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家中高处的危险尖锐物品移开。准备一盏平安照明灯。练习地震时,应该躲在哪种坚固的家具之下,和筹划好地震后的前逃生路径。
2、睡觉的位置四周不要放置危险物品,把逃生急救的背包放在睡床旁边。睡沉时最好衣着能够随时逃生的衣物。
3、为每个家人准备一个轻便型背包,里面放置现金、矿泉水、干粮、手电筒、收音机、电池、雨衣、轻便夹克、卫生纸、纸笔等。
4、若是家里有病人或老人,要把他们常吃的药也准备一份放进背包。
5、将重要证件文书的正本或影印本也放进去。
6、到药局或超市购买急救专用药箱,地震时也要带着走。急救箱里要放置医院、警察局、消防队的电话。
7、一但发生地震,等平息之后,马上关掉瓦斯煤气开关。
8、只能用防水手电筒照明,或摸黑前进,绝对不可以使用打火机或蜡烛,以免引燃瓦斯爆炸。
9、为了防落石或倒塌,最好准备一顶平安帽带着走。来不和准备时,也可带着枕头出门,放在头上。
10、下列事项是地震时绝对要做的事,发挥您的爱心,才干协助你自身逃过地震:
①少打电话。才干坚持电话疏通!让通讯系统坚持疏通!
②除非是重大伤亡,请自行处置小伤口,让医院有机会救助更多的严重伤患。
③卷起您的袖子,帮助救灾。
篇2:宾馆地震安全手册
宾馆地震安全手册
据英国消防和搜救大队的资料显示:震灾中长时间被困后获救的幸存者,并非奇迹。很多坍塌的建筑中会保留蜂窝结构的空穴,使人得以幸存。对此有很多例证:墨西哥城大地震中的很多幸存者,包括坍塌的医院中的婴儿,在被困一周后获救;1998年亚美尼亚地震的很多幸存者在被困九天后获救;1992年菲律宾地震一位脚踝骨折、严重脱水的幸存者在被困13天后获救。等等。因此,地震之后,救灾指挥者在没有检查过所有空穴之前,在尚未完成“选择性建筑物残骸清除”之前,在所有希望还没有都消失之前,绝不能轻易放弃或延迟搜救。多坚持一天,也许就能多挽救一条生命。
本手册是继《地震搜救手册》之后第二本译自美国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的地震灾害相关资料。由译言社区的志愿译者协力完成中文翻译。
希望这本《地震安全手册》同样能对抗震搜救人员和受灾人民有所帮助。供大家学习地震安全知识科学避险。
重要电话号码及联系地址
地震时您和家人可能会失散,所以,请在应急卡片中记下重要信息,以便失散后相互联系。记住,在大地震后的24小时内,如非紧急情况,请不要打电话。
你为下一次地震做好准备了吗?
这本小册子旨在帮助你和家人学会未雨绸缪,以便在大地震时逃生。事先进行准备,可以减少地震带来的冲击。做一些适当的应急储备,并告诉你的家人在灾难中和灾难之后该做些什么。当灾难发生时,你很可能在72小时之内得不到任何救助。因此,至少要学会如何撑过72个小时。地震中地面的移动一般不会直接造成伤害。大多数伤害是由建筑物的坍塌以及物体和建筑物残骸坠落造成。比如,倒塌的烟囱、落下的砖头、天花板上的泥块以及灯具等。而多数情况都是易于避免的。
地震发生前是没有征兆的,因此,从现在就开始进行准备相当重要。这样一来,你才会知道灾难发生时该做什么,该如何应对,如何进行有意义的自我保护。
为突发状况准备趁手的的应急物品:家里、办公地点、汽车上如何应急
因为你不知道地震发生的时候自己会在哪儿,所以,在家里、办公地点以及汽车上,都准备一套抗灾装备吧。
水
每人每天至少需储备1加仑(3.8升)的水,并以此标准一次备够72小时之用。一般情况下,一个活跃的正常人,光饮用,每天就需要消耗1/2加仑(1.9升)的水。为了保证足够的量,应考虑以下因素:
·个体需求量因年龄、体质、活动量、饮食、气候等有差异。
·儿童、哺乳期妇女、病人需水量更大。
·高温天气会使需水量成倍增加。
·医疗紧急情况会需要更多的水。
建议你购买一些瓶装水。不要拆开瓶装水的原包装,在必须使用之前不要打开。另外,要注意保质期或者最晚饮用日期。
如果你准备用自己的容器装水,你应该从军用品或者野营用品专门店购买那种不漏气的、专门储存食品的盛水容器。在装水之前,要用餐具与用洗涤剂和水清洗容器,并用水冲净,以免洗涤剂残留。
容器内的水必须每6个月更换一次。除了水之外,还需要一些净化用的药片,比如哈拉宗(Halazone)、高碘甘氨酸(Globaline),但在使用这些药片之前,一定要先看看瓶子上的标签。(译注:请向与业人士或医护人员咨询上述药品的使用!)
