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工作计划书

1976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工作计划书

  20**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于3月23日开始启动,比去年有所提前。现就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拟定计划如下:

  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依据:

  (一)国科发火〔20**〕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国科发火〔20**〕36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三)国科发火〔20**〕172号文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四)上海市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一)企业在近三年内(是指20**、20**、20**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在中国内地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有1项发明专利或6项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等);。

  (二)产品(或服务)属于《认定办法》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最近一年(是指20**年)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纳税形式应当是查账征收的企业。

  三、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是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着重考核以下四项权重指标:

  1、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3、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占30分;

  4、成长性指标占20分。

  合计为:100分。综合评审达到71以上的,才能被授予高新技术产业称号。

  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职工素质有2项要求:

  一是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以上;二是直接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这需要企业提前制作好职工名册、职工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以及劳动合同等档案,做好抽查和考核的准备。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网上评审,对网上评审通过的要按比例进行抽查,因此前述名册、档案准备工作不能马虎。

  五、申报材料和资料的制作、收集和整理:

  (一)、科技产品《水平查新报告》。在查新之前必须确定查新项目(产品)名称,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专利受理通知书》或《专利公开通知书》以及专利背景资料;

  2、《产品技术报告》;

  3、《产品用户报告》或《用户意见调查表》;

  4、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5、已经通过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

  6、填写好查新委托单。

  前述查新,是指对产品的技术水平的查新,以确定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属于属于何种技术水平(一般有5个等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领先、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如果没有进行过这样的查新,最好能够获得这个查新报告。提交查新委托单之日起一般需要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查新机构出具的《水平查新报告》,因此需要抓紧时间。

  (二)财务审计报告(规定必须是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是指经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科委三家共同指定的中介机构所做的审计报告方为有效)。审计报告有以下三种审计报告:

  1、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申报前近三年(20**-20**年度)的研发经费支出必须达到规定的比例(贵公司应≥每年销售总收入的6%)。

  2、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申报前一个年度(20**年度)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必须达到规定的比例(贵公司应为上年度总收入的60%以上)。

  3、申报前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是指20**-20**年度常规年度审计报告,其中着重考核:申报前近三年的总资产、销售收入的成长性指标(应有相应的增长率,前述2项成长性指标各占10分,年度平均增长率在5%以下得0分,35%以上得10分,2项成长性指标共占20分)。同时,还需要提交申报前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报前近一年度纳税申报表,前述财务报表应与企业提交给税务部门的相一致。

  如果贵公司财务以往对研发经费没有设立台帐,那么还必须将申报前近三年度的研发经费台帐补起来。这里要说明的是研发经费台帐还必须与企业技术部门所设定的15个左右研发项目进行对接和匹配。由此可见财务与技术部门都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由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研发经费台账和审计工作应由公司财务部门在七月底前完成。

  (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的资料。是指企业申报前近三个年度每年平均要有4项以上(不含4项)研发项目,即15个左右研发项目,每个项目都要有项目计划

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研发目的与前景,预测研发费用以及参与人员、项目起止时间,研发项目的所解决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以及创新点、研发成果(是指通过研发所获得的阶段性成果,如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合同、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最后每个项目都要填写一张《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前述15个左右的研发项目名称必须与财务部门的研发经费支持台账所记载的项目名称相一致,因此,要求技术部门必须四月二十日前将15个左右的研发项目名称确定下来,并提供给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去做研发费用台账以及研发费用归集。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等资料应由公司技术部门在七月底前完成。

  (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是指企业内部组织研究开发和管理手段,以及研发创新体系和管理制度等。如:

  1、公司年度研发立项经费文件(是指20**-20**三个年度的公司年度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2、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3、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办法(是指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与管理规范);

  4、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前述工作应由公司技术部门在七月底前完成。

  (五)其它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是指企业或产品在近三年来所获得的荣誉以及体现企业信用和规范管理方面的证明文件等。如:

  3、信用等级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证书等;

  4、新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查新报告等;

  5、企业注册或相关资料变更登记证明文件等。

  前述工作应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与其它附件材料一并扫描成电子档,在七月底前完成。

  六、三点建议:

  (一)要搞好分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工作是一项严谨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行政、财务、技术三个部门,应分工如下:

  1、涉及研发制度、研发项目以及技术方面的文件、资料制作、整理、收集和表格填写由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完成;

  2、研发经费归集与台帐整理以及财务审计由财务部门负责完成;

  3、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档案、名册的整理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扫描由行政部门负责完成。

  (二)具体工作应当落实到人。上述工作涉及到财务、技术、行政这三个部门,三个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具体工作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

  (三)上述工作纷繁而复杂,所以建议贵公司临时设立一个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小组,并明确一个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与我方配合、沟通和协调工作,并督促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以便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按时完成申报。整个项目申报材料应于七月底前准备完毕,然后由我公司于八月中旬以前落实网上申报,八月底前完成书面材料装订与报送工作。

篇2: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按照安监总局48号令《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及时向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4、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①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③工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④工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①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②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③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④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出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