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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奖学金发放仪式校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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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金、奖学金发放仪式校长讲话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举行仪式,隆重发放20**年度国家助学金和E市一中奖学金。在此,我首先向获得助学金和奖学金的同学表示鼓励与祝贺!希望全校师生坚持唱响“品德高尚,学风浓厚;只争朝夕,实现理想”的学校整改与发展的主旋律。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面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资金。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我校认真执行国家政策,突出公开、公平、公正与激励同学们上进的原则,各班按条件认真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全校公示,学校组成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发放结果告知家长,公开透明。

  E市一中奖学金按在校学生品德修养和学期成绩综合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旨在激励全校同学做品德高尚、成绩优异的好学生。

  今天,我们学www.pmceo.com校共有379名同学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总计金额36万余元。

  同学们,金钱只是一种物质上的帮助和激励,是有限的,是短暂的;我们奋发向上,追求真知,热爱生活,成才报国的精神是无限的,是永远的。今天我们举行这个仪式,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更希望激励全体同学在当前学校发展的良好形势下,牢记“厚德笃学”的校训,拼搏进取,成人成才。

  同学们,从上学期开始,我校就提出“入楼即静、入室即学”的要求,并严格要求同学们做好“两操”。我们希望同学们能从简单的“静”和“学”做起,知礼文明,好学而灵动。在教学楼内“守静”文雅,彬彬有礼;在教室里好学勤奋,书声琅琅;在运动场上生龙活虎,健康成长。希望同学们从两操的严格要求中养成严谨自律、踏实做事的优秀作风。

  从20**年秋季起,我省全面实行新课改。上学期以来,从落实新课改理念出发,我们全校师生致力于建设“自主互动学习型课堂”。我们希望同学们能自主学习,做学习的主人,认真预习,认真完成作业;学会学习,做课堂的主人,在课堂上积极思考,师生互动,合作探究。

  同学们,以上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学会做人,塑造优秀人格;一是希望大家严谨治学,成就终身学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人为学为明天”,共同开创我校发展新局面。

  谢谢大家。

篇2:师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一)非毕业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校长特别奖学金,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10000元/1学年;

  2.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3%,每人2000元/1学年;

  3.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0%,每人1000元/1学年;

  4.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5%,每人500元/1学年;

  5.单项奖学金

  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每人200元/1学年;

  ⑵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3%,每人200元/1学年;

  ⑶创新奖学金,据实评定,颁发证书;

  ⑷文体奖学金,据实评定,颁发证书。

  (二)毕业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及金额

  1.一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3%,每人1000元;

  2.二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0%,每人500元;

  3.三等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15%,每人300元;

  4.单项奖学金

  ⑴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每人100元;

  ⑵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奖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3%,每人100元;

  ⑶创新奖学金,据实评定,颁发证书;

  ⑷文体奖学金,据实评定,颁发证书。

  (三)国家基地班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分别为3%、15%、20%;省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和免监考班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分别增加1%、2%、3%;单项奖的评定比例不变,奖学金金额与相应年级各等级相同。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严谨求实,勇于进取,锐意创新;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自觉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等级条件

  1.校长特别奖学金,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我校规定的专业类A类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国家各部委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二等以上奖项;

  2.一等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根据《Z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评定,下同)为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学业表现测评(根据《Z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评定,下同)名列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国家基地班和免监考班级名列前12%);

  3.二等奖学金,当学年政治www.pmceo.com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优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学业表现测评名列同年级同专业的前20%(国家基地班名列前25%,免监考班级名列前22%);

  4.三等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学业表现测评名列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5%(国家基地班名列前45%,免监考班级名列前40%);

  5.单项奖学金

  ⑴学习优秀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学业表现测评名列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未获一、二、三等奖学金者;

  ⑵社会工作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学业表现测评名列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任期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

  ⑶创新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铜牌)以上奖励,或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CN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的;

  ⑷文体奖学金,当学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为良好,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三等(铜牌)以上奖励;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1.当学年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2.当学年受到两次学院通报批评;

  3.当学年必修及限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需要重修的。

  四、评定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非毕业班在每年9月份评定,毕业班在每年3月份评定。

  五、评定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

  (一)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应及时登陆Z师范大学“树人在线”网页(http://stu.fjnu.edu.cn)下载、填写《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将填好的审批表在每年9月(毕业生在每年3月)25日到30日之间递交给班级学习委员。

  (二)班级推荐。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推荐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于10月8日(毕业生于4月8日)之前报

  

  学院审定。

  (三)学院审定公示。学校授权各学院进行审定。各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公告栏、网页上公示5天。

  (四)材料报备。学院于10月15日之前(毕业生于4月15之前)把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须注明公示时间、地点)、《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和《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各一份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同时将《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和《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的电子文档到学生工作处邮箱。

  (五)学校签批。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对校长特别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并经公示后,报校领导签批、印发表彰文件。

  (六)公布表彰。学校于每年10月底进行表彰,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布。

  (七)获奖证书和奖金发放。学院到校学生工作处领取奖学金证书和《Z师范大学校章使用申请表》,由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后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学院根据学校的表彰文件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签领表》到校财务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八)材料归档。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分别将获奖学生的《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及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和学校档案馆。

  (九)学生工作处负责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当事者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果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如学费尚未缴清,获奖者奖金原则上优先用于缴交所欠学费。

  (四)国家奖学金和Z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兼得。

  (五)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在学院内公告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Z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师大办〔20**〕10号)同时废止。

篇3:(中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习竞争风气,体现优秀学生的价值,树立学习榜样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奖学金每学期根据期末考试成绩评选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典礼或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奖励;

  2、奖励标准:以年级为单位,前5名奖励150元,第6-15名奖励100元,第16-30名奖励50元;

  3、除以成绩为标准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德育、体育等方面内容。

  4、对年级内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加大奖励力度,具体情况有校委会决定;

  5、本规定可随学校规模变化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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