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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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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陵南县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教计〔20**〕27号),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现制订本宣传实施方案:

  一、资助宣传指导思想

  以*****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资助工作满意度和知晓率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加强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宣传效果。

  二、成立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各班主任

  办公室:zz zz zz zz

  三、资助政策宣传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及相关操作流程。

  2、我校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年度工作安排。

  3、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果、资助育人成才的励志典型。

  4、学生资助政策相关知识,诚信观念等。

  5、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的分析解答。

  四、宣传活动时间:20**年4月----12月

  五、宣传活动方式

  1、通过学校网站设置学生资助栏,用于介绍励志成才先进典型事迹,资助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并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

  2、通过校内电子游动大屏、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取大学后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及学生获得各项资助情况。

  3、通过主题班会、征文和组织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向学生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同时对学生进行感恩、诚信、励志教育。

  4、逐步开展实施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高一新生入学初各班班主任给学生上一节高中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高三学生离校前毕业班班主任给学生上一节下一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

  5、建立宣传资料发放制度。一是随高一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国家资助政策相关材料、二是印发《国家资助政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力争使每个学生和家长都能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

  6、通过电话回访和家庭走访等形式了解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树立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

  上述为我校本年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活动实施方案,各负责人要认真制定措施,并将措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以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从而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篇2:工程项目物资助理工作职责

  工程项目物资助理的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物质计划;

  2、负责现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保证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供应;

  3、负责催促上一级材料管理部门,将所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发运到现场;

  4、核对运到现场的各种设备材料的规格、品牌、型号,进行详细登记、入(现场暂存)库;

  5、保管所有的订货单(或复印件)、收货报告、发票以及其它货运文件和有关资料,并对照收货报告核销订货单,以查对还有那些设备、设备、材料没运到现场;

  6、及时将到货与订货不符以及到货中缺损问题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意见进行处理;

  7、解决现场区域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保证及时安全将物资运到施工现场;

  8、负责做好现场材料储存保管工作;

  9、对工人班组要实行计划领料,无项目领料予拒发,计划领料单与任务书同步;

  10、组织好物资回收,包括旧房改造拆除物资及施工剩余物资;

  11、负责做好材料核算工作。

篇3:理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理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努力学习、勤奋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1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资助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各类资助项目评审办法和受助者情况完全公开,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2.经济资助与学业激励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兼顾考察思想品德表现和学习成绩。

  三、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形式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形式为: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等。

  1.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用担保和抵押,但须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步骤为:

  (1)向生源地(户口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

  (2)生源地的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到学校确认(交贷款合同回执,盖章)。

  (4)生源地银行审批并发放贷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特困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申请及资助办法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特困生补助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4.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5.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团体及个人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管理规定》执行。

  五、资金来源

  1.国家助学款及奖(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2.学校按照国家关于奖(助)学金设置的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经费。

  3.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

  4.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大学〔20**〕20 号)自动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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