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三中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4300

  阳桂三中20**年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阳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z

  组长:z

  成员:z

  二、聘任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择人的原则。

  3、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4、坚持分批分类聘任,逐步推进;同等条件下,三中编制优先的的原则。

  三、聘任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三中正式编制,鹿峰中学聘任教师、借调教师等均实行岗位聘任制(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教职工按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要求退养,以减轻聘任压力)。

  四、聘任条件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阳桂三中。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尽职尽责,不违规外出兼职兼课。

  4、应聘教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学历。

  5、所教班级教学成绩、学生测评、教师测评及业务考试优秀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工作程序

  1、制定阳桂三中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

  2、公布岗位设置、职责和聘任条件。

  3、填写《阳桂三中(鹿峰中学)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4、申报中层管理职务者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5、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岗位聘任人员。

  6、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受聘人一份,县教育局备案一份。

  7、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聘任的权限和方法

  1、学校校长、总支书记、副校长、纪检委员、工会主席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

  2、学校中层领导管理职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竞聘演说、民主测评和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学校的年级主任、副主任经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提名,班主任由年级主任提名,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4、学校的任课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年级主任和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5、学校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处室主任和主管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6、教师聘任免考条件:

  (1)特级教师;

  (2)所教学科本科毕业,现在高中部教学任教五年以上,06年下期至07年上期学生两次测评(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学生测评优秀率高于所教年级其他各学科优秀率最低平均数)、年级每次考试学科人平成绩(特长班除外)、备课组测评不是倒数第一者,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可免考试:

  ①高级教师;

  ②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

  ③近六年内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高三三届以上(含三届)。

  7、以上第6条规定之外需要申请高中教学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考试(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特长班科任教师全部参加考试),凡非免考人员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高中教学岗位竞聘。考试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00-11:30。

  七、聘任合同的终止、续聘、变更、解聘

  1、聘任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并办理续聘手续。

  2、聘用期间,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或学校内部机构职能调整,可以变更聘书的相关内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①聘任期间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能履行合同所规定岗位职责、职权的。

  ②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坚持到岗位正常工作的。

  ③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④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⑤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⑥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⑦在聘任期间被开除、劳动教养及判刑的。

  ⑧工作平庸,不求进取,教学效果差,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后仍无改进的。

  ⑨受聘者当年考核不合格,或被缓期评定等级的

  ⑩擅离岗位或超假不归,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可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聘:

  ①按规定考上研究生、成人高考需要脱产学习的。

  ②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调离学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不得提出辞聘:

  ①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未满的(除上述第4条所列①-②点情况以外)。

  ②学校岗位人员不足,没有人员接替工作的。

  八、聘任期间的管理

  1、学校按德、能、勤、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聘任期签订的合同的具体要求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做好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依据。

  2、聘用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执时,应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无效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裁定。

  九、落聘人员的管理

  1、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的,其工作关系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2、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以外的,其关系转入县人才中心。

  3、落聘人员合理流动,学校要给予支持,并提供方便。

  阳桂三中

篇2:小学(学校)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学校)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篇3: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小学教职工职数聘任制度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职数聘任小学高级教师。

  2、每学年9月份聘任一次,聘任期为一年。

  3、外校调进来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职称名额和其在工作中的表现情况由考评组讨论决定。

  4、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学校工作需要,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5、病假一年以上或事假半年以上,未担任工作者,不能聘技术职务。

  6、教职工要求在校内调换技术岗位工作,职称从相应的技术职务的最低一级试用,取得相应的资格后,才能聘用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和相应的职务挂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