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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中学校园网络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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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中学校园网络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校园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学校校园网网络设施及信息安全等有关的灾害。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大义中心小学校园网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学校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的灾害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灾害发生前与灾害发生后两种情况:

  (一)灾害发生前,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及网络信息中心要预先对灾害预警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灾害调查,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并规划建设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处理灾害讯情信息。

  加强灾害险情巡查。网络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灾害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范,发现有不良险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大型灾害的,在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常熟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监察处报告。

  (二)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灾害级别,并立即将灾情向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网络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每周访问记录的备份和60天访问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灾害并及时处置此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灾害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在灾害发生时,首先应区分灾害发生是否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两种情况,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或病毒破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攻击信息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灾害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在大型灾害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特殊时间内发生的灾害,可以同时向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处汇报。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人员值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


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 训练和演练

  加强全学校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E市外国语中学网络中心

篇2:W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校园网络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为德育、教学、教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校园网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学校的教师和学生,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

  三、学校网络系统包括学校网站和校园局域网。网站重在建设家长、社会、学生与学校交流的平台,为教师提供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及全面宣传学校办学特色。

  四、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其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学校荣誉、违反学校制度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低级信息。

  五、任何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未经许可,用户不得自行安装软件,不准使用来源不明的软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六、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网络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

  七、严禁利用校园网络系统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八、严禁利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九、校园网络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解决。

  十、对于违反上述各条规定的用户,学校试其情节轻重对其实施处罚,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

篇3:狮中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狮中学校计算机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是学校重要的教育现代化基础设施,为学校的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科室办公、现代管理提供先进、可靠、安全、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环境。为了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安全、正常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学校各科室、各教职工均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1、学校校园网络设备设施由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管理

  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非法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各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校园网玩游戏、看电影或上网查阅股市行情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得将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不得发生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及网络设备的行为。

  6.网络设备(含子网设备)由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管理和维护。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打开子网机柜及其他网络设备。用户如发现终端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可报现代教育装备处处理。

  7.学校网页是学校直接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之一,各科室和个人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现代教育装备处统一对外发布。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严禁在计算机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计算机病毒传播的软件。对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指定的杀毒软件予以查杀。

  9.各科室和个人不得允许非本校教职工进入办公室使用计算机。

  10.各教职工在使用校园网时,若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若故意损坏有关设备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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