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案例:楼上空投垃圾惊扰好梦

4520

  物业案例:楼上空投垃圾惊扰好梦

  今年6月4日,万邦都市花园业主沈小姐在业主论坛内发表了致楼上邻居的一封公开信,据公开信中描述,6月2日半夜12点,一袋种类齐全的垃圾突然落在院子里。这包意外的“礼物”令沈小姐与丈夫睡意全无。夫妻二人将垃圾一一“搜查”,最后找到了一张快递单。

  然而,次日她拿着垃圾包找到“肇事”邻居,得到的回复却是“不是我扔的”。当沈小姐拿出写有门牌号码的快递单时,男主人也没有任何表示抱歉的言语或行动。

  专家解读:高空抛物关键在于举证

  同济大学法学系副教授、上海海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彦认为,高空抛物侵害底楼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关键在于举证问题,即证明是哪家进行了高空抛物。由于高空抛物是随意性的,维权成本会非常的高,因此,建议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以宣传引导为主。同时加强巡视,发现有高空抛物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说服劝导,避免再次发生。

  法条规定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物业案例:购房者何时开始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案例:购房者何时开始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案例:

  陈先生于今年2月在海珠区购买了一套新商品房,合同约定9月30日前交楼,在9月交楼前陈先生收到了《收楼通知书》,但《收楼通知书》注明“由合同约定交楼日期起收取管理费”。对此项陈先生不太认同,因为当时签合同时根本没有这一条款,只在补充协议列有:如因买受人提供联系地址不详实或发生变更造成出卖人未能寄出《收楼通知书》,则视为买受人已验收、交付使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出卖人必须如期交楼,但根本没有要求业主在约定交楼日期起具体期限内必须收楼,并开始缴交物业管理费,而且直至现在陈先生也没有签署过《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以陈先生认为这属于“霸王条款”理应拒绝。陈先生提出质疑:难道12月收楼,前两个月的管理费都要补交吗?究竟物业管理费是否应从办理收楼手续后,业主与物业管理处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才开始缴交?

  另外,该小区配有直饮水设备,办理收楼手续时要求业主缴交直饮水系统工料费1500元,但经了解,较多楼盘建有直饮水设备但都没有收取直饮水工料费、材料费等费用,只要不使用是免交一切费用的。到底小区附属配套设施是否应打在建房成本中?更何况直饮水不是强制使用,那费用究竟是否属于乱收费?

  律师说法:

  对于以上个案,记者采访了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百灵。周律师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再由其选定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通常来讲,物业管理费交纳的起点以收楼通知书规定的收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段合理时间(通常为1个月)后开始计算,收楼后无论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应交纳;如业主自始至终未曾与有关单位签订过任何物业管理方面的协议,则业主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物管公司要求业主缴交直饮水系统工料费1500元的问题,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报酬另行约定,直饮水属额外项目,业主可以选择是否使用,物业公司必须在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与业主达成协议,而不能强行收缴。

篇3:物业案例分析:爱与和谐在寒冬中荡漾

  物业案例分析:爱与和谐在寒冬中荡漾

  当雪灾在神州大地上四处肆虐、滞留的旅客归心如焚、中华民族众志成城以爱融冰时,我们在冰雪严寒中迎来了20**年春节。

  **廷于春节前入伙的业户约15户,入住的业户虽少,但我们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与重视,为此管理处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作出了管理安排并提前拟发了通告;同时管理处于节前开展了系列的"安全大检查"及"环境清洁"活动,务求为已入住的业户营造安逸、有序的过节氛围。

  安全详和中我们与广大业主一起欢度春节,我们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业主舒心的笑容,我们的工作也倍添安慰与动力。

  20**年2月9日晚19:15管理处保安员杨**在例行巡检时,发现11幢有业主在争吵打闹,女户主在吵闹过程中打砸物品时右手虎口处不慎被玻璃划伤,伤口很深流出了大量的血,吵闹进而升级,管理处保安员先向保安领班汇报了情况要求增援,并于第一时间劝止了打闹,根据情况增援人员协助女户主报了120,医务人员对伤口进行了及时的包扎处理,我们再协助女户主联系其亲朋陪同女户主到医院治理。

  随后,保安领班当即向春节值班人员汇报了情况,春节值班人员于19:25赶到了现场,根据情况我们立即作出如下处理:

  1.在情势未得以缓和下加强巡逻及入口岗询查力度,预防女户主亲朋寻仇滋事;

  2.据向区域管家了解,该业主平时非常友好的朋友曾先生亦住在该幢,我们与曾先生进行了沟通,值班人员在曾先生的协同下到事主家里进行了调解处理;

  3.值班人员协同曾先生对事主进行了劝喻沟通,业主的情绪得到缓和,并对事主家庭的事务作好安排;

  4.曾先生携同其太太到医院探望受伤的女户主,并对女户主进行劝喻宽慰;

  5.在征得业主的允许下调派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并对业主家里进行了清洁。

  处理完成后我们再与业主友人曾先生进行了沟通,曾先生表示其会积极协助,让管理处放心,事件得以完满解决。

  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正是邻里的关爱造就了社区的和谐!爱与和谐消融了冰雪,前行的道路上有了爱与和谐,我们将天天与阳光相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