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高级中学教师考务制度

6842

  高级中学教师考务制度

  为规范我校考务工作,严肃考纪、抓好考风、促进教风、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考务工作制度。

  一、命题规则

  1.月考、期中考试与外校联考或本校教师自行命题,期末参加德兴市联考;

  2.考试通知后,由各科任课教师协商以确定命题人。命题教师按照考试大纲,结合学生实际,按照适度原则认真命题。学生考试后班级学科平均分在以下范围内浮动:

  分值 100分 120分 150分

  重点班 50-80分 50-100分 60-120

  普通班 40-70分 40-80分 40-90

  若成绩平均分不在此范围内,教师例会上给予通报,并扣5-10元。

  3.命题教师需要按时校卷进行打印,或由任课教师按时交试卷到教务处封存。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样卷或试卷的,每延误一天扣10元。

  二、监考纪律

  1.第一考试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后速到考场,核对学生座位号,并宣布考场纪律;其余场次考试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后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学生桌子是否反向,并是否整齐;收缴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并检查督促学生填写好班级、姓名、座位号,提醒学生开考铃响后才能答题。监考教师未收缴有关书籍、资料者,每场扣5元,如学生擅自换考试考场或座位,被巡考人员发现,则扣监考教师每人次2元。

  2.两场监考中间时间紧张,监考教师应合理分工,做到装卷和领卷两不误;

  3.监考教师在开考时间(进考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10分钟以上扣20元;监考缺场,每场扣100元;私自调换监考,每场扣50元。监考教师不得让学生提前交卷,否则扣20元;

  4.监考应该严肃认真,如两人监考应一前一后,适当巡视;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谈笑、聊天、打瞌睡、抄题、做题、玩手机短信、打电话、批改作业或试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否则每件次扣10元;

  6.严肃考纪、严防考场出现考生抄袭、传夹带、偷看、发短信等各类舞弊,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

  7.若巡考人员发现学生舞弊而监考教师未发现,每次扣监考教师10元;

  8.学生全部交卷后,监考教师应核实试卷数量,按考生座位号顺序理好试卷(学生缺考,应在缺考学生的空白试卷的密封内写上该生姓名、班级、座位号、并注明缺考字样),点数后,由监考教师附上考场记录,交考务办负责人,倒装、反装或错装试卷,每件次扣5元。监考教师漏掉学生试卷未收装,扣20元/份;

  9.考试期间,命题教师在该学科开考时上班,监考人员发现考试有关问题,及时与考务办联系;

  10.如发现其他违纪情况二以上未提及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三、改卷纪律

  1.改卷以教务处统一规定时间、地点为准,不能擅自更改;

  2.流水改卷中改卷组长在规定时间中领取试卷,组织改卷,并由组长在规定时间内将分数和试卷交回教务处,改卷教师应服从组长的统一安排;

  3.期中、期末考试改卷应流水作业,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阅卷过程中如出现明显误判、错判2-5人口10元,5人以上扣20元;

  4.改卷宜严肃认真,按标答评分,珍惜他人劳动成果,阅卷过程中如果明显误判、误判2-5人扣10元,5人以上扣20元;

  5.登分、统分错误每出现1人次扣1元;

  6.改卷过程中,如发现有雷同试卷应及时报告教务处,雷同试卷由改卷教师提请,校行政会认定,如果5份以上试卷雷同,扣除本场监考教师50元;

  7.试卷在改完后,由教务处及时返还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两天内将试卷批改改中有误的地方及时送到教务处核实、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8.改完试卷后未按时送试卷、成绩至教务处,扣10元;

  9.教师让学生参加阅卷,每提起20元;

  10.如果出现其他违纪情况而以上并未涉及的,由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四、说明

  1.英语听力,月考由命题教师负责播放录音;期中、期末考试,听力播放由考务办负责;

  2.考场布置应准时,布置到位,由教务处与政教处联合检查,在规定时间内班主任未布置,扣班主任常规津贴10元,布置不符要求(考务会上由教务处宣布布置要求),扣2元,由此影响考试则经校长室后追究相关责任;

  3.考务办负责试卷的发放、装订,混合考场有不同科目的试卷,宜分开装订;

  4.考务办相关人员因工作失误而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则扣除相关人员5-20元。

篇2: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职责

  一、制作并悬挂(张贴)考场路标、示意图、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规章及有关警示语、宣传口号。

  二、按规定贴考场号、考位号、答辩室和侯考室标识。

  三、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场和考试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

