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F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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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的使用

  4.1.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4.1.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车辆的维修

  4.2.1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维修费在**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0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篇2:某师范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建设节约型学校,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服务与经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指学校公务用车、通勤车及外派(学校内部)车辆的使用管理、维修管理、油料管理、经营管理、事故处理、服务质量等有关事项。

  二、车辆的任务

  后勤服务总公司车辆服务中心做为服务经营性单位,主要任务一是服务性用车,二是经营性用车。

  (一)服务性用车包括:

  1.学校领导的公务用车和学校接待用车。

  2.教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

  (二)经营性用车包括:

  1.提供机关、二级学院及其他教辅单位的用车服务。

  2.外派给机关、二级院和教辅单位的用车服务。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学校车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逐级负责、定向使用、分别调度与驾驶员对所对应车辆安全行驶、保养、维修等负责相结合的的管理办法。服务性车辆由校党政办负责管理、调度,后勤服务总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负责经营性车辆的管理和考核。

  2.学校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保管制度。执行以车辆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驾驶员要熟知所用车辆各种证件之有效期,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3.执行车辆调派制度。服务性车辆(通勤车、接待车、领导专车)调派必须经校党政办批准;经营性车辆调派须经用车单位(机关部门)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后由车辆服务中心统一调派;长途出车调派严格审批制度,凡长途车辆调派须由用车单位事先申请,经主管安全校领导批准,方可派车。校领导长途用车须经校长批准。车辆服务中心调度必须做到派车指令及时、准确、手续完备,按时填写《学校驾驶员出车情况记录》。出车记录是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等主要依据。

  4.各机关、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公务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用车申请单须经部门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批准后交车辆服务中心,由车辆服务中心调度统一协调派车,原则上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5.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由部门负责人与车辆服务中心电话联系,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用车,校党政办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驾驶员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并及时向车辆服务中心调度汇报。

  6.出车前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车辆服务中心和校党政办报告,车辆服务中心和校党政办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拟定应急方案,尽最大努力完成用车任务。

  7.车辆服务中心协助校党政办拟定学校通勤车的线路(含校内班车路线)、始发时间、停靠站点等事宜,行车方案报请分管校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通勤车驾驶员要经常向车辆服务中心、校党政办反映班车线路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教职工上、下班行车方案。

  8.车辆严禁外借、外租给任何个人及其他单位使用或挪做他用。因擅自出车或外借、外租造成车辆损坏、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车辆夜不归队,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车辆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司机必须保证停放车辆的安全。因工作原因需要长期在校外停放的车,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与车辆中心签订一份车辆安全保证协议。

  10.加强车库管理。学校车库由车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各种车辆均应在车库指定位停放。禁止车辆私自在校园内和校外乱停乱放。

  四、车辆油料管理

  1.根据车辆的排量及实际油耗量(累计平均值)确定每台车的百公里油耗量,并确定单车月油量定额,实行单车定量加油。(见附件)

  2.实行"一卡管理、集中加油"的办法,建立单车月耗油台帐,由加油员统一加油。

  3.建立单车按日运行线路的公里数台帐及单车日耗油量台帐。

  4.严格按车辆日运行线路公里数,车辆百公里耗油量及单车日运行公里数的耗油量配给。

  5.单车按日公里数耗油量完不成工作量的责任自负,超出耗油量的部分按超出量的百分之八十扣罚。每月统计考核一次。

  6.驾驶员严禁倒卖油料或有意造成燃油消耗增大,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并按相关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7.车辆油耗必须严格控制在耗油指标以内,对超过耗油指标的车辆必须查清原因,并限期整改,整改后还达不到要求的,按照当日实际行驶里程和耗油量配给,如属人为造成耗油量增加的,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8.按照车辆服务中心规定,对节油突出的车辆及驾驶员根据比例给予奖励,整体效益突出,学校将对车辆服务中心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车辆修保管理

  (一)车辆保养

  1.学校所有车辆专属司机应切实遵守车辆保养要求,保持车况良好。

  2.驾驶员出车前对车况要做检查,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不足时应及时加气;轮胎磨损到规定限度时,必须及时更换,以确保行车安全。

  3.如果发觉车辆操控出现异常,应立即检查修理防止发生事故。如需送厂检修,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离开车辆时应及时上锁,随时防范车辆及备件失窃或受损。

  5.保持车辆室内外卫生,车内严禁堆放危险品及车辆无关的物品。

  6.按规定行车里程进行例行车辆保养(如更换机油等)。

  7.司机应详尽填写所有车辆的保养记录,建立好车

  辆档案。

  (二)车辆修理

  1.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辆服务中心主管修理的副经理反映故障情况(外派车辆需派驻单位领导签字,领导及接待车辆需校党政办签字),并由主管副经理鉴定后,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一式两份)。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应由主管修理的副经理向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申请单,由主管修理副经理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厂维修。

