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MALL(商业街)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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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LL(商业街)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一、目的

  1.整合招商工作内容,制定标准流程,使招商工作规范化,招商流程系统化。

  二、适用范围

  1.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及各项目(MALL和商业街)招商部的所有商铺招商工作均适用本管理流程。

  三、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1.招商工作计划及目标

  参照招商计划管理执行。

  2.招商流程

  a)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业态规划、品牌落位

  参照《项目定位及品牌落位编制及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b)租赁决策文件编制

  参照租赁决策文件编制与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c)商家联系

  根据品牌落位图,通过商家库、项目所在地招商资源、代理公司媒介、加盟商媒介、品牌门店等方式获取相关联系方式,再与其进行联系大致介绍公司及项目情况,争取商谈、看场机会。

  d)商家洽谈

  向商家介绍公司、项目、周边商业、已进驻情况等内容,填写《客户洽谈记录》,争取商家到项目实地考察。

  e)商家看场

  商家主要就商圈、现场动线、方位、店铺格局、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考察。

  f)商家条件谈判

  商家对项目满意后,编制《商务条件确认单》就位置、租金、年限、交付标准等按《租赁决策文件》、《项目一铺一价审批表》进行报价,并按照商务条件审批表栏目与商家逐条展开谈判,填写《客户洽谈记录》,最终确定商家意向进驻条件并填制商务条件审批表,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g)商家合同签署

  ■条件高于或等于集团政策时,项目可根据情况与商户签约,报备商业集团招商中心。

  ■条件低于租赁政策时,项目经与商家多次争取后,向商业集团招商中心提交洽谈情况及资料,最终上报商务条件审批表,待集团决策通过后,再与客户签约。

  3.主力店招商流程:

  a)商务谈判

  ■主力店部所有人员在对外进行商务报价时,必须以招商中心总经理及商业公司总经理签署的《商务条件确认单》为依据。

  ■经过商务谈判,与商家确定《商务条件确认单》中的各项内容。

  ■将确定的商务条件填写《商务条件审批表》后,上决策会决策。

  ■经决策会审批后的《商务条件审批表》作为合同签署的商务条件依据。

  b)技术谈判

  ■主力店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

  ■在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须在确定的技术工程条件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技术条件依据。

  c)合同谈判

  ■主力店合同文本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商业法务指定负责人。

  ■在合同文本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相关法务指定负责人、客户主谈人员须在确定的《租赁合同》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合同文本依据。

  4.商务条件审批流程:

  按《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5.合同审批流程:

  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6.招商管理

  a)商家库管理

  参照《商家库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b)商家意向战略管理

  ■采用集团规定格式的商家意向、战略合作文件格式与商家签订相关合作文件,一式二份一份给客户保存一份备份至管理部。

  ■项目与商户签订商家意向书时尽量收取保证金,以提升后续合同签署的可能性。项目自行保存已签署的商家意向书。

  7.招商合同管理

  参照《招商合同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附录:《商务条件审批表》、《商务合同审批表》!

篇2:商铺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

  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

  一、招商流程图(见附表)

  二、客户跟进责任及佣金分配问题

  1、凡是同一客户发生的补签合同,如加铺的事例,一律由原经办招商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取得增加铺位的佣金。原招商人员离职的,由招商经理安排签署;

  2、原成交铺位的客人要求转换铺位或要求转换付款方式,首先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其原经办招商人员所属的小组的组员办理;

  3、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书的客户要求退订和签署正式合同的,则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招商经理办理,佣金的分配则按成交与否判定(100%或0%);

  4、已经交足订金并且已签定合同的,则该招商人员所得佣金为100%;

  5、收不足订金,只为临定未定的,则无佣金;

  6、一份成交的合同书上所写经手人名额不可超过2名,若有异议以公司最后判定为准;

  7、招商人员每月必须做客户资料保护名单的统计,最多不能超过20个,以30天为期限,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如招商员之间发生抢单、(来自:www.pmceo.com)撞单问题,客户资料保护名单将作为评判标准。

  8、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从未与B客接触的情况下,并且A客或B客没有明确指定由A招商人员接待时,若B客由B招商人员接待并成交,则B招商人员得100%佣金;

  9、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与B客有过业务接触而又不在场的情况下,B招商人员应先通知A招商人员,如A招商人员有委托B招商人员帮忙跟进,且B招商人员能在此次谈判中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则A招商人员可以自行分配其佣金(A招商人员得100%佣金或A、B招商人员各得50%佣金);如B招商人员在此次跟进中未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则B客由A招商人员继续跟进。

  9、1个客人若由多个(3个以上)招商人员接待介绍而成交,客户保护名单没有记录的,则以最后成交为准。

  10、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接待1个客人,若有新客进场,而又有足够人手接待的话,则A、B两人不可抽离其中1个去接新客。

  11、A、B招商人员同接待一个客人时,若此时A招商人员或B招商人员的旧客回来,则A、B招商人员只可在新旧客中选择跟进,或知会同组同事,不得同时跟进。

  12、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成交一个客人以后,若此客人再租赁铺位,由A或B招商人员办理加铺手续,所得佣金由A、B招商人员平均分配。

  13、凡对佣金分配产生异议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问题仍然存在,再由招商经理裁决。