食品
作为一个很实用的主意,应经常准备一些不易腐坏的食品以便随时食用。并可将其加入日常的饮食之中,并定期补充储备。准备够72小时之用的听装食品或脱水食品、奶粉,以及听装果汁。干麦片、水果和无盐干果是很好的营养源。请注意以下几点:
·不要选择那些让你容易口渴的食品。选择无盐饼干、全麦麦片和富含流质的罐装食品。
·只储备无需冷藏、烹饪或特殊处理的食品。类似食品可供选择的有很多。
·别忘了食品中应包括婴儿和特殊饮食需要者的食品。你还应该准备一些厨房用具和炊具,尤其是手动开罐器。
应急灯和备用电池
在你的床边、工作地点以及车里放一盏应急灯。不要在地震后使用火柴或蜡烛,除非你能确定没有燃气泄漏。
便携式电池供电收音机或电视机以及备用电池
大多数电话将会无法使用或只能供紧急用途,所以收音机将会是你最好的信息来源。如有可能,你还应当准备电池供电的收发报机和无线对讲机。
急救箱和急救手册
在家里和车里准备一个急救箱。同时,备一本由美国红十字会制作的《标准急救和个人安全手册》。让你的家人学习一些基本的急救和人工呼吸课程。
灭火器
在你的家里和车里都要配备灭火器。一些灭火器仅适用于特定
的火源--电引发的火灾,油脂引发的火灾,或者煤气引发的火灾等等。ABC(多用途干粉)灭火器可安全使用亍任何种类的火源。当地消防部门可以教你如何正确地使用灭火器。
特殊用品
准备必要的特殊用品,比如药品,备用眼镜,隐形眼镜护理液,助听器电池,婴儿物品(婴儿食品、尿布、奶瓶和奶嘴),卫生用品(小湿巾和手纸)等家庭所需的任何物品。
重要的文件和现金
确保在自动取款机、银行和信用卡系统瘫痪时,有足够的现金可用。同时,保留一些信用证明、身份证和一些重要文件的复印件,比如保险单和财务记录。
工具
除了准备一个管钳和一个可调扳手(用来关闭气阀和水管),你要有一个打火机,一盒装在防水盒子里的火柴和一个用来呼叫援救人员的哨子。
衣服
如果你所处的地区天气寒冷,必须考虑到保暖。地震过后你可能无法取暖。要考虑到你的衣服和睡觉用品。确保每个人有一整套换洗的衣服和鞋子,这包括:
·茄克衫或外衣
·长裤
·长袖衫
·结实的鞋
·帽子,手套和围巾
·睡袋或暖毯(每人一件)
宠物用品
为你的宠物寻找一个安全的地点,准备一些必需品,确保你的
宠物有准确的身份证明以及最新的兽医登记,同时准备好一个宠物笼和一条皮带。
家庭抗灾准备工作
地震发生时,你可能会被要求关闭家中的水电设备来降低灾害风险。平时要教会能担负起责任的家庭成员如何关闭燃气阀门、电闸以及水阀。如果你需要更多关于水电设备的信息,请向当地供电、供水和燃气供应部门咨询。
·切断保险丝或跳闸
·关闭煤气阀门
·关闭自来水阀门
地震隐患排查
你可以通过在家中进行“地震隐患排查”来寻找地震中可能出现的隐患。你需要做的只是巡视你的房间,设想地震时房中会发生什么,用你的常识来进行预测、找出隐患。一些可能的隐患有:
·在地震中可能会倒塌的又高又重的家具,比如书架、瓷器柜,或是定制的组合柜。应当设法固定在墙壁上
·可能会从管道上脱离并碎裂的热水器。
·可能发生移动,扯坏煤气管道或电线的物品。
·悬挂在高处较重的盆载植物,有可能脱钩坠落。
·挂在床上方较重的像框或镜子,有可能在地震中坠落。
·橱柜或别的柜子剧烈晃动时,柜子的插销可能会松动打开。
·放置在高处开放式储物架上的易碎品或重物可能会坠落摔碎。
·石制烟囱可能压垮无支撑的房顶并崩塌。
·易燃液体,如油漆及清洁剂,应储存于车库或是室外储物室中(而不是室内)。
请设法逐个排除这些隐患,妥善安置各种重物,把不妥的重物重新放置。
家庭防震演习
当发现房屋开始摇晃时,第一时间就能确知去哪儿躲避非常重要。如果在地震发生前就做好了准备和演习,你和家人就能在察觉震感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做出反应。防震演习可以让你们全家知道如何应对地震。
·[1]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知道各个房间的安全地点在哪里。
·安全地点:最佳安全点是坚固的家具下面,例如书桌或其他硬质桌子之下;有支撑的拱廊下,紧贴内部承重墙的地方也较安全。
·危险区:应进离窗户、悬挂物件、镜子、壁炉以及较高的未固定家具。
·通过亲身体验如何在安全地点安身来巩固这些知识,这点对儿童尤其重要。
·在进行以上演练后的几天或几周内,进行紧急演练,以巩固知识。
·做好应付震后受灾情况的身心准备。
如何安全度过地震
当地震还在持续时,将你的活动范围限制在周围某个安全地点几步以内;在晃动停止、确认安全后再离开室内。
如果地震时你在室内
·蹲下,寻找掩护,抓牢--利用写字台、桌子或者长凳下的空间,或者身子紧贴内部承重墙作为掩护,然后双手抓牢固定物体。如果附近没有写字台或桌子,用双臂护住头部、脸部,蹲伏在房间的角落。
·进离玻璃制品、建筑物外墙、门窗、以及其他可能坠落的物体,例如灯具和家具。
·如果地震发生时你在床上,请待在那里不要动。抓紧枕头保护住你的头部。如果你上方有可能坠落的重型灯具,请转移至最近的安全地带。
·在晃动停止并确认户外安全后,方可离开房间。地震中的大多数伤亡,是在人们进出建筑物时被坠物击中造成的。
·要意识到可能会断电,火警以及自动喷淋装置可能会启动。
·切勿使用电梯逃生。
如果地震时你在室外
·待在原地不要动。
·进离建筑区、大树、街灯和电线电缆。
如果地震时你在开动的汽车上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快靠边停车,留在车内。
·不要把车停在建筑物下、大树旁、立交桥或者电线电缆下。
·不要试图穿越已经损坏的桥梁。
·地震停止后小心前进,注意道路和桥梁的损坏情况。
如果你被困在废墟下
·不要使用火柴及打火机。
·不要向周围移动,避免扬起灰尘。
·用手帕或布遮住口部。
·敲击管道或墙壁以便让救援人员发现你。可能的话,请使用哨子。在其他方式不奏效的情况下再选择呼喊--因为喊叫可能使人吸入大量有害灰尘。
地震停止后注意事项
检查伤情
如果有人呼吸停止
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有流血的外伤,立即直接压迫伤处止血。不要移动重伤员,除非有伤情[2]扩大的紧急危险。用毛毯包裹伤员,以保持体温。
随身携带用干电池供电的收音机
以获取最新的救援消息和新闻报道。
临海居住的人们要警惕可能会引发的海啸。海啸是地震引发的海浪。若当地政府发布了海啸预警,要意识到危险的海浪正在逼近。这时要尽快撤到内陆的高地。
不要使用电话,除非伤势严重。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急救程序,请查询相关的急救指南。
当附近有掉落的碎片和玻璃渣时,一定要穿鞋。
检查隐患
尽可能熄灭火苗。如果火势已无法熄灭,要迅速离开家中,尽可能通知消防队,并提醒邻居。
用干电池供电的手电筒检查房屋。进屋前就要打开电筒,因为如果屋内煤气泄漏,打开电筒可能会引起火花。
检查燃气管道、电线和水管,检查电器的受损情况。如果闻到煤气味儿,或看到管道破裂,要关掉从外面进屋煤气管道的主阀门。在供电局来您家做过安全检查之前,不要再合上电闸。谨记:在燃气闸关闭后,必须由与业人员重新打开。不要点燃火柴来寻找燃气泄露处。
注意:若怀疑煤气管道泄露,不要拨动电源开关或使用电器,因为产生的火花会点燃泄露的燃气。
如果家里电线受损,要切断电源。如果情况不安全,要离开房屋,寻求救援。
切莫触摸掉落的电线或受损的电器。
检查建筑是否有裂缝和损坏,尤其是烟囱和砖墙周围。如果建筑有坍塌的迹象,要迅速撤离。除非确定烟囱没有受损,也没有裂缝,否则不要使用壁炉。
清除溢出的药品,漂白剂、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液体。
如厕前要检查水管与下水道管道,确保它们完好无损。塞好浴缸与水槽的下水口,以免污水倒流。
检查水与食物供应。如果水源被切断,使用热水器里的水或融化的食用冰块水救急。扔掉所有可能会发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检查壁橱和食橱。开门要当心。注意躲避架上可能掉落的物品。
紧急状态下,如需做饭,只有在户外才能使用木炭和煤气烤架。
不要驾车,除非情况危急。不要穿越受灾区域去看热闹,这样只会妨碍救援行动。为使救援车辆通行无阻,要保持街道畅通。
谨防余震。这些余震虽然一般较主震为弱,但也足以造成进一步损害,并使建筑物更脆弱。除非警方、消防队或救援组织请求你提供协助,否则请进离受损害的区域。
