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您的希望,更是我们的明天!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已死亡20人,其中18人为幼儿,另有危重2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在此,我们真诚地敬告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
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1.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
2.凡需乘坐汽车上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审核您的孩子所乘坐的车辆车况是否良好,各种牌证是否齐全,千万不要为贪图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客运资格和超载等违规车辆,更不要自发包车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无任何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教育孩子上下车按先后顺序,不可争先恐后推来挤去,下车过马路要左右多看看。
3.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学。如12周岁以上确需骑车的同学应定时检查自行车,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特别是车铃和刹车。骑行时靠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和自己的行车速度,不要相互追逐打闹比速度。若是几位伙伴同行,要前后错开,不可并排,不准行车带人。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教育子女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
5.请家长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特别提醒:不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
6.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我校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车辆不能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如发现学生放学无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赣马镇第二中心小学
篇2:小学(学校)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小学(学校)与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交通安全,制定学校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生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
4、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5、家长要护送低年级学生和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学校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12周岁以下小学生不许骑自行车上下学,不许在上下学路上追逐打闹。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6、家长必须保证自家孩子所骑车辆性能完好。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章):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学生签字:
20**年**月**日
篇3: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书
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书
敬的学生家长:
交通安全已严重威胁学生的生命健康,成为伤害学生的第一“杀手”,每一起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都让家长悲痛欲绝。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巡警部门特致信提醒您:
1.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特别是不纠约其他家长合租非法营运面包车、三轮卡车接送小孩上放学。
2.坚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小孩上放学。
3.教育小孩在步行、骑车上下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主动安全避让行驶中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我们诚挚希望您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接送车辆,共同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扬中市教育局
扬中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