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中学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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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稳定”校园环境,依据《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学生发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群体斗殴突发事件,学生校内外意外伤亡事件,学生自杀自残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和严重心理危机事件等。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二)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分组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学校、教研组(部门)、学生班级三级预防、控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平台,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以便在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主要环节中实现应对灵敏、运转高效、处置规范。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由分管学生工
  作的校领导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如下: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遏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及时调研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置各类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预案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措施;
  (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伤害及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做好对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修订相关预案,教育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预见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地处置类似事件。
  四、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在发生群体斗殴,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事件时,知情者应立即报告学工处或保卫组,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如果受伤学生需要抢救的,须在第一时间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2.事件处理
  学工处、保卫组得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调解冲突、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果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要及时报警。如果受伤学生已经转送医院抢救治疗的,相关人员应赶往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学工处在了解事故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其他小组成员,通知当事学生所在班级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或赶赴医院协助抢救治疗。
  事故如果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学工处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工作组汇总情况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3.通知家长
  当事学生所在班主任得到情况后,应立即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伤或死亡学生的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
  保卫组牵头,学工处及各部门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尚未介入但涉及到重大治安问题的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5.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和班主任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事故处置结束后,工作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并将事件的过程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意外事件。
  处置程序:
  1.人员抢救与事件上报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知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救治并报警,迅速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伤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获悉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通知家长
  班主任应及时向学工处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长。
  3.事故调查
  学工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班级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善后处理
  工作小组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学工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所在班级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并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学生家人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
  校长室负责统一宣传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三)学生自杀事件处置预案
  自杀是一个人以自己的意愿与手段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行为。它是一种人类生理、心理、家庭、社会关系及精神等各种因素混杂而产生的偏差社会行为。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及组织抢救
  发现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将情况向学工处和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报告,同时迅速实施必要的救治,求助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当事人送医院救治。
  2.通知家长
  班主任要迅速查清自杀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及时将情况上报学工处,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人,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3.事件调查
  学工处和保卫组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班级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和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班主任要做好家长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4.善后处理
  校长室负责统一口径,掌握舆论导向。
  学校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由学校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家属解释,对当事人周围的人员,尤其是同寝室的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对自杀未遂的人,在其病情和精神比较稳定后,由班主任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
  (四)学生失踪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失踪事件是指在正常教学学习活动时,学生两天及以上没有参加学校正常的学习活动,未请假而又不知去向。
  处置程序:
  1.事件上报
  发现学生失踪,知情人员应迅速向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班主任应立即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当事人失踪前的情况,通过学生干部及熟悉当事人情况的学生分析学生可能去处。组织人员寻找失踪学生。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班主任应在半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工处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2.组织寻找
  学工处和保卫组及时向学校领导、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相关人员寻找。
  3、班主任应及时查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失踪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班主任、学工处要注意做好记录,与学生家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尽可能取得家长的支持、理解和参与。
  4.事后处理
  学工处在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失踪事件起因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五)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
  学生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
  发现学生有严重心理疾患或有自杀倾向时,知情人应立即向当事人所在班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
  2.实施监护
  学工处应迅速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学生的基本情况,根据需要成立监护小组,在学校心理咨询人员指导下,将当事人转移到安全地点,实施24小时监护,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商定解决办法,同时向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对有伤害他人倾向的当事人,由保卫组予以控制,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相关人员安全;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当事人,则主要由学校保卫处配合公安予以控制。
  3.组织治疗
  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和控制局面后,学校组织心理咨询人员配合学生家长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诊断,经诊断当事人需立即进行治疗的,由班主任负责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安排专人将当事人安全送至相关医院或家中进行治疗。
  4.善后处理
  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班主任不得继续让其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当事人愈后申请复学时,需向学校提供具有心理健康状况鉴定资格的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由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访谈,并经学校指定医院鉴定确诊康复后,方可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当事人复学后,班主任应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特别是原发病的诱因,应指定专人予以关注,必要时可向学工处汇报相关情况。
  五、其它工作
  (一)单位相关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学工处查清学生伤害及意外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二)伤害及意外事件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和班主任负责。
  (三)对伤害及意外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人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应规定。接待家人的有关人员在不了解政策时不能随便解释,具体标准由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指定专人予以解释,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四)参与伤害及意外事件处置的相关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及时沟通情况。对伤害及意外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对获悉发生伤害及意外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置的;或在处理伤害及意外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2:后勤公司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学院后勤公司意外事故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后勤公司安全事故,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害,明确应急救援处理的责任和程序,更好地做好安全事故善后事宜的处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后勤公司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意外事故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意外事故,主要是指后勤公司从事的后勤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危房倒塌事故、伤害事故、失火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师生和员工生命的重大安全事件。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学校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各中心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公司、各中心两级应急机制,各中心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形成处置校园安全意外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映、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公司各中心经理、公司法律顾问为成员的后勤公司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张强国