  3.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或更换总成配件的,由车辆服务中心经理报后勤服务总公司批准,并同车辆服务中心经理、主管维修副经理、修理厂三方共同鉴定后方可入厂修理。

  4.发动机、变速箱需大修的,必须经后勤服务总公司批准后上报学校财务资产处审批,由财务资产处派到指定厂家维修。

  5.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主管修理的副经理反映,得到批准后方可增项维修。

  6.修车完毕后,修理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主管维修副经理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交给车辆服务中心统一登记保管,保存3个月以后统一处理。

  7.长途车在外地出现故障需修理的,必须与车辆服务中心取得联系,经报请后勤服务在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修车。否则修保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六、外派车辆管理

  1.外派车辆必须由用车单位申请,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派出。

  2.车辆派驻单位必需与后勤服务在公司签订《外派车辆管理及使用协议》,并报学校安保处备案。(附协议样本)

  3.外派服务车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保证车辆完好,不能带"病"上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对不派驾驶员的车辆,使用单www.pmceo.com位必须指定专人驾驶,并将驾驶员名单报学校安保处审批后办理油田准驾证方可驾驶该车辆,同时,车辆服务中心要对兼职驾驶员备案,车辆维修、油料纳入学校统一考核管理。

  九、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行车纪律,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如有违反规定出现违章或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所产生费用一律自理。

  2.严格遵守车辆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和调度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满足公务用车需求。

  3.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平时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安全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其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5.认真填写车辆运转记录,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6.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每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短暂休息1次。因工作需要连续行驶12小时以上的车辆,应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七、经营管理

  1.后勤服务总公司车辆服务中心所属车辆实行固定服务和临时服务经营两种形式。中心按照经营收入和成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总额、车辆维修成本、油料消耗成本、材料成本及办公成本)独立核算的方式运行。

  2.车辆固定服务经营包括校领导专车和教工上下班用通勤车。该部分车辆的结算方式是,只要该类车辆保证出勤天数、安全行驶、优质服务,学校将正常拨发驾驶员工资奖金总额;该类车辆发生的油料费和修理费按定额由学校统一核销;其他费用由中心自行承担。

  3.车辆临时服务经营包括外派车辆和满足机关、教学和教辅临时用车需求的车辆。其中,固定服务经营的车辆(校领导专车和教工上下班用通勤车)在不影响原服务任务的情况下,经校党政办同意,可以列为临时调派用车。该部分车辆经营收入和结算方式是按照收费标准(学校审核确定),由学校财务处按照用车单位确认的派车单发生的费用,从用车单位(部门)划拨到车辆服务中心;该类车辆服务所发生的油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由中心自行承担。

  4.临时服务车辆和固定驾驶员实行单车核算,单车经营收入与驾驶员基本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具体办法按实施细则执行。

  5.固定服务车辆和驾驶员被安排临时服务任务,中心将按超工作量标准(另行制定)发放补贴。

  6.车辆行驶里程标准是车辆从学校车库发车点为车辆计程起点,车辆回校入库停靠点为车辆计程终点。

  7.车辆临时服务时车辆服务中心负责支付油料费、修理费、材料费、保险费、停车费;用车单位负责支付过路过桥费。

  8.驾驶员出长途车按标准发放补贴。固定服务类长途用车,驾驶员宿费由学校按标准承担;临时服务类长途用车,驾驶员住宿www.pmceo.com费由中心按标准报销。

  9.驾驶员每天要按中心调度签字的派车单提供服务。服务期间驾驶员、用车人要认真填写行驶记录结算凭证。

  10.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车辆收费标准及价格测算对照表)。

  八、违规、违章处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驾驶证、行车证、准驾证不全的,未携带路单的,或执行长途任务未携带长途行驶令的,对当事人处以每项1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有超速行驶、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规行为的,自行缴纳罚款,中心将在安全例会通报批评。

  3.不执行车辆"三交一封"有关规定的,对车辆驾驶员处以每次200元罚款;如被油田公司检查出现违反"三交一封"规定的,追究车辆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4.驾驶员未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的,对当事人处以2000到3000元罚款。

  5.驾驶员醉酒驾车,一经发现,6个月内禁止其驾驶车辆,并处以3000元罚款,再次发现,调离驾驶员岗位,并处以5000元罚款。

  6.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执行节日通行证制度,无节日通行证上

  路行驶车辆,并处罚款1000元;造成的损失自负。

  7.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月奖金和岗位津贴,重犯者将调离驾驶员岗位。

  ①不服从车辆服务中心管理和派车指令的;