如果不得不疏散的话
留下字迹清晰的消息,说明在哪里可以找到你。拿上你的灾害应急包。列下重新团聚的地点,以免在疏散过程中不你家人失散。这些地方有可能是邻居家、朋友家,或是亲戚家,也有可能是学校,或社区中心。
篇3:湖北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简本)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政府负责全省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工作。
各市(州)、县(市)政府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组织实施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
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 条快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经省政府批准,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湖北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地震局。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承担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省地震局
省地震局负责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湖北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预警预防行动
省地震局划定地震重点危险区,上报省政府并抄报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州)政府;市(州)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省政府并抄报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进一步组织震情跟踪和地震趋势分析会商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省政府并抄报中国地震局;省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根据湖北省地震活动情况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5.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5.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0--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 Ⅳ级响应。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震区地方各级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省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省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抄送省民政厅;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湖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和有关市、州地震局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信
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等,实时获取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通信设备赶赴灾害现场,保持灾害现场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信息产业部门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
4.4指挥与协调
4.4.1I级响应
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市(州)政府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4.4.2Ⅱ级响应
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在省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省级地震应急工作。市(州)政府配合省政府实施地震应急工作。
4.4.3Ⅲ级响应
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州)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指导、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4.4.4Ⅳ级响应
在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省地震局指导、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对于I-Ⅳ级响应,灾区市(州)、县(市)政府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在省政府领导下,主动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先期处置工作按照《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
4.5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同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省公安厅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省卫生厅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抢救伤员。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在救援行动进程中随时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省民政厅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其他部门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警戒和防护措施。
4.7次生灾害防御