  副组长:蒋波、周思佳

  成员:李宁、熊远刚、唐孝庆、张福荣、彭文中、王剑

  2.后勤公司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能: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命令;

  (2)组织指挥安全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请求紧急援助。

  三、安全事故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

  1.信息联络组(由公司办公室组成):担负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工作,安排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事件动态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负责新闻单位的接待,保证公务用车。

  2.现场指挥组(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

  (1)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发生现场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组长的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

  (2)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合理调配现场工作人员及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救护;

  (4)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及时了解职工和学生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事故单位组织人力或通知学校保卫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或通知保卫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疏散周围群众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紧急抢救组(由校医院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因立即通知校医院,校医院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

  5.善后处理组(由公司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校医院、法律顾问及伤者所在单位领导组成):

  (1)公司办公室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伤者家属的劝解、安抚、慰问工作和家属来校处理善后事宜的接待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和学生的稳定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2)保卫处和学生处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措施,组织工作人员与家长进行谈判协商;

  (3)公司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依据,在处理过程中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善后事宜处理提供法律保障;

  (4)财务处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处理有关经济赔偿问题;

  (5)校医院负责学生安全事故善后处理过程中学生医疗保险赔偿等事宜。

  四、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及措施

  1.报告程序:

  (1)后勤员工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后勤值班室报告;

  (2)后勤值班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报告;

  (3)副组长向组长汇报;

  (4)由领导小组组长向学校汇报。

  2.处置措施:

  现场指挥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出事现场,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任务分配。

  (1)各专项小组在接报后要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向组长汇报;

  (2)校医院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求助;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到保卫处调查取证;

  (4)如是社会人员来校滋事,须立即拨打“110”报警,由保卫处将滋事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善后处理:

  (1)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重庆科技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伤害事故处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

  (2)对发生在兰州市内且责任不在学校的学生安全事故,善后处理组应积极配合学生家长与事故责任方进行协商处理;

  (3)事故处理过程中校内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餐费等杂费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

  五、意外事件处理的原则

  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坚持合法、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适当。

  (1)迅速报告的原则。事件发生部门的负责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在确认危险或危急后,有立即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2)主动救援,迅速处理的原则。事件发生后,学校和师生员工有尽最大可能救援的责任和义务;

  (3)科学救援、生命第一的原则。救援过程中,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在救援处理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证据。

  六、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后勤公司及各单位值班室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各中心建立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的意外事件发生时,及时调动本中心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难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意外事故时,公司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篇3:第二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若处置不当,会对医院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医院环境和人体健康,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若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总务科取得联系,同应采取下述措施:

  1、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2、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

  3、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4、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时,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接受医疗救治。

  5、对污染的现场必须进行清洁处理和消毒。

  6、如发生医疗废弃物泄漏污染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对疫源地指导消毒处理,被污染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

  7、若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及时向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保护局报告。同时对疫源地和相关被污染人员进行处理;在上级指导下对环境和有关人员进行监测。

  8、若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的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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