  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

  ③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并查证落实的;

  ④不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地点的;

  ⑤虚报出车任务或虚报油料、修理、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

  ⑥发生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九、事故处罚

  为加强学院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石油www.pmceo.com天然气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z石油管理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按照我院制定的《z师范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一)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1.轻微交通事故:一次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

  2.一般交通事故:一次重伤1-2人;一次轻伤3人以上;一次财产损失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3.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2人;一次重伤3-10人;一次财产损失30000-60000元(不含60000元);

  4.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一次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

  (二)事故处理权限

  1.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由院安全保卫处调查、处理。

  2.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由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和局有关部门协同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经济处罚

  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分别按主要责任10%、同等责任5%、次要责任2%处罚。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在学院内部一律按全部责任论处:

  1.无驾驶证或准驾证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2.无路单私自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3.酒后驾驶学院机动车辆;

  4.把学院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准驾证人员驾驶。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车辆服务中心和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收费标准及价格测算对照表

  车 型车辆名称 价 格(油田公司) 价 格(客运公司)价格

  (师院)计量

  单位规 格超百公里计算公式备 注

  豪华空调大客金龙空调920790700元/台班40座以上700+超百公里数*6.5百公里之内按1个台班价格收取,超百公里,每公里按台班费的百分之十收取。例:700元/台班、130公里 公式:700+30*6.5(7元打9.3折)=895元

  豪华空调中客中金龙空调800700600元/台班35座以上600+超百公里数*5.5

  考斯特1000900750元/台班22座以下750+超百公里数*7

  空调旅游车全顺650600500元/台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数*4.5

  别克商务650600500元/台班7-18座以下500+超百公里数*4.5

  轿 车奥迪A6  400元/台班5座以下400+超百公里数*3

  丰田皇冠2.5  380元/台班5座以下380+超百公里数*3

  红旗、中华  350元/台班5座以下350+超百公里数*2.5

  说明:1、以时间计算,4小时以内,为0.5台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为1个台班。

  2、以公里计算,50公里以内,为0.5台班。5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内,为1个台班。

  3、晚上22点以前收0.5台班,超过22点按1个台班计算。

  4、大客车在保证通勤外,遇早上用车的,收费标准参照前3项实行。

  5、司机差旅费、补助由车辆服务中心承担。

篇3: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 总公司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向服务,按需使用的原则,由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条 总公司领导、征润洲污水处理厂(含驻厂部门)、大港污水处理厂(含驻厂部门)、丹徒污水处理厂(含驻厂部门)用车原则上实行定向服务,其它各部门用车按照先急后缓、保障重点、保障一线的原则,实行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确因工作急需,办公室可调度定向服务车辆。严禁私自出车。

  第三条 一般工作人员市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情况特殊除外),“八小时”以外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安排。镇江市区范围以内公务用车由驾驶班长负责安排,镇江市范围内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批准后安排。长途用车(出镇江市)和外单位借车,由用车部门提前2天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送驾驶班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总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安排使用。为节约成本,对于一般工作人员,且行李简单,到交通便捷城市出差,提倡坐火车前往。

  第四条 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各负其责,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五条 下班后、节假日、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并实行晚回场签到制度。任意放置车辆造成毁坏、失窃等损失,由驾驶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车不得私用,如确因情况特殊,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但需支付相应的成本费用。

  第七条 用车人应文明乘车,不污染和损坏车辆,配合驾驶员填写《行车记录》,带头遵守本办法。对于各个部门的用车情况,年底总公司将进行通报。

  用车人应如实申报用车去向和时间,不得瞒报和谎报,以便驾驶班正常有序、科学的调度和管理。

  在外期间,用车人负有协助驾驶班做好驾驶员的监督、教育、提醒、管理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办公室每月对驾驶班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加薪等奖励;对工作懈怠、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包括机械事故和交通事故),视其一贯表现和具体情节扣发奖金,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待岗、辞退处理。

  第九条 实行轮岗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所有车辆的驾驶员实行轮岗制度,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对于相对定向服务的驾驶员,www.pmceo.com在征得有关领导意见后,根据个人表现,可适当调整转岗时间。

  第十条 为提高驾驶班长的管理水平,驾驶班长岗位实行竞选和任期制,任期为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第十二条 每车建立《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档案,记录每辆车的基本情况,包括加油、更换机油、三滤、维修(保养)等内容。

  第十三条 按月考核单车油耗,节奖超罚,年终兑现。

  第二节 驾驶班班长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负责驾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计划安排调度车辆使用。配合办公室对驾驶班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车辆安全工作,实行班长负责制,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深刻剖析发生交通事故案例的原因、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行车。坚持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让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 掌握所有车辆的技术状况。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全面认真地做好“三查”(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安全机构各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四防”(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五洁”(即保持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蓄电池及全车的清洁)工作。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按照技术要求,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指导驾驶员排除常见的一般性故障。

