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冶金公司对出井人员验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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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公司关于对出井人员验身的通知

  一、二分公司:

  3月25日,县公安局来我公司井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井口检身工未执行验身制度。针对此次检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1、分公司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领取、使用、清退民爆物品,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严禁任何人将民爆物品带出洞外。

  2、一、二分公司从安全科或生技科抽调一名男性人员,在零点、四点、八点交接期间班专门负责对出井人员,进行民爆物品验身检查,负责填写验身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公司值班领导或安全科汇报,分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民爆物品流失。

  3、原检身工负责出入洞人员登记,严格执行出入洞管理制度。

  4、待公司购进民爆物品探测仪器后,采用仪器探测验身。

  5、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井口验身工作,认识到井口验身是防止民爆物品流失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保证每班在交接班对出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

  6、如再发现有出洞人员未签到或未验身的现象发生,要追究分公司经理责任,对检身或验身人员一律停工处理。

  7、本通知从3月26日四点班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年3月24日

篇2:冶金公司对出井人员验身通知

  冶金公司关于对出井人员验身的通知

  一、二分公司:

  3月25日,县公安局来我公司井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井口检身工未执行验身制度。针对此次检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1、分公司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领取、使用、清退民爆物品,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严禁任何人将民爆物品带出洞外。

  2、一、二分公司从安全科或生技科抽调一名男性人员,在零点、四点、八点交接期间班专门负责对出井人员,进行民爆物品验身检查,负责填写验身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公司值班领导或安全科汇报,分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民爆物品流失。

  3、原检身工负责出入洞人员登记,严格执行出入洞管理制度。

  4、待公司购进民爆物品探测仪器后,采用仪器探测验身。

  5、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井口验身工作,认识到井口验身是防止民爆物品流失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保证每班在交接班对出井人员进行验身检查。

  6、如再发现有出洞人员未签到或未验身的现象发生,要追究分公司经理责任,对检身或验身人员一律停工处理。

  7、本通知从3月26日四点班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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