行的变更和公司自行要求的较大项目设计变更可通过由设计部组织协调设计院出图变更。设计变更涉及到水电或建筑、结构部分的变更,须由设计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报工程副总批准实施。零星较小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签发“工作联系单”或项目部签发“工作指令单”来解决。由工程副总批准实施。

  “设计院的出图变更”、“工作联系单”、“工作指令单”涉及内容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时须按下述要求执行:

  (一)如果设计变更所影响的单项工程造价增加在伍万元以内(含伍万元),须由工程副总批准,伍万元以上时,由总经理批准。

  (二)如果设计变更涉及产品使用功能、外立面及总体效果时,须由设计总监审核,报工程副总审定,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设计资料的管理由设计部资料员负责

  (一)设计部资料员负责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收发、存档管理。有关设计院图纸的分发,须经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分发。

  (二)有关需设计院加晒图纸的工作,由设计部资料员统一办理,各项目部因工作需要加晒图纸,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定,报工www.pmceo.com程副总批准执行。

  (三)设计电子文件资料由设计资料员收集、整理和共享分配。有关涉及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电子文件,资料员需及时更新、归档和告知相关人员,电子文件应与图纸同步。有关书面文件的资料变更,对于废旧文件或图纸,资料员需及时加盖“作废”专用章。

  (四)存档资料需按永久性和临时性进行分类归档,临时性归档资料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销毁处置。处置申请由资料员办理销毁资料申请报告递交部门经理签字,工程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五)设立文件保密制度,设立文件保密级别,书面文档文件根据保密级别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网上电子文件根据保密级别设立查阅或共享权限。

篇2: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2019)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20 18:25:17)转载▼标签: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 分类: 经营实习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

  为了加快设计体制改革,推进专业事务所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额分配表),组织做好设计事务所的申报审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0年12月13日印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繁荣设计创作,规范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设计质量与设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以下简称设计事务所)是指由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职称的)。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设计人员合伙设立,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或其中某一专业设计业务的设计机构。

  合伙人对设计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三条 设计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合伙人及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或者解散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

  第四条 设计事务所包括综合设计事务所和专业设计事务所。

  综合设计事务所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规定的标准设立和规定的承接任务范围承接设计任务。综合设计事务所分甲级和乙级。

  专业设计事务所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设立,并按规定的执业范围及承接任务范围承接设计任务。专业设计事务所不分级别。

  第五条 设计事务所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总量控制的要求审批。

  设计事务所的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

  第六条 设计事务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

  第七条 设计事务所的名称应当与责任形式及从事的专业相符合,一般宜采用个人或合伙人的姓名命名。

  第二章 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 申请设立设计事务所分为两个步骤:先申报组建方案,再申报资质。

  第九条 申报组建方案的程序为:

  (一)由发起人先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呈报组建方案,材料包括:

  1、申请设立设计事务所的报告;

  2、书面合伙协议;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组成人员名单、简历及主要业绩(应附原单位拟同意解聘证明);

  5、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通过企业改制成为设计事务所的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所有人的批准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7、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组建方案;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资格、业绩、人员组成、职业道德等方面认真考核,对拟成立的设计事务所提出综合推荐意见。

  (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推荐意见对资质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设计事务所发布资质预核准通知。拟新组建的设计事务所可持预核准通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条 申报资质的程序为:

  (一)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资质预核准通知后,将资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本办法所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规定,提交资质申报材料(含资质申报软盘);

  2、所有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证明;

  3、当地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注册证明;

  4、合伙协议书;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 任务承接与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取得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按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并对其提供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在异地承接设计业务时,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专业设计事务所在与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合作设计时,合作各方的权利、

义务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并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转包。

  第十四条 设计事务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建设〔1995〕282号文同时废止。

篇3: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完善工程项目施工、加强部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所承接的工程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作为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反馈甲方信息。

  城市负责人负责核实工程量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备配置报价清单。

  施工技术组负责审核工程量设备配置清单及所能达到的要求。

  规划设计组负责审核设计变更配置报价。

  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4.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审批流程图

  项目助理/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施工技术组规划设计组部门经理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工程项目进场后,现场项目助理或施工负责人在熟悉和审查《施工细化方案》及施工图纸前提下,如因特殊原因为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功能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设备数量填写《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5.2城市负责人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核实《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并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5.3施工技术组对《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进行审核,包括:变更后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清单、线材使用数量、变更后所能达到的功能要求。

  5.4规划设计组严格按照施工项目合同进行对设备报价、取费标准进行审核,并报部门经理审批。

  5.5部门经理审批后发规划设计,抄送技术组、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施工技术组及物资计划管理员,以上人员在审批物资时需严格参照合同,如与合同不符时,则在《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方可批准物资申请。

  5.6现场施工负责人需及时将《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中的变更与甲方办理签证或反馈信息,报规划组及本部存档。

  5.7《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由部门财务负责保存,作为工程结算跟进应收款的依据。

  6.相关表格

  VKWY7.5.1-J02-09-F1 《智能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表》

  VKWY7.5.1-J02-09-F2 《智能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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