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路面停车等事项通告

3169

  关于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路面停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体业主:

  小区的车辆停车以及如何管理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关心的重大问题。今年来,业委会在征集广大业主建议的基础上,对小区的车辆进行了详尽的摸底统计,并就车辆管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房办、居委会的指导下,物业的支持下,制定并试行了《**名园(一期)地面停车管理规定》,对车辆管理出台了相应管控制度,限定了路面停车量,实行了一车一卡制度。从半年的试行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本掌握了小区车辆的停、行规律。原想通过以此制度来抑制不良停车等行为,但没有取得相应效果,如“一卡多用”,地库车擅停路面,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不良现象屡屡发生,引起了广大业主的极大反响。因此,根据广大业主的提议,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车辆在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停放、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根据此规定,经研究并征得相关部门意见,决定于20**年3月份召开**名园(一期)业主大会,大会有关具体事项按规定另行公示。

  二、鉴于目前路面停车规定试行至20**年12月底,实际要求停放地面的车辆数远大于可以停泊数。20**年路面停车暂采取抽签的办法解决,凡未抽中地面停车签的,目前地下车库还可以安排停车。(详见路面停车抽签暂行办案通知)

  三、目前车位现状:小区现有规定车位420个,(不包括路面实际停车辆140辆)。地库368个,地面规定数52个。目前地库尚有空位20个。20**年业主申请停路面181辆(有43辆原租用地下车位要求转停路面),形成了超出地面停放容量41辆,按此情况地库实际空余63个。

  四、路面停车及管理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序列如下:

  1.划定路面停车位,道路转角、车库出入口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区域不得停车,增设减速标志牌,实行路面停车每年1次抽签制度。

  2.适当提高路面停车费,以缓解地面停车问题。

  3.小区车辆实行单向行使,避免行驶车辆间摩擦碰撞产生不必要的事故。

  4.车辆实行南进北出。

  5.进出口安装车辆识别系统,杜绝一卡多用。

  6.物业与停车业主签署相关车辆行驶约定书面协议书。

  7.建立车辆违章曝光栏,实行共同管理监督制度。

  8.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小区停车难问题是个共性难题,但是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全体业主共同努力。在解决涉及小区停车、行车的相关问题方面,会涉及到个别业主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全体业主顾全大局、齐心协力解决问题,建设和谐文明小区才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抄送:**房办、**居委、

  **物业集团尚东管理处

  **名园(一期)业主委员会

  20**年12月**日

篇2:20XX年度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年度会议。现将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年4月3日

  二、召开形式:

  书面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入户送达《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和表决票,送达时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由业主或与业主同住的直系亲属签收。

  业主可以持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到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投票,也可以由工作人员上门回收表决票。如果此间业主卡能够办理下来,将与《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和表决票一同发放。

  固定投票点:设置在业委会办公室,固定投票箱由业委会和居委会共同上锁和加贴封条。投票时间:每周三至周五晚:7:30-9:00;周六、周日下午2:00-5:00、晚7:30-9:00。周一、周二休息。

  流动投票箱:暂定制作六个,由业委会上锁和加贴封条,同时,拟请办事处或办事处委托居委会同时上锁和加贴封条。

  工作人员由热心业主等作为志愿者担任,佩戴胸牌。

  三、会议议题:

  1、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依据公示的合同草稿,与首欣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2、是否同意《业主公共收益使用方案》(详细见《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手册》),其中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一)、每户每月每平米补贴物业费0.15元,计约近80万元。

  (二)、每户每年补贴楼道照明费17元,计约近8万元。

  (三)、每月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2500元;业委会不领津贴。

  (四)、公共收益余额使用需经过单元代表议事会议和监督委员会的审议。

  3、是否同意授权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大会登记。

  4、选举监督委员会。

  5、选举单元代表议事会议的各单元的代表。

  表决意见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如画钩改为画圈等),视为有效票。

  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疑义,可向办事处提出,或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本次表决议题的第一项至第四项,需全体业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同意,获得通过(第四项“选举监督委员会”为获选)。

  第五表决项单元代表选举,需各单元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且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为获选条件。一半以上的单元或楼选出代表,即组成单元代表议事会议,未选出代表的单元或楼,将继续推进选举工作。

  五、本次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定于20**年4月3日开始,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争取四个月内完成投票工作,直至全体业主投票率达到基本目标。投票率基本目标初步定为70%,业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会议决定投票截止日,并提前7天向全体业主公告。

  六、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2月20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小区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经有效修改意见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www.pmceo.com清册》为准。联系电话:13601391269。

  七、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一名代理人可同时代理业主不得超过2人。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本次业主大会共印制正式《表决票》4465份。印制《表决票》补票100份,用于补票。

  八、计票及监票:

  业委会将于投票比例达到基本目标后,由业委会在告知办事处后,提前一周时间向全体业主公告投票截止日及计票日,并督促未投票业主抓紧投票。同时,以公告形式征集业主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工作。

  在公告的计票日,在居委会大会议室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共同验票计票,并邀请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监票计票。

  九、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等共同组成,可邀请居民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参加。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十、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组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审核和统计,形成《E家园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组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存放于业委会指定位置。

  十一、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十五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十二、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工作,已得到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指导和监督。

  E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年3月17日

篇3:科技大厦业主大会年度定期会议召开方案

  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20**年度定期会议召开方案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我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我大厦每年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现特将20**年度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年6月13日至20**年7月12日

  二、召开形式:

  本次业主大会,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对业主大会会议相关议题。均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采用收发表决票形式表决。

  由业委会派2名工作人员将《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附件一)等文件公示并送达业主,由业主签收,也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亲属签收。也可采用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并保留送达记录。

  业主本人应当按照《E科技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业委会安排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E科技大厦业委会办公室(位置在E科技大厦地下一层自行车库)

  三、会议议题:

  第一、审议上一年度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计划;(附件二)

  第二、审议上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及下年度收支预算;(附件三)

  第三、表决是否同意解除与北京E兴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关系,并委托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与之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附件一)

  注:1、表决意见不明或涂改无效,但涂改后与涂改前意愿一致者,视为有效票。

  2、投票后不得撤回,业主对自己投票的真实性负责。业主对本人所投表决票有异议,可实名向业委会书面提出,亦可在计票后依法行使查询权利。

  四、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依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的《业主投票权清册》确定。自20**年11月8日至今,发生过产权变更的业主,请及时与业委会联系。

  为确保业主的投票权利,本大厦业主均有权在投票截止日前,持本人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向业委会提出《业主投票权清册》修改意见;投票时以修改后的产权人为准。最后统计投票结果时,以修改后的《业主投票权清册》为准。

  五、表决委托授权:

  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本人意见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经业主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应交业委会备档。

  六、投票截止计票:

  业委会将20**年7月11日定为投票截止日,当日17时公开封箱。

  20**年7月12日确定为计票日,在E科技大厦13层会议室公开计票。由业委会组织志愿者及热心业主共同唱票、验票、计票。

  七、监票组组成方式:

  主监票人:1名,在监票组组成人员中推选产生。

  监票组:由业委会成员、热心业主共同组成。监票组组成人数不多于9人。

  监票组组成名单将在公开验票前三天向全体业主公示。

  八、选票结果统计及决议的形成:

  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业委会组织计票人员对回收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形成《E科技大厦20**年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业委会、监票组和计票人共同签字确认,三日内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表决票统计完成后,第一时间封存,由业委会存档。

  九、现将表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计十五日。业主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业委会实名提出。

  附:附件材料共3份.

  E科技大厦业主委员会

  20**年5月2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