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常见治护刑事案件处理作业规程

6010

  常见治护刑事案件的处理作业规程

  1.1 发生斗殴的处理

  1.1.1 耐心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有违反治保安理行为甚至犯罪倾向,应将行为人扭送公护机关处理。

  1.1.2 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1.1.3 说服群众离开,保证责任区的正常治护秩序。

  1.1.4 协助公护人员勘查打斗现场,收缴打斗凶器,辩认为首分子。

  1.2 盗窃的处理

  1.2.1 发现盗窃分子作案,应立即当场抓获,报告公护机关,连同证物送公护机关处理。

  1.2.2 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1.2.3 对重大可疑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护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1.2.4 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护机关处理。

  1.3 发生刑事案件和恶性事故的处理

  1.3.1 值班员迅速向管理处报告和向公护机关报案。如有伤员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1.3.2 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护人员勘探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1.3.3 登记发现人和事主的情况,抓紧时间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1.3.4 向到达现场的公护人员认真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1.4 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住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4.1 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见机行事,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员或群众支援。

  1.4.2 若在楼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大门或大堂岗严加防守,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的要设法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

  等特征,并及时报告管理处或公护机关,也可拨打“110”报警。

  1.4.3 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没有案发现场的,对罪犯遗留的物品、作案

  工具等物品,应该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护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1.4.4 访问目击住户,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护机关,在公护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4.5 事主或在场住户如有受伤的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迅速报告公护机关。

  1.5 附表

  1.5.1 《案件受理记录表》

篇2:物业管理案件所引起纠纷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案件所引起纠纷的处理规范

  在物业管理区内车辆失窃、业主居室内财物失窃及业主被害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纠纷的处理规范

  (一)业主车辆丢失赔偿案件的处理规范

  1.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过错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侵权行为人,业主的车辆被盗,是由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犯罪分子是直接的侵害行为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法律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

  3.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场地使用费,我们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价值比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无法查清该车是否丢失,是否在本小区内丢失时,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关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定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的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以对该事实予以确认的规定,并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的过错程度、收费标准等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业主居室内财物被盗赔偿案件的处理规范

  物业管理合同没有约定财物保管服务,但物业管理公司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置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财物丢失或毁损有过错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业主居室内财物被盗的损害赔偿问题,我们还是应该看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免责。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保护业主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的,物业管理公司也不能免责。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1.盗窃案件已被侦破的,则应由犯罪分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犯罪分子不能赔偿或不能全额赔偿的,则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或补充赔偿其不足的部分。

  2.盗窃案件未被侦破的,其业主财物损害的数额难以确认,则应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也就是权利义务均衡与对价的原则,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业主被害的刑事案件所引起纠纷的处理规范

  业主在小区内被害,其家属往往以物业管理公司未尽物业管理合同义务,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往往以没有过错为由拒绝赔偿,由此引起纠纷。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物业管理合同中所约定的治安管理义务应当如何理解,物业管理公司对治安管理服务要做到何种程度才算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了此项义务。如果认为小区内的治安管理必须“保证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则物业管理公司只要未做到这一点,即为违反合同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如此理解,对物业管理公司而一言过于苛刻。无论是从物业管理合同的缔约目的,还是从各地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的服务的规定来看,物业管理中的治安服务,都应理解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防范服务,不可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服务区内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从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而言。

篇3:住宅小区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处理预案

  住宅小区治安事件与刑事案件处理预案

  【目的】

  维护管理区域的治安状况,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家园业户人身安全。

  【职责】

  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相关人员的调动及安排。

  2.部门经理负责事件的陈述及上级提交事件报告。

  3.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现场的人员指挥调度。

  4.安全事务部班长负责事件安排的落实工作。

  【工作程序】

  1.突发治安事件的确认:

  1)管理范围为家园大门以内,住户户门以外;

  2)突发治安事件指:纠纷、闹事、打架、勒索、抢劫等;

  3)业户和当事人的报警;

  4)安全事务部、保洁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的正常巡视人员的报警。

  2.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程序:

  1)对纠纷、闹事等事件,到达的安全事务部人员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平息争吵,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2)对突发性治安事件,监控室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指挥中心和当班项目管理部最高领导,得到指示后,由指挥中心向社会有关部门求援或报警;

  3)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安全事务部经理、客户事务主任协调调查处理;

  4)现场安全人员有责任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5)安全事务部经理、班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6)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110;

  7)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象,检查有无可疑情况的人员。

  8)事后做好登记。

  3.斗殴等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到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的方式报告指挥中心和监控室,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控现场,等待指挥中心的指令;

  3)安全事务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安全员立即到场制止,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我方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7)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检查有无可疑情况的人员。

  8)事后做好登记。

  4.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对正在实施的嫌疑盗窃、抢劫事件,现场人员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指挥中心和监控室报告,简要说事件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2)发现有人盗窃,应尽力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指挥中心和监控室,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情况,等待指令;同时报告当班班长,请求支援。

  3)指挥中心和监控室接到报警,应协调人力给予支援并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4)安全事务部接报后,应迅速派出多于肇事人员数量的安全管理员到场制止,设法控制、监视肇事者;

  5)安全事务部经理除组织人员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当地派出所、有关部门及项目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6)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7)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8)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检查有无可疑情况的人员。

  9)事后做好登记。

  5.相关方联系方式

  相关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110

  梨园派出所***

  急救中心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