  四、于鉴定(考试)前四十分钟,打开考点、考场(答辩室、侯考室)的门。

  五、负责监考和考务人员胸卡的发放与回收工作。

  六、按照保密规定接收、保管、分发、传送密封完好的试卷。

  七、准时发出鉴定(考试)开始和结束信号。

  八、保障和操作影音播放设备按时、正常地运行。

  九、维持考点秩序,及时制止、处理影响鉴定(考试)顺利进行的行为。

  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保证饮用水的供应。

  十一、为考生和执考人员提供及时、常规的医药服务

篇3:某中学期中教学质量调研考务工作要求

>  中学期中教学质量调研考务工作要求

  一. 考务

  ⒈每位监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监考表,熟知自己所监考的场次、时间科目和地点。要认真看表中的注意事项。

  ⒉监考人员若有特殊事情不能监考,须事先报教导处批准。若有特殊情况,须调换场次,应预先自己调换,然后到教导处备案。

  ⒊每科开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并检查考试科目、场次、时间和班级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签领试卷,进入考场提前 5分钟发卷。监考英语的教师,需提前5分钟打开本教室的广播进行试听,如有问题及时到广播室联系,英语考试前5分钟相关各备课组的所有教师到广播室集中由备课组长负责安排巡考及配合教导处处理突发事件。

  ⒋开考铃响,考生拿到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指导考生核对考试科目和清点试卷张数是否相符,然后在试卷规定的左侧填写班级及姓名,不准写在其它处。

  ⒌监考人员在考场中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地进行监考,做到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玩手机,不瞌睡,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与考场外人员或与同场监考人员谈笑,不念试题或解释试题内容,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在个别考生旁边较长时间停留,不擅自中途离开考场。

  ⒍监考人员不得催促考生提前交卷。监考人员要根据考场全过程的情况填好监考记录。交试卷时一并交考务处。

  ⒎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即将结束。收卷时由监考人员站在讲台前监视,每排最后一个学生自后向前收试卷交给监考人员。收试卷时做到每份试卷页数排列顺序正确,正面朝上,不颠倒。监考人员应在学生离场前清点好试卷,清点正确后,再让学生离开考场。

  ⒏监考人员必须督促考生遵守卫生制度,对乱丢废纸和杂物者令其拾干净,并如实登记班级姓名,按规定扣分。

  ⒐监考人员离开考场,须把考场的门窗、电灯关好(除教室要安排上课)。

  ⒑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好监考记录,考务组人员在收到每个监考人员交来的试卷、监考记录后,根据监考记录人数清点试卷数,检查每份试卷是否正面朝上,是否颠倒,是否页数排列顺序正确无误,检查完毕,监考人员方可离开考务组,考务人员随即做好试卷密封、存放工作。

  11、负责诚信考场发收试卷的教师,应按规定准时发收试卷。考试期间应进行必要的巡考。

  二、考试期间任课教师须知

  ⒈任课教师不论当天有无监考,应照常到校上班,自觉遵守学校纪律。

  ⒉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下场考试学科的教师,应组织好所教班级的学生,做好复习迎考工作。

  三.阅卷安排

  1阅卷采取流水作业,七、八年级交换阅卷,阅卷分工由教研组长根据本组人员情况和学科特点安排好。

  2.阅卷时,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做到认真负责、公正、细致,一丝不苟地严格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决不允许迁就学科知识上的错误。不准自行另立评分标准,阅卷评分标准始终如一,不得时宽时严。

  3.阅卷规定在12日(星期五)全部完成。

  4.考试作弊学生的成绩:作弊者,得考试成绩的40%;帮作弊者,得考试成绩的60%,并都给予学校“警告处分”。

  5.试卷批好后,结好总分,并复查,然后由阅卷组的备课组长及一位教师,两人负责把试卷成绩填入班级成绩登分表,不得让学生登分,学科成绩登好后由教研组长交薛飞处,其他需要登分的学科到薛飞处领取。

  6.要抱着对任课教师、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结分工作。成绩登好后一般不要再更改,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交教导处主任同意后由教导处更改。

  阅卷安排表: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语文:zz

  数学:zz

  英语:zz

  物理:教研组长合理协调组织

  化学;教研组长合理协调组织

  政史;教研组长合理协调组织

  11月15日上午8:30前各学科完成登分工作,并将登分单教教导处。

  z在15日完成输机统计工作。

  四.考后分析

  各备课组长要认真组织指导本组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形成书面稿交教研组长以备教导处检查考核。

  教导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