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的通知

1317

  深圳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校园超市商品不超最高限价销售

  校园超市商品价格以华润万家便利店价格为标准下浮10%-15%,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每学年核定企业报价,并将核定价格在“宝安教育在线-后勤保险”栏中公布,核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各校经核准设立的校园超市销售的商品应低于或最高不得超过此限价。

  年度内需新增的商品由校园超市直接报至学校总务处,由学校总务处审核其产品来源及价格,每学期新增商品不超100种,并报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学校校园超市须从20**年11月起,按网上公布最高限价执行。

  二、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规范管理,以合法的手段进行经营,以良好的社会形象服务师生。“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请校园超市尽快办理好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超市商品摆放整齐,商品明码标价;电脑收费;员工服饰统一;销售品种多样化,增加生活用品、文具用品及书刊杂志等。

  三、配合做好学生饮用奶相关工作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SZCG20**014510)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学生饮用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318号)要求,学生饮用奶的定点企业为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校园超市应设立专柜销售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学生饮用奶。学校不得准许未经政府招标确认的企业(含校外配餐企业)进入校园,销售(配餐)供应其他乳类饮品产品(含非定点供应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给学生饮用。

  四、校园超市合同按要求统一签订

  学校与超市签订合同按照《宝安区校园超市服务合同》(见附件1)统一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一签,合同一式三份,区教育局、学校、超市各一份。

  五、对校园超市不定期检查

  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每学期不定期对校园超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宝安教育在线公布。检查内容见附件2、3。

  六、管理责任及处罚办法

  校园超市责任监督人为学校总务处主任。对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校园超市应及时报工商、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

  校园超市须按照本要求执行,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

  2.超范围经营;

  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

  4.不使用电脑销售商品,不找零;

  5.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

  6.不接受监管的。

篇2: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的通知

  深圳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学校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校园超市商品不超最高限价销售

  校园超市商品价格以华润万家便利店价格为标准下浮10%-15%,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每学年核定企业报价,并将核定价格在“宝安教育在线-后勤保险”栏中公布,核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各校经核准设立的校园超市销售的商品应低于或最高不得超过此限价。

  年度内需新增的商品由校园超市直接报至学校总务处,由学校总务处审核其产品来源及价格,每学期新增商品不超100种,并报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学校校园超市须从20**年11月起,按网上公布最高限价执行。

  二、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规范管理,以合法的手段进行经营,以良好的社会形象服务师生。“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请校园超市尽快办理好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超市商品摆放整齐,商品明码标价;电脑收费;员工服饰统一;销售品种多样化,增加生活用品、文具用品及书刊杂志等。

  三、配合做好学生饮用奶相关工作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SZCG20**014510)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学生饮用奶相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318号)要求,学生饮用奶的定点企业为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校园超市应设立专柜销售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学生饮用奶。学校不得准许未经政府招标确认的企业(含校外配餐企业)进入校园,销售(配餐)供应其他乳类饮品产品(含非定点供应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给学生饮用。

  四、校园超市合同按要求统一签订

  学校与超市签订合同按照《宝安区校园超市服务合同》(见附件1)统一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一签,合同一式三份,区教育局、学校、超市各一份。

  五、对校园超市不定期检查

  区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每学期不定期对校园超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宝安教育在线公布。检查内容见附件2、3。

  六、管理责任及处罚办法

  校园超市责任监督人为学校总务处主任。对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校园超市应及时报工商、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

  校园超市须按照本要求执行,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

  2.超范围经营;

  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

  4.不使用电脑销售商品,不找零;

  5.超市内环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

  6.不接受监管的。

篇3:业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说明

  业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说明

  尊敬的业主:

  近期,XX榈园正在进行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续聘的投票。很多业主十分关注如果解聘现有物业公司,管理费是否会涨价?是否有新企业愿意入驻?现在业委会就大家的疑问给予回答。

  首先关于管理费的问题,业委会代表多少业主的意见承诺:无论是续聘还是新聘,阳光棕榈园新一轮的物业服务合同都会保持目前的收费水平不变。我们认为只有当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说服了多数业主,才有加价的资本。业务会对于下一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是:“不看宣传与口号,只看服务与疗效”。

  其次,本小区目前的收费水平与周边小区基本持平,像立可邦一样的国家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想当年还有某家国家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都差点入驻本小区,可惜被不明人士请来的媒体进行负面曝光导致我们的二级管家梦落空。因此,我们完全自信,市场经济时代,一定能有称职且用心的管家来投标阳光棕榈园的。

  同时,有很多业主对本次投票热情似火,出谋划策,业委会在此表示感谢。也会虚心接受各位热心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安守本分,坚持小区业主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做好全体业主的法定代表。我们也在此呼吁没有投票的业主,阳光棕榈是我家,改善需要靠大家,请您牺牲一点休息时间,按照投票办法指引,积极参与投票(如果有困难请通过回复微信公众号联系我们)。因为你我的家园面貌改变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我们能行!

  XX园第三届业委会

  20**年7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