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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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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地产中介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约提示

  一、尊敬的客户,请您在签约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弄清各条款的真实内容后再签约,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该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公司签约人应当审核本协议交易下的房屋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条件。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以及出售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不得上市交易。

  三、协议文本中的空格,无填写内容的,应当划"\"以表示无内容,不得涂改协议内容。如需更改,请在补充协议中明示。

  四、本协议外的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委托人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必须详实,以便双方联系。受托人按照地址邮寄的函件视为送达。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托方):北京市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____。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种:

  A、商品房; B、已购公有住房; 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 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___年__月__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___字第___号,房屋所有人____。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用途为___。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____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 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____银行,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_)。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___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代理出售此房产。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的价格。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__%;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费用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五条 甲方确认以第___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____)。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七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了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协议》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协议》。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八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协议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一条胜古迹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三、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四、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单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门店名称: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经纪人姓名: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经纪人证号: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北京签订

  协议附件一:售房人交件清单

  协议附件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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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产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委托协议

  地产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委托协议

  甲方:_____鸿地产(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13号瑞辰国际中心16层(100125)

  乙方:_____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100027)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年T鸿地产客户服务满意度研究"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为20**年T鸿地产客户服务满意度研究项目,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并提供市场调查分析报告。委托项目内容在附加文件《项目计划书》中详细记录,《项目计划书》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本项研究成果(含报告内容和数据库内容)拥有所有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第三者转让与公开;

  2.甲方需对项目实施方案、问卷、提纲等资料进行磋商研究和讨论,并提供确认意见;

  3.甲方可适度参与本项目定量执行访问员的培训及项目进行;

  4.甲方与乙方共同参与本项目有效性之评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并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次一个工作日起46个工作日,按计划书要求的方法及质量完成调查;

  2、向甲方提供具体的项目工作日程安排;

  3、于调查期限终止之日下午5:00前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壹式贰份,并提交调查数据库电子版一份;

  4、项目的问卷资料,乙方承诺为甲方保留一年。

  三、调研费及其支付

  (一)根据乙方对本项目的评估及乙方的收费标准,确定本项目之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甲方应支付乙方调研费,分两次付清。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调查问卷实地执行之前),向乙方支付调研费用的60%,即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RMB135,000)。

  (三)最终报告提交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调研费用的尾款,即本项目调研费用的40%,即人民币玖万元整(RMB90,000元),本项目双方权利义务至此终止。

  (四)乙方的电汇接受帐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交换号:1048

  帐号:80**1

  四、违约责任

  (一)工作延期责任

  1、除非有甲方可谅解情形,或基于不可抗力,乙方如因可归责于己的原因,致使调查未能按时完成,每迟延一个工作日,扣除相当于本项目委托金额总量1%的款项。

  2、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工作迟延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给予补偿。除非乙方以书面认可或属法律上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时,每迟延支付一个工作日,应支付相当于本项目委托金额总量1%的违约金。

  (二)违反工作方法责任

  1、乙方未使用双方约定的方法执行调查,或因自身原因,而形成明显不准确的调查结果时,乙方应将部分或全部退回委托费用。偏差程度则依按问题实际发生及严重情况及其所占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对于乙方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是依照双方确认的《项目计划书》及双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就具体工作要点确认的《工作备忘录》。甲方如认为乙方工作有不合于《项目计划书》或《工作备忘录》规定之要求时,应于调查报告移交甲方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异议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签字确认。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同无异议。异议提出后,双方应根据专业调查行业的技术要求作出合理处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依照其主观判断要求乙方就其调查所得数据、结论任意更改,甲方也不应以部分异议作为拒付全部余留款项之理由。

  (三)保密责任

  1、乙方对调查所取得的数据与研究结论及甲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供的一切商业文件承担保密责任。乙方于未按本约定履行保密责任时,乙方承诺将调研费总金额的部分或全部退回。但乙方使用同样或类似技术为其他客户针对类似项目和内容另行开展的研究,本项条款不适用之。

  2、乙方拥有本项目计划书及相关格式、提纲设计、问卷设计、分析提纲格式、分析方法及报告格式等技术及内涵之所有权,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乙方的同业机构出示或转移;甲方于违反本款之约定时,乙方有权依民、刑事诉讼追究甲方之泄密责任及请求损害赔偿。

  五、其他事项

  (一)调查变更

  于调查进行中,甲方要求增加新的调查内容时,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确定其范围及费用。

  (二)文件效力

  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的《项目计划书》、《补充计划书》、《工作备忘录》均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协议正式条款同等之效力。根据项目进展而在后续工作中商定的要求,和同项条款有所冲突或抵触时,其效力优于原先的约定。

  (三)损失的计算

  本项目及本合同所称之违约损失及所涉及之相关损害后果是指可计量的、有客观证据(有双方认定及来自独立之第三者)支持之直接经济损失。

  (四)合约终止

  本合约因自然灾害、政策因素或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或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而导致不能完全执行时应予终止。合约终止后,双方针对已支付项目费用及实际已支出的工作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五)法律依据及法律解决方案

