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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学第二届校园十佳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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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中学第二届校园“十佳教师”评选方案

  为加快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校行政会决定开展校园十佳教师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评范围: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名额:十名

  三、评选时间:20**年度

  四、评选条件

  1、教龄一年及以上且工作量饱满。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每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不少于一节。

  4、每年撰写论文至少一篇(含校级)。

  5、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一贯模范地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者。

  6、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为同行所公认。

  7、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能应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8、熟悉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

  9、为学校的特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成立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各教研组长

  (二)推荐申报:由教研组为单位推荐。

  (三)资格审核:评选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考察。召开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参评对象的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五)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由民主测评、履职考核、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构成。

  (六)评定:评选小组结合评选条件、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考察,量化考核成绩对每位参评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校园十佳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评选小组予以确认公布。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篇2: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

  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8、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

  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评选每年度4-5月份由教导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论文交流等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2、初评: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确定参加复评的教师。3、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根据复评成绩确定骨干教师。4、课堂教学讲课课型为复习课或讲评课。

  (三)名师

  条件:在满足骨干教师的基础上,1、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2、独立承担课题研究或在其中担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对教育教学某方面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认定方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长决定。评审办法同骨干教师。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师、名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经验,所指导新教师教学成绩在备课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必须在20、30节以上,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每学期举行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教学。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活动。承担一项教改课题,每学年要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课改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学校教研活动交流或在正式报刊上发表。

  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分必须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认真履行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师:学校授予“骨干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学习资料补助。

  2、名师::学校授予“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该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经费。

  3、评审小组每学期根据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履行职责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若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每学期经评审小组研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由教导处负责落实。

篇3:云溪小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云溪小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一般不超过5人,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

  第三条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根据月查(学期综合得分前6名入围)、统考(奖金额前6名入围,任教两科以上者按一科平均)情况,由教务处推荐优秀教师人选。报校务会讨论确定。

  2、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空堂或旷工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统考奖金倒数三位者。

  (6)教学责任追究最多者。

  第四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排位第一名。

  2、学生竞赛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获得镇级或以上范围内最高等级奖。

  3、论文、优质课、案例、课件等获得县级或以上奖励者。

  4、承担教学任务最多者,一般指周硬课时数最高者。

  第五条 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根据分管工作成效,结合上级检查评价情况,学期末由校务会讨论或教师海选确定。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学校博客公布,宣传张贴,优秀教师颁发奖金1000元,管理人员颁发奖金1000元。

  2、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中推荐参加县、市、省级优秀教师评选,奖金按相关制度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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