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及银行账户交接清单
一、现金交接数额:单位:是否确认:
二、交接清单
交接日期:年月日
管理人代表:破产人代表:填表说明
1、本表中所涉及单位名称应填写所涉及单位的规范全称。
2、本表中所涉及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应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全称;有“曾用名”的在备注中注明。
3、本表中所涉及时间一律按公历时间填写。
4、“开户行”栏,填写交接的破产企业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全称。
5、“帐号”栏,填写交接的破产企业银行账户的帐号。
6、“密码交接”栏,填写交接的破产企业银行帐号的密码是否已交接确认,“是”或“否”。
7、“帐户余额”栏,填写交接的破产企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8、“单位”栏,填写交接的破产企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币种。
9、“是否确认”栏,填写管理人代表对破产企业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余额是否确认接收,“是”或“否’.
10、若涉及到其他事项可在备注中填写。
篇2:物业公司现金管理规程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规程
1.0 目的
1.1 本规程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 适用范围
2.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金的管理。
3.0 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 工作要点
4.1 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人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 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取,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4财务部会计根据《现金缴款单》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右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3 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加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账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账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
g)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据,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 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由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 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印鉴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 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电脑。
4.4.5 每天下班前出纳员应检查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理。4.4.6 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 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在会计凭证里长期保存。
4.6 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4.7.1《现金缴款单》
篇3:ZS物业现金管理制度
ZS物业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