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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夜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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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院长夜查房制度

  一、院长夜查房人员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院长自20**年*起实施,夜查房重点检查各科室工作人员夜间的岗位值班情况与医疗、护理、后勤、服务等情况。

  三、院长夜查房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院长夜查房记录由院领导负责,认真及时交接,记录本内容一律用钢笔书写。

篇2:自治州人民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自治州人民医院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带领相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目的是对科室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二、业务查房一般每周一次。行政后勤查房每月至少一次。

  三、行政查房前应确定查房的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查房中提出的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领导汇报。

  五、行政查房中所涉及的内容,需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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