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安全管理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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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十须知

  ①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②二条守则: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③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④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⑤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⑥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度不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不变;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⑦七个检查:查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查措施。

  ⑧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结合;职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落实责任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相结合。

  ⑨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

  ⑩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篇2:实小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实验小学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为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消除种种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须知》。

  (一)人身安全

  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强*。

  2.学生不得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学生不得翻爬校墙,不在墙头上走动。在楼上不要将身体移向栏杆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学生不得在校内及周边燃放鞭炮。

  5.学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戏水。要游泳必须到正规的游泳池,并由家长带。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学生不得在楼顶边沿戏闹、闲谈。学生打水、打饭要自觉排队,防烫伤、挤伤。

  8.学生不得向楼下乱扔东西,开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楼,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

  9.不攀爬高楼、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和有危险的建筑物、景点。

  10.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时,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楼以上的玻璃,不得将身体移出窗外。

  11.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2.放学、*和组织集体活动,学生要有秩序,防挤伤,防踏伤。

  13.偶遇紧急情况,不要惊惶失措,要采取紧急避险自救措施。(如发生地震、火灾时,不要跳楼,也不要手拿凳子,头顶桌子等)。

  14.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15.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如家长不同意子女保险,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存档。

  16.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7.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8.按时到校、离校,准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上学。

  19.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20.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的人离开学校。

  21.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现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及时报警求助。

  22.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陌生人叫人时,学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节假日学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损坏避雷设施。

  25.在家预防煤气中毒。

  26.所住房舍发现有异常现象(如漏雨、漏土、墙壁裂缝等),要马上报告。

  27.公共区的电灯不亮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28.刮风下雨要远离楼房、高树、高压线和不牢固的墙壁。

  29.不到基建工区玩耍、参观。注意观察危险区域和设施的警示标志。

  30.发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领,用手或物品护头,紧急撤离房屋。

  (二)财物安全

  1.教室、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教室、宿舍钥匙专人保管,不得乱配钥匙。

  2.自行车要上锁、挂牌。

  3.个人钱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员不得乱窜教室、宿舍。

  5.不得从教室和宿舍门窗钻入钻出。

  6.丢失钱物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尽量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三)体育安全

  1.上体育课要严格在体育老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

  2.从事剧烈的活动要防撞伤、踏伤、扭伤,从事有危险的体育活动要采取防护措施。

  3.禁止学生越墙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宿舍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打排球、篮球或踢足球。

  5.校运会或其他体育比赛时,学生不得在赛场内穿行、玩耍、带跑和观看比赛。

  6.学生集体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四)饮食安全

  1.学生不得食用变质食品。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

  2.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购买不法摊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饭铺就餐。(不法商贩、饭铺无三证即无卫生许可证 、无健康证、无工商许可证)。

  3.不食用变质的水果。

  4.饭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饮用凉水、生水和不清洁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报告学校。

  (五)用电安全

  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

  2.不准私自更换宿舍照明用灯。

  3.不准私拉电线用以照明、烧水、取暖、做饭、充电、收听录音机、收看电视等。

  4.不拆卸、不损坏公共电力设施;在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上课不准乱动电器、开关,下课后由老师关闭总电源开关。

  5.已坏电器、开关学校由电工负责

  维修,不要用手接触。

  6.遇到恶劣天气要注意被砸坏的电线,以防触电。

  (六)防火安全

  1.不准用电炉子取暖。

  2.不准吸烟,不要在宿舍点蜡烛看书。

  3.不准焚烧垃圾。

  4.学生不得抽烟、玩火。

  5.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6、不能参加森林火灾灭火。

  7、发生火灾,懂得逃生本领,俯身捂住口鼻,紧急撤离。

  (七)交通安全

  1.学生满12周岁,由家长填写骑自行车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允许骑自行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在校外行走或骑车时不准带耳机。

  3.不坐满员超载的汽车。

  4.学生不准骑摩托车和开其他机动车。

  5.行走要靠右边行走。过马路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

  6.骑车前要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敏,骑车、行走要注意路口车辆。

  (八)实验安全

  1.实验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去做。

  2.做实验有不良反应要马上向指导教师报告。

  3.实验完毕要洗手。

  (九)用药安全

  1.学生用药要遵医生嘱咐或按说明服用,不能服用过期和变质的药物。

  2.对本人有过敏反应的药物要禁用并告知医生。

  3.因防疫需要而统一购用的药物,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同意后方准用药。

  4.禁止在宿舍内喷洒农药。学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准喷药。

  5.灭鼠药要按学校要求专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发现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体传染病的蔓延。

  7.学生有疾病,班主任随时安排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病情严重者要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

  8.学生有重大病情,校医要护送到医院,并把有关病情用药及采取的措施告知医生。

  (十)其他规定

  1.学生必须接受防火、防触电、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3.责任要求:

  (1).自习、上课、组织活动期间,因教师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2).平时教师对看到学生违纪违规现象,不管不问由此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3).班主任、学校各职能部门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4).教师明知这样做或已预见到这样做有危险、有危害而执意去做,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

  (5).学生因违纪违规造成的个人伤害由个人负责。

篇3:小区业户秩序安全管理须知

  小区业户关于秩序、安全管理须知

  1、实行24小时的秩序管理员值班,管理公司秩序管理员如同给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又加一道锁。为使用户更安全,还需业主(用户)加强防范意识,配合秩序管理员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秩序管理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及迹象,请在安全情况下通知管理人员。

  2)住宅单元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辨别来访客人身份。

  3)与邻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互相照应。

  2、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

  3、携带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入小区时,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开具出门许可证。

  4、为保证小区安全,每天21:00时以后应从小区指定的通道出入。

  5、房间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关好煤气、水阀等。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煤气等用具。

  6、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发现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

  7、各用户如需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并穿着制服的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等,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等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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