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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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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精选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及辖区内的所有场所。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按单位和个人分为两个方面: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和个人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5.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第五条 个人消防安全责任

  1.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势。

  3. 熟悉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及使用方法,并做到定期维护保养。

  4. 发现火灾时,及时报警,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进行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5.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6. 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7.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违规使用明火、不违规用电、不违规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 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 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研究、部署和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比。

  3. 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

  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

  3.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自救互救技能。

  3. 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 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及操作方法。

  5.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知识。

  第五章 消防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内容包括: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设置及履职情况。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4.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5.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或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给予处罚或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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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X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医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学校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监督检查;

  2. 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3.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负责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等担任,具体职责包括:

  1. 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演练;

  2. 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学校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 每天定时巡查学校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2. 每周对学校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每月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 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防逃生知识等;

  2. 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防逃生知识等;

  3. 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篇3:第一中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中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第一章 编制原则

  第一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活动,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责任履行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部门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建设与维护情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将消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5.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6.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五条 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制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4.负责对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熟悉操作规程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5.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6.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7.制定学校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学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9.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10.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11.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制定本部门防火巡查和检查的要求,确定防火巡(检)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巡(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总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 学校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制度健全和落实

  第八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防火巡查制度。学校要指派岗位安全员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由安全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学校必须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等等。

  第十条 防火检查制度。学校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年终进行消防大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当场无法改正的,应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并加强防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

  第十一条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科研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内动火的,要报校长审批,指定现场责任人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二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要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三条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园内不准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消防专项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本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五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要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园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单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每日一次巡查,每月一次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记录完整,档案详细。

  第十七条 举办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按照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安全“三同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学校安全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2.特殊工种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第二十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学校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或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学校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舍和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学校对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二条 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要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主要内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火灾情况记录;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十四条 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对做出成绩的义务消防队员要给予奖励、表彰。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学校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责任人:项目部部长内容: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责任人:内岗保安、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外岗保安、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内容:公寓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标准:内、外岗保安、舍务老师每日巡查并记录,班、队长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并记录;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保安队队长内容:查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及通道、车道标准:安全疏散标志完好,疏散门、通道、车道畅通无阻;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责任人:消控室值班员内容: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全面监控标准: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控报警系统,做好工作记录;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人:工程主管全体工程维修人员内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维护保养标准:认真执行月检并记录,维修工及时现场维修;

  六、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项目部主管内容:审查施工单位动火、用电批件(学院行政部),动火、用电现场安全防范督查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动火、用电现场必备防火器材;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责任人:(变电所所长)负责变电所安全供电管理负责各楼宇配电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亚惠餐厅车经理负责煤气罐储藏室、亚惠后厨安全管理负责协助学院国合部,对外教公寓煤气管线、安全用电等进行检查内容:重点部位、场所防火防爆管理标准: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所管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场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成员:全体保安员内容:初期火灾扑救,火灾报警、接警、抢险、疏散、现场保护标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火灾报警、接警、配合公安消防抢险救助;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责任人:保安队队长主持该项工作内容:组织公寓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标准:严格执行学院行政部和物业公司安保部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方案,定期举办(1次/半年)消防安全演练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责任人:工程主管主持该项工作内容:安全防火、电气设备设施检查(防雷、防电)标准:严格执行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设备月检、年检计划,联系有关单位,对防雷、防电设施定期检查,确保防护有效

  物业服务中心

篇5:消防安全责任制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对公司消防安全实现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1.3原则

  依据“五级五覆盖”、“三个必须”、“属地管理”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

1.4责任制考核

  责任制考核依据公司《HSE管理考核制度》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按“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3.管理主体及职责

  5.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5.2.安环建立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1安委会消防安全职责

  4.1.安委会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4.1.2依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公司消防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和措施。

  4.1.3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4.1.4组织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4.1.5参与公司综合性、专题消防安全工作调研、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4.1.6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查摆、分析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1.7组织、监督开展各类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

  4.1.8接收政府执法部门对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4.2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4.2.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2.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2.3组织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2.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4.2.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4.2.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4.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4.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

  4.3.4负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3.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

4.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3.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4.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4.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4.4.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4.4.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8按时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4.5.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5.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4.5.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5.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4.5.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4.5.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4.5.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4.5.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6区域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4.6.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4.6.2负责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6.3由区域长(班组长)组织对本区域(班组)、本岗位作业场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6.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扑救并上报,尽量减少损失。

4.7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4.7.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4.7.2掌握本岗位防火操作规程、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4.7.3严禁将烟头、可燃物、油脂类等易燃物品乱丢。

  4.7.4每位职工必须要做到消防安全的“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4.7.5认真履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巡查和排查职责,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4.7.6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现房管理员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4.7.7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5.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6.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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