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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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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车位补充协议:

  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z开发区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单 元: 居 轩 房 / 阁 房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所 购 车 位:

  所购车位合同编号:

  本车位交付使用后,车位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物业服务费):

  1、乙方所购车位号: ;车位类型: ;

  ①车位 ,车位服务费每月 元;

  ②车位 ,车位服务费每月 元;

  ③合计车位服务费每月 元,于每月15日之前缴交本月车位物业服务费。

  2、收费起始日期:

  □ 年 月 日;

  □ 以《收车位通知书》上的车位服务费收缴起始日为准。

  3、收费方式:

  □现金;

  □银行托收。注:车位服务费与住宅/商铺的物业服务费通过银行的统一帐号收缴。

  4、以上收费在合同期内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物货指数做适当调整,但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标准。

  (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车辆详细资料:

  (1)车牌号码: ;

  (2)颜 色: ;

  (3)车辆名称: ;

  (4)车 型: ;

  (5)车主(或单位): ;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乙方反映在此表上的信息如有改变的,应及时告知服务前台,否则,由于此表信息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且必须一车一卡对应使用,转让/转借无效。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收车位后需在该车位上设立"私家车位"明显识别标示,禁止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

  2、甲方对车辆进出秩序及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并对车库内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提供车库区域内的保洁服务。

  3、乙方在车辆停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条款,并遵守小区有关车辆在小区行使和停放的规定。

  4、车辆进出车库时,乙方应主动出示IC卡,并由闸机辨认,待栏杆抬起后,方可进出。

  5、乙方应自觉保持车库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停车或在车库内冲洗、修理车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6、乙方停泊车辆后,关好车辆的门、窗,请妥善保管好车辆,请勿将贵重物品摆放在车内。

  7、主动配合甲方车库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辆管理,不得占用别人私家车位或已标明车牌号的固定车位,停车时将车停放在车位画线之内,不得停放在小区主干道路上,两个车位之间和车辆通道之间,更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9、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10、进入小区中间主干道时,车速保持在15公里/小时之内,进出车库时车速保持在5公里/小时之内,因超速行使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小区内禁止鸣喇叭,并不得在小区道路上练习驾驶。

  11、乙方不小心驾驶对车库内及小区一切公共设施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2、如停车IC卡遗失,须及时到甲方服务前台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13、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规执行。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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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园区地下车位服务协议

  物业园区地下车位服务协议

  甲 方:身份证号:

  房 号:车 位 号: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联系电话:

  乙 方:深圳市KD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电话:

  为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营造良好停车秩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园区内地下停车位采用下列方式停放机动车辆:

  1、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签署地下车位租赁协议,即取得在园区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的权利;

  2、车位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80元/月,按年收取(费用标准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凭乙方授权的门禁卡进出园区,一车一卡,不可转让、借用。甲方应妥善保管门禁卡,如有丢失应向客户服务中心申办补办,并交纳补办费用,否则乙方可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园区。

  四、甲方车辆在园区进出、形驶和停放应当遵守园区停车场管理制度,按指定租赁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五、园区内地下停车位仅作为停泊车辆之用,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如甲方在停车场内洗车、试刹车、练习驾驶、修理车辆等其他活动,给他人、本人及停车场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及修复责任。

  六、甲方车辆应当购买保险。

  七、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地下车位租赁协议;

  2、车俩的详细档案;

  3、行车证复印件一份、驾车人士近期二寸照片一张;

  4、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监理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场内停放秩序;

  2、在车辆进出口设立岗位,引导车辆有序进出。

  3、保持停车场清洁与完好;

  4、对停车场进行巡视,发现偷窃、破坏行为后,及时联系车主,必要时报警。

  5、若停车场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修复、排除。

  九、乙方对甲方的车辆不承担保管责任,但因未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而出现下列情形,导甲方停放车辆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因停车场内的设施、设备故障,导致甲方车辆外观被划、磕碰或是损坏;

  2、乙方发现偷盗、破坏行为,未联系甲方并报警;

  3、交通标识错误,误导甲方正常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

  十、乙方对下列情形导致的甲方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甲方了解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1、因他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甲方车辆被砸伤;

