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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寒暑假、节假日留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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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学生寒暑假、节假日留校规定

  一、寒暑假留校规定

  1、留校制度

  寒暑假整个假期或阶段不回家的同学,在放假前(暑假:6月20日前,寒假:1月5日前)到所在学院辅导室报名登记。写清姓名、系院、班级、寝室号、手机号、留校时间、留校理由、辅导员姓名及联络方式。最后由各院汇总到宿舍管理中心。

  2、请假制度

  寒暑假因事夜不归寝的同学,需到门卫处登记并留下手机号以便联系。

  3、纪律

  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管理中心将按日常管理规定正常管理。

  二、黄金周、小假期、周末请假制度

  1、请假制度:因事、因病夜不归寝的同学请到门卫室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

  2、纪律要求与寒暑假相同。

  **大学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2:某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

  第1条 在校住宿学生寒暑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条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宿管中心审批备案。

  第3条 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内各部门辅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到宿管中心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手续。

  第4条 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学生,均需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放假之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宿管中心审批。

  第5条 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为保证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凡留校学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条 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住宿自觉缴纳电费。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7条 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系部值班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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