  第十七条 了解驾驶员的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发现情况,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报告,以免影响出车任务的完成,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以身作则,带头并督促驾驶员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督查车辆晚回场签到工作,检查车辆“八小时”外的在位情况,时刻掌握每辆车的动向,掌握驾驶员加班情况。

  第二十条 认真做好车辆成本核算工作,努力降低油耗和运行成本。每月统计单车燃油消耗量,按照单车每百公里耗油量核算耗油费用,并填写油料考核表,于次月初交办公室。

  逐台建立车辆档案,做好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工作,准确详细记载每辆车的基本情况、每次保养(维修)的项目、时间、费用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督促驾驶员遵守劳动纪律。自觉做到发车不迟到,工作不脱岗,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必须车等人,不能人等车。

  第二十二条 带领全班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公司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维护

  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保守工作秘密,不道听途说。

  第二十三条 督促驾驶员按规定填写《行车纪录》,并于每月底收齐交办公室。

  第三节 驾驶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管理,服从调度。出车时携带有效证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带思想情绪驾车,严禁开车时接听、拨打手机。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第一。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服务宗旨,踏实勤奋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注重职业道德。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尽量使用车人满意。

  第二十六条 不准在车上吸烟,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转告本公司陪同人员,善意提醒,不能直接制止。

  第二十七条 准确、及时、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详细记载每次出车使用部门、用车人、时间、地点、里程等内容,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公司领导用车和外单位客人用车可由班长代签),以便核算百公里油耗,监督用车情况,核实交通违章等相关事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填写情况。

  第二十八条 配合班长及时登记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记录。

  第二十九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得窜岗。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驾驶班、停车场随时待命,听候调度。做到随叫随到,对班长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坚决完成任务,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长途外出回来后,应立即报告班长。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班长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三十条 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将自己所驾驶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第三十一条 自觉参加安全、业务学习,总结安全行车经验,提高驾驶技能,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相互学习、相互提醒、团结互助。

  第三十二条 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驾车辆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异常和故障,形成人人动手的良好风气。

  第三十三条 每次加油后及时将加油卡和回单交驾驶班长登记。长途外出加油,发票须粘贴后,先由驾驶班长审核登记,再进行审批报销。

  第三十四条 共同做好停车场和洗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协助维持车场秩序。

  第三十五条 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随车附件及工具等。如发现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第三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第三十七条 除长途出车未回外,所有车辆一律回场过夜,并严格执行车辆晚回场签到制度。

  第三十八条 对乘车人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驾驶车辆时,要全神贯注,思想集中,不得边驾驶边和乘车人闲聊。

  第四节 车辆维修、保养

  第三十九条 总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前,驾驶员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一式两份),驾驶班长实车查验,初步判断故障的大小、原因,提出维修意见,由办公室有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后www.pmceo.com,安排送修。修理时,本车驾驶员应现场监修。车辆修理完毕后,驾驶员验收签字,确认全部维修内容。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或增加维修(保养)项目,否则费用自付。

  第四十条 实行车辆送修与费用结算分开制度。驾驶班只负责维修(保养)车辆的接送。办公室指定专人,对维修的项目、费用进行核查,每月结算一次。

  第四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车、定人、定责。为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每车每行驶5000公里送定点汽修厂保养一次。

  第四十二条 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即三查、四防、五洁)、轮胎换位,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

  第四十三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时,可视实际情况就近修理,但必须请示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十四条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提倡驾驶员自己动手解决维修(保养)中的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年终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第五节 考核与管理

  第四十五条 为使总公司车辆管理落到实处,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调动全体驾驶员的积极性,提高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减少车辆不必要的损耗,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总公司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总公司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的要求,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对驾驶班全体人员进行考核与管理。

  1、考核内容包括出勤、安全行车、车辆管理、爱车节油、遵章守纪、服务态度等。

  2、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为月工资的30%,年度考核为年终奖的100%。

  3、考核实行百分制。对照驾驶班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细则,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考核,酌情加减分。每月考核一次,次月兑现。驾驶班长应在每月28日前将当月每人考核数据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驾驶班长及驾驶班的整体考核。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月考核工资部分全额返还;95分以下按得分数对应的比例兑现(即得90分为月考核工资×90%),依次类推。但月考核在70分以下(含70分),将给予行政处分、待岗,直至辞退处理。年终奖根据月得分平均值兑现,与月考核一样:95分以上(含95分)为合格,全额发放;95分以下按得分数对应的比例兑现。

  第四十六条 具体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六节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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