  2、甲方的车辆被他人划擦、磕碰或损坏;

  3、车内贵重物品失窃;

  4、超出乙方工作人员制止能力的盗抢行为。

  十一、因甲方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停车场管理规定》或城市交通管理规定,给他人、本人及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停车位置不当导致其他车辆进出不便,乙方可以将甲方车辆移位,以保持交通顺畅。

  十二、甲方未按期缴纳车位服务费,逾期超过一周的,乙方有权阻止甲方车辆进入小区并中止门禁卡的授权,直至甲方缴清车位服务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三、因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地下车位租赁协议终止,双方结清车位服务费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房号乙方:深圳市KD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签 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文8

  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文8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义务,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定的管理公约等文件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本协议中的车位是指 商住楼停车场之车位,车位为: ,本车位仅供承租方作停车使用,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2、出租方经 物业之发展商授权,向承租方提供停车场地的有偿使用服务,并实施对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

  3、承租方在相应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过程中,须接受上述出租方所实施的统一管理,并遵守双方所签署文件及出租方公示文件的相关规定。

  4、承租方停放的车辆必须购买综合保险并做好防盗措施,如遇车辆遗失,由车主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5、承租方须于每月1-5日交纳当月租金和服务费,逾期不交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保留将车位出租的权力。

  6、若承租方所租之车位被业主购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管理处做好调换车位的工作。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将该车位转租或转借。

  7、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系出租方代车位业主即发展商收取。出租方统一收取的服务费,将用于场地和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开支。

  8、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经有关方面认定)而造成双方中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该协议的,该协议则自动解除。

  9、在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10、租赁期间,协议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4:花园(小区)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

  花园(小区)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组团 座 房

  (□业主□住户□租户)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车辆情况:

  车牌号码 车型□小轿车□小货车 □面包车□其他品牌

  行驶证号类别□汽车 □摩托车颜色

  为了加强对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停车场的管理,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停车位:甲方提供给乙方泊车的场地为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地下停车场非固定停车位。

  二、有偿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待乙方交纳停车费后本协议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三、停车位有偿使用费(人民币): 小车位 元/月;摩托车位 元/月。

  四、停车位有偿使用费的交纳方式:

  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停车位有偿使用费:

  1、按年交付: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壹年的小车位使用费,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优惠(实收11个月租金);

  2、按月交付: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 个月的小车位使用费共 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全天候24小时停车场管理值班服务,指挥车辆出入;

  2、甲方负责保持地下车库灯光照明,方便出入;

  3、甲方负责管理停车场清洁卫生,保持停车场的整洁;

  4、甲方负责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进行维修维护,保持各类现有的标识清楚、齐全;

  5、甲方负责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检查,维持停车场卫生及停车秩序;

  6、甲方有义务维护停车场内事故现场,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甲方仅负责提供停车位的场地使用,对车辆及其附属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政府文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9、车位有偿使用行为的解释权属于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办理有偿使用甲方停车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综合保险凭证、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交甲方验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服从停车场值班员的指挥,遵守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固定车位;

  3、乙方车辆凭停车卡进出小区,无卡不得进入。如不慎丢失,须立即到管理处挂失并申请注销该卡,经验证车主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无误后,由安管员登记后放行;

  4、合同到期,乙方如继续有偿使用甲方小车位,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续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续费的,须按临时停车方式缴费停车费;

  5、有偿使用车位期间,乙方因故不再使用甲方车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带入停车场,且不得在停车场内学车、修车和加油等;

  7、乙方车辆须锁好车门、窗及防盗锁,不应将贵重物品或现金留于车内;

  8、乙方不得将停车权限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改变车位的使用功能;

  9、乙方更换其他车牌车辆进入本车场,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报备案,否则一律视为临时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如遇所停放车位被出售或产权转让,乙方必须无条件移停车辆;

  10、未上牌新车或无牌车辆不得停放于本停车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1至5款规定提供服务、履行义务,经乙方书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不能遵守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或不按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参照《业户手册》相关条款处理;

  3、如乙方违反长沙奥林匹克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并经劝阻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中止: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停车位无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纠纷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依法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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