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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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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在在总务处领导下,由保管员统一管理。

  1.财产保管员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清点一次。

  2.新购置的固定财产要有审批手续,经学校保管员按发票登记入仓、造册。

  3.各处室、教研组、专职学科的学校财产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流失及时追究。

  4.对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认真做好购物进出仓的登记造册,做到进出仓帐物相符,不给予多领、乱领。

  5.对学校公共区财物、班级课桌椅、教室设施要编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各处室、各班级门、窗、财产若有损坏、遗失,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及时合理处理。

  6.定期对校财产检查、维修,固定财产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应办理报损手续,由保管员填报损单,经主管领导签名,送交校长审批。

  7.一般物品借用,经保管员同意,并填写借用单据;比较贵重的物品借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办理领借手续;归还物品时必须经保管验收,如有损坏,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合理处理。学校财产一般不许借出校外,如有特殊原因需外借,应经校长审批。

  8.教职工调离本校到外单位工作,应做好财产移交手续。

  9.教职工受聘期间,享受学校分配给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品(具),但不得多占、挪用公物。

  10.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师生自觉爱护公物的美德。

篇2:实小爱护公共财物公约

>  实验小学爱护公共财物公约

  公共财物是学校财产,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位教师、同学应尽的责任,大家要互相检查督促,公约如下:

  1.不许站在桌椅上踩踏,移动时只能抬,不能拖,不许摇晃推倒桌椅。

  2.严禁用小刀或其它硬物利器,在桌椅上刻、划、写、画、扎,如果不小心弄脏应及时擦洗干净。

  3.不准将桌椅靠近墙壁,以免对墙壁造成损伤。不准用手捶、脚踢墙壁、栏杆,特别是不锈钢栏杆。

  4.教室、厕所、书橱的门、窗要小心开关,不要弄出大声响;每天离校时,教室的日光灯、电风扇、门窗要关好。

  5.不准踩踏花草,不在树上刻划。

  6.到专用室上课,未经教师允许,不准使用专用室内的器具、设施。允许使用时,要学会使用方法,正确使用。

  7.卫生用具排列整齐,学会正确使用方法,不拿卫生用具追跑打闹。

  8.爱护学校一切设施用器,不拿利器、棍子等刻划、击打。

  9.违反以上规定者,要扣所在班“文明班级评比”分数;损坏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接受批评教育。

篇3:实小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  实验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在在总务处领导下,由保管员统一管理。

  1.财产保管员要认真做好财产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清点一次。

  2.新购置的固定财产要有审批手续,经学校保管员按发票登记入仓、造册。

  3.各处室、教研组、专职学科的学校财产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发现流失及时追究。

  4.对低值消耗品(办公用品),认真做好购物进出仓的登记造册,做到进出仓帐物相符,不给予多领、乱领。

  5.对学校公共区财物、班级课桌椅、教室设施要编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各处室、各班级门、窗、财产若有损坏、遗失,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及时合理处理。

  6.定期对校财产检查、维修,固定财产确实无法修复使用的应办理报损手续,由保管员填报损单,经主管领导签名,送交校长审批。

  7.一般物品借用,经保管员同意,并填写借用单据;比较贵重的物品借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办理领借手续;归还物品时必须经保管验收,如有损坏,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合理处理。学校财产一般不许借出校外,如有特殊原因需外借,应经校长审批。

  8.教职工调离本校到外单位工作,应做好财产移交手续。

  9.教职工受聘期间,享受学校分配给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品(具),但不得多占、挪用公物。

  10.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师生自觉爱护公物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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