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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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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优化实验室环境,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三、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非应急状况下,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六、对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超负荷用电。实验电气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必须有人在场监管,确实需要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实验,电气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监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实验室应定期对电源、水源、火源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八、电气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使用强电的仪器设备要安装接地装置,对出现老化现象的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九、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各种类型的电加热器具。实验中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加强防范措施,做到用火不离人,危险范围内要清除可燃物品。

  十、实验楼(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十一、各实验室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剩余药品必须妥善保存。实验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二、各实验室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的处理与排放的管理,不得污染环境。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吃食物和乱丢垃圾。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持良好的性能和准确的精度,并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十四、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

  十五、贵重仪器设备及其附属的安全装置,未经申报批准,不准随意白拆卸与改装。确需拆卸或改装的,应书面请示,并备案,方可实施。

  十六、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篇2: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篇3:校园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小学校园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的重要场所,实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化学药品、电、玻璃仪器等,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应急预案:

  1.若室内因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关闭电源,用灭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若火势未能及时控制,立刻拨打119报警。若使用酒精灯不慎引起燃烧,立即用湿抹布扑盖。

  2.若室内因线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学生触电事故,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关闭电源,为触电学生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到达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现外伤,应立即到医务室进行处理。

  4.如果酸或碱流到实验台上,立即用抹布擦净,再冲洗抹布。如不慎将酸或碱沾到皮肤、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较多的水冲洗,在冲洗眼睛时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到达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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