  三、成交后的工作

  1、没有成交或即将成交的客人必须继续跟进,若原负责跟进的同事需离开招商部,则必须在交班记录中记录清楚,以便同组招商人员查看交班记录后接替跟进。

  2、与客户签定合同之后,应即时由经手人上报招商经理,不得拖延不报。上报资料必须正确无误,漏报者扣罚20元。

  3、若已成交之铺位有任何变动都必须实时上报招商经理,否则扣罚20元。

  4、《每月个人招商成绩表》须于次月第一个星期三前据实填妥后上交招商经理再由其上交公司,迟交者扣罚10元。

  5、如对发放之佣金有疑问时,应先确定需查核之佣金无误,再填写待查佣金单及附当月佣金清单交招商经理查核,如有违以上程序或查核之佣金有误时,亦作违例一次处理,罚款10元。

  四、招商人员佣金及奖罚方案

  1、招商人员每招租一间铺位,总佣金为1000元,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招商代表佣金为总佣金的70%,即700元;所属小组组长佣金为20%,即200元;招商经理佣金为总佣金的10%,即100元。

  2、招商主管(组长)每招租一间铺位,总佣金为1000元,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招商主管佣金为总佣金的90%,即900元;招商经理佣金为总佣金的10%,即100元。

  3、新进招商人员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基本招商任务至少一间铺位,如连续两个月不达标者视其平时表现,可作辞退处理。

篇3:购物中心招商流程奖罚方案

  购物中心招商流程及奖罚方案

  一、招商流程图(见附表)

  二、客户跟进责任及佣金分配问题

  1、凡是同一客户发生的补签合同,如加铺的事例,一律由原经办招商人员按程序办理,并取得增加铺位的佣金。原招商人员离职的,由招商经理安排签署;

  2、原成交铺位的客人要求转换铺位或要求转换付款方式,首先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其原经办招商人员所属的小组的组员办理;

  3、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书的客户要求退订和签署正式合同的,则由原经办招商人员办理,若该招商人员不在,则由招商经理办理,佣金的分配则按成交与否判定(100%或0%);

  4、已经交足订金并且已签定合同的,则该招商人员所得佣金为100%;

  5、收不足订金,只为临定未定的,则无佣金;

  6、一份成交的合同书上所写经手人名额不可超过2名,若有异议以公司最后判定为准;

  7、招商人员每月必须做客户资料保护名单的统计,最多不能超过20个,以30天为期限,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如招商员之间发生抢单、撞单问题,客户资料保护名单将作为评判标准。

  8、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从未与B客接触的情况下,并且A客或B客没有明确指定由A招商人员接待时,若B客由B招商人员接待并成交,则B招商人员得100%佣金;

  9、成交的A客介绍B客来租铺时,曾与A客达成成交的A招商人员与B客有过业务接触而又不在场的情况下,B招商人员应先通知A招商人员,如A招商人员有委托B招商人员帮忙跟进,且B招商人员能在此次谈判中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则A招商人员可以自行分配其佣金(A招商人员得100%佣金或A、B招商人员各得50%佣金);如B招商人员在此次跟进中未能与B客签定意向书及租赁合同,则B客由A招商人员继续跟进。

  9、1个客人若由多个(3个以上)招商人员接待介绍而成交,客户保护名单没有记录的,则以最后成交为准。

  10、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接待1个客人,若有新客进场,而又有足够人手接待的话,则A、B两人不可抽离其中1个去接新客。

  11、A、B招商人员同接待一个客人时,若此时A招商人员或B招商人员的旧客回来,则A、B招商人员只可在新旧客中选择跟进,或知会同组同事,不得同时跟进。

  12、A、B两位招商人员共同成交一个客人以后,若此客人再租赁铺位,由A或B招商人员办理加铺手续,所得佣金由A、B招商人员平均分配。

  13、凡对佣金分配产生异议时,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问题仍然存在,再由招商经理裁决。

  三、成交后的工作

  1、没有成交或即将成交的客人必须继续跟进,若原负责跟进的同事需离开招商部,则必须在交班记录中记录清楚,以便同组招商人员查看交班记录后接替跟进。

  2、与客户签定合同之后,应即时由经手人上报招商经理,不得拖延不报。上报资料必须正确无误,漏报者扣罚20元。

  3、若已成交之铺位有任何变动都必须实时上报招商经理,否则扣罚20元。

  4、《每月个人招商成绩表》须于次月第一个星期三前据实填妥后上交招商经理再由其上交公司,迟交者扣罚10元。

  5、如对发放之佣金有疑问时,应先确定需查核之佣金无误,再填写待查佣金单及附当月佣金清单交招商经理查核,如有违以上程序或查核之佣金有误时,亦作违例一次处理,罚款10元。

  四、招商人员佣金及奖罚方案

  1、招商人员每招租一间铺位,总佣金为1000元,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招商代表佣金为总佣金的70%,即700元;所属小组组长佣金为20%,即200元;招商经理佣金为总佣金的10%,即100元。

  2、招商主管(组长)每招租一间铺位,总佣金为1000元,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招商主管佣金为总佣金的90%,即900元;招商经理佣金为总佣金的10%,即100元。

  3、新进招商人员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基本招商任务至少一间铺位,如连续两个月不达标者视其平时表现,可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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