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影片联合摄制协议书

1973

  影片联合摄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立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拍摄影片暂名《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片”)的有关事宜,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接受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及条件。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乙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第三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联合摄制毫米彩色故事片暂名《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负责“本片”的剧本创作及版权事宜。若因“本片”的剧本版权事宜引起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甲方负责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本片”的合拍立项审批等手续以及“本片”拍摄、审查、发行等相关手续与文件。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投入“本片”之预支为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取得第七条之地区发行权及收益。乙方同意投入预支期限如下:

  于签本合约时或不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预支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

  于本片开拍时或不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预支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

  付款时间为合约要素,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任何款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并不需通知乙方,甲方已收之任何款额作为乙方之违约金均不再返还,由甲方保留“本片”所有权益。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就以上乙方投入之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之预支,甲乙双方于本片收益如下:

  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必须经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公开放映。“本片”的中国境内(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版权归甲方出品及拥有;“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发行权与发行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乙方拥有“本片”之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电视播映(含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收费电视及VOD点播等所有的电视播映形式)与网络传输及音像制品(含VCD、DVD及未来一切形式的光盘与家庭录像带)的全部发行权;

  及发行收益:

  1.1如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圆预支,余收益甲乙双方同意按5:5比例分成,其发行工作亦由乙方负责操作;并以中国内地发行日起一个月后分第一次之收益,此后每三个月分一次,如此类推。

  1.2如不能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圆预支,甲方同意收到乙方收益表后,未能达到之余款于一个月内发还给乙方或在以下第3项内之返还甲方万人民币内扣除。

  2.“本片”除上述第1项约定的属于乙方所有的地区的发行方式之发行权与发行收益之外全部归甲方永久独家所有,其发行工作亦由甲方负责操作;

  3.“本片”之中国境内的院线收益,除返还甲方万圆人民币后,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成,其发行工作由甲方负责操作。

  第八条“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

  (甲、乙公司)联合出品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联合摄制。

  其它署名按合拍片的有关规定另议。

  第九条 “本片”除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署名为: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参加国内外各类电影节(展),需按规定由甲方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本片”在国内外获奖,甲、乙双方荣誉共享,所得奖金(个人奖除外)按甲、乙双方5:5比例分配。

  1.“本片”反底一套,

  2.“本片”国语光学声带一套。

  第十二条“本片”剧组的组建及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派一名制片主任参加拍摄。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的,应由甲、乙双方的制片人共同协商确定解决的办法。

  第十三条对“本片”剧组www.pmceo.com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剧组专用账号,在“本片”全部摄制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

  甲、乙双方各派出一名财务人员参加该剧的财务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投入及支出的情况。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联系新的合作方,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投资合同,所签的合同不能与本合同有抵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新增加的投资部分冲减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同等投资比例。

  第十六条“本片”拍摄完成后如报送审批不能通过或需修改,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修改所需费用由双方按同等比例负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本片”在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宣传一律按双方共同制定的宣传

计划进行,均以双方的名义实施宣传计划。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拉到的赞助(资金或实物)该方提取30%的酬金,摄制组使用30%,剩余部分40%归为双方的利润。

  第十九条摄制组为拍摄所购的资产在剧组结束拍摄完毕后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如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守约方亦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销售项目影视片拍摄制作规定

  销售项目影视片的拍摄制作规定

  开盘至少3个月前,各分公司根据项目及当地媒体投放特点,确有必要制作专项影视片的,在上报集团审批后,当地营销中心必须以招标的形式选择全国知名、实力雄厚,拥有多次为大型开发商或者大型项目拍摄宣传片影视公司。

  影视片制作方案应该包括如下内容:公司资质、创意脚本(画面、分镜头、解说词、字幕等)、工作计划、服务小组名单、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以上方案需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后执行。

  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将合作单位的资质、公司情况、合作的基本约定条款、影视公司提供的脚本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后执行。

  各分公司必须将影视样片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核后方可进行投放。影视片应该在项目进入媒体投放时制作完毕。

篇3:影片联合摄制协议书

  影片联合摄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立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拍摄影片暂名《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片”)的有关事宜,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均同意接受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及条件。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乙方:

  代表人:

  法定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第三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联合摄制毫米彩色故事片暂名《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负责“本片”的剧本创作及版权事宜。若因“本片”的剧本版权事宜引起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甲方负责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本片”的合拍立项审批等手续以及“本片”拍摄、审查、发行等相关手续与文件。办理上述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投入“本片”之预支为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取得第七条之地区发行权及收益。乙方同意投入预支期限如下:

  于签本合约时或不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预支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

  于本片开拍时或不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预支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以先者为准)。

  付款时间为合约要素,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任何款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并不需通知乙方,甲方已收之任何款额作为乙方之违约金均不再返还,由甲方保留“本片”所有权益。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就以上乙方投入之人民币________万圆整之预支,甲乙双方于本片收益如下:

  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必须经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外公开放映。“本片”的中国境内(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版权归甲方出品及拥有;“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发行权与发行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乙方拥有“本片”之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电视播映(含有线电视、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收费电视及VOD点播等所有的电视播映形式)与网络传输及音像制品(含VCD、DVD及未来一切形式的光盘与家庭录像带)的全部发行权;

  及发行收益:

  1.1如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圆预支,余收益甲乙双方同意按5:5比例分成,其发行工作亦由乙方负责操作;并以中国内地发行日起一个月后分第一次之收益,此后每三个月分一次,如此类推。

  1.2如不能超于乙方投入“本片”之人民币万圆预支,甲方同意收到乙方收益表后,未能达到之余款于一个月内发还给乙方或在以下第3项内之返还甲方万人民币内扣除。

  2.“本片”除上述第1项约定的属于乙方所有的地区的发行方式之发行权与发行收益之外全部归甲方永久独家所有,其发行工作亦由甲方负责操作;

  3.“本片”之中国境内的院线收益,除返还甲方万圆人民币后,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成,其发行工作由甲方负责操作。

  第八条“本片”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署名为:

  (甲、乙公司)联合出品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联合摄制。

  其它署名按合拍片的有关规定另议。

  第九条 “本片”除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署名为: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本片”参加国内外各类电影节(展),需按规定由甲方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如果“本片”在国内外获奖,甲、乙双方荣誉共享,所得奖金(个人奖除外)按甲、乙双方5:5比例分配。

  1.“本片”反底一套,

  2.“本片”国语光学声带一套。

  第十二条“本片”剧组的组建及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派一名制片主任参加拍摄。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需要解决的,应由甲、乙双方的制片人共同协商确定解决的办法。

  第十三条对“本片”剧组www.pmceo.com主创人员及主要演员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剧组专用账号,在“本片”全部摄制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

  甲、乙双方各派出一名财务人员参加该剧的财务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投入及支出的情况。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联系新的合作方,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与之签订投资合同,所签的合同不能与本合同有抵触,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新增加的投资部分冲减甲、乙双方在总投资中同等投资比例。

  第十六条“本片”拍摄完成后如报送审批不能通过或需修改,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修改所需费用由双方按同等比例负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本片”在中国内地(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宣传一律按双方共同制定的宣传

计划进行,均以双方的名义实施宣传计划。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拉到的赞助(资金或实物)该方提取30%的酬金,摄制组使用30%,剩余部分40%归为双方的利润。

  第十九条摄制组为拍摄所购的资产在剧组结束拍摄完毕后列出清单按比例折算,归还给甲、乙双方或按双方同意的折价出售。

  第二十条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如任意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守约方亦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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