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双一中公开招(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峰双一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该校教师队伍结构,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与后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双人发[20**]18号文件转发)、《峰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双政办发〔20**〕29号)及《*峰双县委办公室、峰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双办[20**]13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该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聘用原则
秉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程序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聘用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向高等院校和其它高中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11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3名,地理2名,美术1名,体育1名(限招有篮球特长者)。
如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要求之比达不到3:1,则在特批后,拟以2:1的比例实行招(选)聘。
三、聘用程序
1、在峰双电视台、峰双网公开发布公告,与全日制本科院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2、资格审查和报名;
3、组织笔试;
4、组织试教;
5、综合考察;
6、体检;
7、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8、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条件
1、师德良好,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本科院校毕业生,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的高中教师;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操作方法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1、报名时间:20**年5月12日上午8:30--5月13日下午5:30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张正面免冠一寸半身相片及报名费20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峰双一中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报名,每人限申报一个教学岗位。
3、报名程序:
①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资格审查
③审查合格者缴费登记
(二)笔试
1、内容:按高考考纲要求组织专业知识测试,试卷分值为100分,并按50%折算进入总成绩(注:体育、美术教师组织素质技能测试,不组织笔试)。
2、时间: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3、地点:峰双一中
(三)试教
1、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各岗位试教对象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试教一课时(45分钟),试教分为100分,并按40%折算进入总成绩。
2、时间:20**年5月21日
3、地点:峰双一中
4、方式:抽签确定试教顺序;提前1小时抽签确定试教内容,在指定地点作好试教准备(自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到指定地点试教。
(四)考核
1、方法:按笔试、试教两项折算相加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各岗位取招聘人数+1为考察对象。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组织推荐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的考核计分,考核分为100分,并按10%折算进入总成绩。
2、时间:20**年5月26日--5月27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笔试、试教、考核三项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各岗位取招聘人数为体检对象。
2、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
3、时间:20**年6月13日
4、地点:待定
5、如有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笔试、面试、考核三项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后管理
1、经笔试、试教、考核和公示后,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
2、试用期分别为:(1)招聘教师为一年;(2)选聘教师为半年。
3、被聘用者一经聘用,必须在峰双一中工作满6年后方可流动(包括试用期)。
七、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对工作马虎、违纪违规者,一律从严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应聘者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提供的证件、材料要符合报考规定;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伪造资历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乃至依法惩处。
八、组织机构与人员分工
整个招(选)聘工作在县公选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制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教育局、峰双一*同组织实施。
篇2:Z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Z幼儿园20**年招聘教师公告
建德市**中心幼儿园是一所教育局所属的公办幼儿园,是建德市特级幼儿园。幼儿园拥有两个园区,在职教职工58名,在园幼儿520名。
幼儿园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拟定招聘教师10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大专等其中有一个学历是学前教育专业亦可);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酌情考虑)。
二、报名截止时间:20**年7月5日。
三、报名方式:直接到幼儿园报名或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qq.com)。
四、招聘方式:考核面试
五、考核面试地点及时间:新安江中心幼儿园清江园区音乐厅(严州大道,建德市实验小学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面试内容: 师德、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等
七、准备材料:报名表、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过后拿回,复印件留下)。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老师 58**0 郭老师 5**6
建德市z中心幼儿园
20**年6月
附件:z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篇3:职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职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一支数量充足、学历合格、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以保证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理、合政策、合程序的原则、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和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方案是学院今后进行教师招聘工作的基本方案,每年的教师招聘工作具体计划另行制订。
第四条 本方案适用于本院专任教师的招聘任用工作,学院引进人才、特聘人员、行政人员和其他非教学人员的招聘任用工作的规定另行制订。
第二章 教师基本条件
第五条 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 道德品质好:恪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为人诚实正直,善于团结其他人一道工作。
第七条 职业素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拥护学院章程,热心学院工作,服从学院安排,能够完成学院分配的任务。
第八条 学历合格: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学历,有丰富实践经验或突出贡献或威望较高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第九条 年龄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第十条 在同等条件下,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双师型”者优先录用。
第十一条 具有副高职称、硕士学位的人员经主管人事的院领导批准可免试教、考试。
第三章 教师招聘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纪委、教学督导室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决策、规划、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院人事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兼任,成员由教务处、纪委、教学督导室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招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处处长、教学督导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以上三处的副职、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骨干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应聘教师的专业考试、面试和试教等工作。
第四章 教师招聘渠道
第十五条 到人才市场招聘:领导小组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及时派出人员到人才市场进行招聘工作。到人才市场招聘教师的有关人员必须准备好有关教育法规、教师招聘方案、学校有关宣传材料和有关应聘教师登记表。
第十六条 到高等院校招聘:每年冬季和春季,学院领导小组派出有关人员到省内外的有关高等院校进行教师招聘的宣传工作,尽可能发动部分本地的优秀毕业生回到本院工作。
第十七条 通过本院网站和有关网站以及其他宣传媒体发布教师招聘广告,并及时做好应聘教师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考核小组的人员要经常通过网络和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了解和收集教师求职情况,整理出有用的信息和材料,并及时与有关求职教师联系。
第十九条 利用我院现任教师来源于各地的特点,要求教师人人都关心教师的招聘工作,人人都主动积极地向学校提供教师求职息,人人都主动积极去做教师招聘的宣传发动工作。
第五章 教师招聘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制订教师招聘工作计划:院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办学规模和发展速度,基本上每个学期都要进行教师的招聘工作,期中对学院现任教师状况进行调查,确定下学期各科教师的需求量,然后制订出教师招聘计划,报学院行政讨论后,呈报市人事局审批。
第二十一条 开展招聘教师的宣传工作:根据第四章的办法开展招聘教师的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十二条 应聘教师报名:应聘教师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信等形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自荐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还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证等原件或复印。学院的教师招聘办公室要逐一做好登记。
第二十三条 应聘教师资格审查:学院的教师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向学院领导小组汇报,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向应聘教师作答复。
第二十四条 应聘教师专业理论或技能考试:应聘教师的专业理论或技能考试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根据应聘教师的学科实际,组织应聘教师进行考试。专业理论考试采取书面的、闭卷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考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组织有关教师评卷,按考试成绩排序,淘汰参考人员的50%(参考人数少于1:5的则不按此比例淘汰)。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占总分的40%。
第二十五条 应聘教师面试:应聘教师接到学院的面试通知后来到学院参加面试,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接待和安排工作,学院考核小组要做好应聘教师面试的有关工作。面试内容包括教师形象目测、教育教学经验问答、论文答辩、普通话和英语口试等。按面试计分标准打分排序,淘汰面试人员的10%。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占总分的20%。
第二十六条 应聘教师试教:应试教师的试教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根据应聘教师的学科实际组织应聘教师进行试教,应聘教师试教时考核小组的全体成员都要参加听课,试教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集中讨论,严格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评课办法和标准进行评课打分。试教成绩计入总分,占总分的40%。
第二十七条 对应聘教师情况作出结论:全部的考核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教师的考核情况对应聘教师进行总体评价,定出应聘教师的录取人选,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定。
第二十八条 应聘教师考察。由人事处进行实地(到应聘者单位或居住地)考察(省外应聘者,一般只发函),调阅人事档案。经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应聘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第二十九条 应聘教师体检: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应聘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第三十条 应聘教师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同期一般为三个月。经主管人事院领导批准同意调入的可不经试用期,经市人事局审批即可办理调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报市人事局审批。试用合同期满,各项考核合格,院人事处向市人事局呈报正式录用名单,经审批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方案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方案从20**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