省公安厅指导、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省水利厅、建设厅、交通厅、卫生厅、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场所或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省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省国土资源厅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省发改委、省质检局、省安监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防范和处置措施。有关部门、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4.8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省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各观测项目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市(州)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省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全省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10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省地震局向震区派出灾害考察、评估队伍,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工作。
4.11地震灾区生命线工程的紧急处置
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电力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对可能受损的高大建筑物、水库、堤坝、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热力等要害设施进行检测和安全鉴定工作,视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解除危险。
省环保局依据职责对可能产生的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进行调查、检测,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消除污染危害。
4.12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省地震局、省民政厅按照《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1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5.2社会捐助
省民政厅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助。
5.3保险
省保监局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和总结
省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省政府。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省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省地震局要储备部分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工程抢险装备等资源数据库,有关部门、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6.2.2应急队伍保障
包括:人员抢救队伍、工程抢救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地震现场应急队伍、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省交通厅、武汉铁路局、民航湖北监管办等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道、港口、空港和有关场所或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电力保障
省电力主管单位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5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等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交通等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6.2.6医疗卫生保障
省卫生厅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省经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保障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紧急调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6.2.7治安保障
省武警总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2.8物资保障
省粮食局保障灾区所需粮食的调运和供给。
省商务厅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省民政厅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2.9经费保障
省财政厅对地震应急所需经费,按《湖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10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2.12呼吁与接受外援
省民政厅、商务厅、外侨办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省民政厅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款物。
省红十字会,依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授权,接受和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建筑物地震现场安全鉴定。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由省地震局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7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8附则
8.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建筑物地震现场安全鉴定:指对震损建筑物状况和原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的安全鉴定。应依据国家标准《地震现场工作报 第二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GB18208.2-20**)进行。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市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因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需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调整等原因,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