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E中学评选星级教师教育实施方案

7526

  E中学关于评选“星级教师”(教育)实施方案

  为使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树立教师中的先进典型,按照首届三次教代会通过的《E中学“星级教师”

  “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我校将启动第一届“星级教师”(教育)评选活动,有关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评选人数和批次:

  第一届“星级教师”(教育),评选10人,以后每两年评选一届。

  二、评选时间:

  8月25日开始,8月31日完成,“教师节”进行表彰。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z

  2、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z、z兼,地点设在政教处

  四、机构职责

  1、负责“星级教师”(教育)推荐人选的推荐、评审。

  2、政教处负责各年级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及初步认定。

  3、办公室负责公示、管理。

  五、实施步骤

  1、政教处根据《E中学“星级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及各年级人数,将26个侯选人指标分配到各年级(部),其中山上2人,山下初中8人,高一、高二各5人,高三6人,并布置相关工作;

  2、各年级(部)根据学校给定的名额进行民主推荐选举,产生星级教师推荐人选。各教学部于8月28日上午12点以前将结果报政教处;

  3、政教处对各年级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认定,并汇成总表;

  4、8月30日上午召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从26位侯选人中无记名投票产生10位“星级教师”(教育),授予“星级教师”荣誉称号。

  5、办公室负责张榜公示;

  6、学校在“教师节”前后,召开全体师生大会,“星级教师”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并对全体“星级教师”进行表彰.

  六、“星级教师”(教育)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学能力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三)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强烈的创新意识,注重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研究的紧密结合,有自己独到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四)“星级教师”: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含)五年,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带过一轮毕业班;“教坛新秀”: 从事教学工作满(含)二年。

  (五)“星级教师”: 近三年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以上;有两次以上“优秀”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坛新秀”:“师徒结对”一年被评为优秀,在进步中成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达到本科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教学教研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所任教班级的高考(中考)平均分或高考二本以上(重点中学)录取人数处于同类班级前二名。

  2、所任教班级有学生在高考(中考)中获得市状元或全省(全市)前十名。

  3、所任教班级有学生考入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

  4、辅导学生参加奥www.pmceo.com林匹克竞赛获省一等奖以上

  5、辅导学生参加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

  6、所撰写的教案、课件、论文、专着等其中一项在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评比中获省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者所主持研究的省级以上课题已结题

  7、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优质课或电教课比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8、获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等荣誉(“教坛新秀”1、2、3、4、8条不作要求)

  (八)教育工作效果显著,近三年具有下列业绩

  1、在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提高了学生素质,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方面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所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无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3、积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正确对等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者的关系,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不低于90%。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任班级的班主任在校“文明班风评比”中获本年级前三名

  (2)近三年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或者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

  (3)近三年有一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

  (4)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管理、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的教案、课件、论文、专着等其中有一项在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评比中获省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者所主持研究的省级以上相关课题已结题

  (5)获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党员”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篇2: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

  一、基本条件

  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

  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8、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重要部分的研究任务。

  评选办法:1、骨干教师评选每年度4-5月份由教导处举办,采取听评课、论文交流等方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2、初评: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推荐的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初评。根据学校制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对参评教师进行计分、排名,填写《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学校确定参加复评的教师。3、复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委会及部分名师、高级教师组成,根据复评成绩确定骨干教师。4、课堂教学讲课课型为复习课或讲评课。

  (三)名师

  条件:在满足骨干教师的基础上,1、获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骨干教师。2、独立承担课题研究或在其中担任重要部分的研究。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对教育教学某方面进行专项研究,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并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认定方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由校长决定。评审办法同骨干教师。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任期5年。

  三、骨干教师、名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和经验,所指导新教师教学成绩在备课组居中游以上。

  骨干教师和名师要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评课必须在20、30节以上,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每学期举行一节公开课或观摩课教学。每学年要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活动。承担一项教改课题,每学年要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课改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有份量的文章,在学校教研活动交流或在正式报刊上发表。

  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分必须名列前茅。

  不能履行职责或有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公开课满意率较低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认真履行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的,享受如下待遇:

  1、骨干教师:学校授予“骨干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中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50元学习资料补助。

  2、名师::学校授予“名师”称号,颁发证书,在年终考核、职称评聘中进行量化加分,享受该级教师待遇,且每月享受100元教育科研经费。

  3、评审小组每学期根据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履行职责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若不能履行责任和义务,每学期经评审小组研究,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的待遇。

  4、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由教导处负责落实。

篇3:云溪小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云溪小学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管理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一般不超过5人,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

  第三条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1、根据月查(学期综合得分前6名入围)、统考(奖金额前6名入围,任教两科以上者按一科平均)情况,由教务处推荐优秀教师人选。报校务会讨论确定。

  2、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空堂或旷工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统考奖金倒数三位者。

  (6)教学责任追究最多者。

  第四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排位第一名。

  2、学生竞赛成绩特别突出者,一般指获得镇级或以上范围内最高等级奖。

  3、论文、优质课、案例、课件等获得县级或以上奖励者。

  4、承担教学任务最多者,一般指周硬课时数最高者。

  第五条 优秀管理干部评选办法:根据分管工作成效,结合上级检查评价情况,学期末由校务会讨论或教师海选确定。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人员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学校博客公布,宣传张贴,优秀教师颁发奖金1000元,管理人员颁发奖金1000元。

  2、学校从校级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中推荐参加县、市、省级优秀教师评选,奖金按相关制度另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