  本协议之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中国的仲裁司法机构具有专一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在15日内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定解决。该仲裁为终局的,不得再另行诉诸法院裁决。但争议性质涉及与客户和访问对象之间的职业关系的议题时依据国际商会与欧洲民意与市场研究协会制定的《市场研究与社会研究的国际准则》作为裁定依据。

  (六)本协议的签订与修改

  本协议的签约地为北京,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当日起生效。本协议非经双方商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不得改变或终止。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3:物业出售(出租)委托书

  物业出售(出租)委托书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出售(出租)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受托方(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厦二栋三楼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出售(出租)位于____区____路____大厦/花园____栋/苑____座____室,建筑面积____M2,户型为____房____厅____卫物业。(多套参见附件)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出租)上述物业,委托售价(月租金)为人民币/港币(大写)____元。(以下货币名称略)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该物业产权资料须属实,并保证该物业出售前与银行、有关部门和个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均已结算完毕,保证该物业转让(出租)行为属合法行为,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该物业的产权资料和身份证以及________等。

  四、甲方承诺: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租赁合约》前,不直接或通过他人与客户联络,与此相关的联络由乙方全权代理,并同意以上物业最后由该客户、其亲属、授权人或委托人购买(租赁),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购买:购房款总额1.5%的佣金,计________元整(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

  □租赁:月租金数额之50%的佣金,计________元整。

  五、委托时间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在以上委托期内:若乙方按上述要求联系到买方(租户),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委托无法正常履行,则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上述数额的双倍佣金;甲方同意乙方向买方(承租方)收取定金,如因买方(承租方)的原因致使本委托无法正常履行,则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七、随房屋赠送(租赁)的物品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即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注:请甲方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内容(见背页)。

  甲方:________乙方: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须知:

  1、本公司房地产中介业务,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市房地产业协会备案,具有从事房地产中介合法经营权的服务性机构。

  2、本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为宗旨。

  3、交易双方就房屋转让或租赁达成意向后,为确保交易双方在办理房屋移交、房屋产权转移、物业按揭等过程中的利益,本公司规定:在《房屋转让协议》或《房屋租赁合约》签订过程中,本公司须由2名业务人员共同参与,否则,交易双方应予拒绝提供合作。

  4、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凭证包括:《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贷款(按揭)扣款存折等凭证交本公司业务人员时,须向业务人员索取盖有本公司租售业务公章的凭据,否则上述凭证的安全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注:贷款(按揭)扣款存折交本公司时,请客户保管好存折密码,否则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5、本公司规定: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业务人员不得经手定金、房款、佣金及其他款项和现金;因此,请交易双方将相关款项直接交给本公司财务人员或存入我公司指定账号,并索取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款收据",否则款项的安全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6、业务人员的工作是其应尽职责,交易双方请不要向业务人员表示酬谢;我们的工作如令您有不够满意之处,请径直向深圳市V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售中心投诉。

  7、以上说明及有关办理房屋租赁、房产交易等事宜,如有不明之处,请与本公司房屋租售中心联系。

  多谢合作!

  联系电话:________

  E-mail:________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____大厦二栋三楼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售中心

篇4:物业中介委托协议书(睇楼纸)

  物业中介委托协议书(睇楼纸)

  委托方:__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路403号广州国际____大厦12楼1201-1202室

  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委托协议:

  1.甲方以[买方/承租方/代理人]身份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物色物业,乙方同意介绍以下所列物业资料予甲方及尽力安排进行实地视察。

  2.乙方会尽最大努力提供资料予甲方参考,甲方自行研究了解有关提供的资料后,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要约的要求,乙方将按甲方之要约要求向物业[卖方/出租方]商议[买卖/租赁]条款,并协助促成交易。

  3.基于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所列物业之资料,如甲方或甲方之[亲属/公司/委托人/受托人]经乙方介绍买入或承租下列物业,甲方同意支付下列成交物业之中介费及咨询费给乙方,最高之收费标准为相等于该物业独家代理成交价的百分之三或壹个月租金之金额,甲方对此并无异议。

  4.如甲方或甲方之[亲属/公司/委托人/受托人]私下直接或间接委托代理买入或承租下列物业,甲方须按物业成交价的百分之三或壹个月租金之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甲方对此并无异议。

  5.甲方同意乙方可担任[买卖/租赁]双方之代理经纪,并可同时向[卖方/出租方]收取中介费及咨询费,甲方对此并无异议。

  6.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协议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向甲方介绍之物业:

  1、______业主确认:________

  2、______业主确认:________

  3、______业主确认:________

  4、______业主确认: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受委托方:________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签署:________签署: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篇5:车库拍卖出售合同

  车库拍卖出售合同

  (编号______)

  甲方(车库出卖人):____省__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号车库,属______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______(大写:______),拍卖佣金______(大写:______)。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____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____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省房地产公司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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