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务室药房管理细则
(1)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本院内部师生。
(2)药房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分类、分用途陈放。
(3)药房及药柜要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打扫和消毒,存放药品的橱柜,应保持干燥、避光、通风。
(4)专职药士负责药房的管理和发药工作,晚班时该项工作由护士接替。
(5)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出药房。
篇2:公寓服务中心卫生所药房人员职责
公寓服务中心卫生所药房人员工作职责
一、收处方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药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剂。
二、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忌用手直接触药。
五、含有毒性、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六、发出的方剂应将服药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七、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八、及时提出进药计划。
九、负责各种药品划价。
篇3: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程序
> 病区药房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目的:制定病区药房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配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调配发放准确无误。
范围:病区药房
责任人:药品调配人员
程序:
1.处方审核
专用处方的处方式样和颜色符合规定、处方的一般项目(病人的姓名、科别、性别、年龄、住址或住院号、联系电话、处方日期、诊断、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医生签名或盖章、收费章等)必须齐全;
处方内容(所列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用法、剂量等)必须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
对不符合特殊药品管理规定,超量、涂改及其他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向病人说明情况,指导病人由处方医生重新开具合格后方可调配。
医生处方权审核,不具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不得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需随附注射剂的空安瓿及贴剂的废贴。
2.配方发药
审方合格及与电脑记帐核对无误后,由配方药师按处方所列药品从专柜中取用药品,交给发药药师复核。
发药药师核对无误后,将注射剂药品交给执行护士(执行完毕后由护士凭处方及注射药袋和空安瓿交回到药房专人负责)。
发药完毕,调配人、复核人在处方上签全名,并在电脑上确认处方、记帐。
3.登记:在规定登记本中登记使用、空安瓿(废贴)回收、专用帐册、交接班等内容。
4.处方保管:专用处方留于专柜中,由专人复核后装订、保存。
5.用药后专柜随时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