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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学校)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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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小学(学校)考试规则

  (一)监考细则:

  1.备课组长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年级办公室,点验试卷数、检查试卷题目,如有发现错误,及时报告并解决。备课组长组织监考细则学习。

  2.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维护考室的秩序,热情关怀学生。

  3.监考不得迟到、早退、缺席,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每科考试提前5分钟进入考室,学生只可阅卷,不可动笔。考试铃声响后,应提醒学生在对应的位置上写好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4.监考老师对试卷的题目不作任何解释,但对字迹不清的可当众答复或请该科的主考答复。

  5.监考老师在室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整个监考过程中不随意走出考室。

  6.考试终了,应立即责令学生停笔作答,督促他们离开考室。

  7.如果学生有作弊迹象,应及早提醒纠正。

  (二)学生要求

  1.考试一般采取单人单桌的方式,靠右坐,形成直列。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每科考试前5分钟进考室,可阅读考卷,考试铃响后,才准动笔作答。首先应填写年级、班级、姓名、座号。

  3.学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时间内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室,若有急事需离开时须向监考老师请示,允许后方能离开。

  4.考卷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同份试卷只能用同色、同类笔作答。

  5.试卷做完后应认真检查,考试终了方能交卷。考试终了全体学生应一律停止答卷,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夹带试卷出考室。

  6.严禁作弊,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东张西望、与同学交谈或传纸条。卷面字迹不清楚可举手,向监考老师发问,要严禁作弊现象。

篇2:学生考试规则

  学生考试规则

  1、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在考前接排座位和提出临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2、考生一律反向就坐。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须的文具,如稿纸、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用本子或成叠纸张作草稿纸.

  3、各班安排在对口教室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打预备钟前进入进入试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坐,不得喧哗、乱坐。考后应象对待本班一样,按室内卫生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提倡充分利用时间,认真答卷、检验,不得草草了事。

  5、考生解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糊涂等问题,可先举手,在得到监考老师同意后再提出询问。

  6、考生答题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或答题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必须在每张试卷的规定位置上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班级和学号。考试时试卷一律平放在桌面上,不得举起.目光一律集中在自己的试卷上,不许东张西望.

  8、考生在考前必须做好各种准备,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更不得大声喧哗.

  9、结束考试铃声终了,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报效,接监考老师要求有秩序地离开教室。不准将试题和草稿纸带走,违者必究.

  10、考生必须严格进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等。作弊者或者协同作弊者,试卷作零分计还,该科不予补考,并给予警告处分,期未操行降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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