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人事招聘录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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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的需要,为公司招聘选用合适的人才,并规范招聘录用过程中的管理环节和工作要求,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和权限

  招聘工作的有关职责和权限明确如下:

工作内容 行政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人员编制核定 执行   批准
人员需求申请 申请,备案/审核 申请 批准
招聘准备和招聘组织 执行    
面试资料收集筛选 执行    
第一次面试,人力专员进行筛选,并作第二次面试推荐 执行    
第二次面试,行政部经理及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甄选,必要时安排笔试 执行 执行  
确定进入综合测评和公司领导面试的名单 执行,批准 批准  
用人单位、行政部、总经理复试,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执行 备案/审核 批准
通知录用和辞谢复试但未录用者 执行    
体检,办理录用手续 执行    
岗前培训 执行 执行  
试用、转正、签订劳动合同 执行   批准

  3.人员需求的确定

  3.1行政部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经营计划,在征求各部门和项目管理部的意见后拟订《人员编制核定表》,报总经理审批,并将经审批的《人员编制核定表》下发给各部门和项目管理部。

  3.2用人单位根据经批准的《人员编制核定表》,结合人员现状确定人员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报总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部。

  3.3行政部根据《人力需求表》的需求组织人员招聘。

  4.招聘过程管理

  4.1人事招聘流程图(略)

  4.2招聘准备阶段

  4.2.1行政部人力专员根据核准的人员需求和岗位说明书拟定招聘计划,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录用条件(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要求、工作经验和工作的年限等)进行确定;

  4.2.2行政部经理确定招聘的日程安排;

  4.2.3行政部经理确定面试考核内容和面试考官;

  4.2.4公司的人员招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人力市场招聘、报纸广告招聘、猎头公司推荐、人才管理服务机构推荐、人才网站招聘、内部竞聘等。

  4.3招聘信息发布

  4.3.1招聘信息可通过报纸广告、人力市场、人才招聘网站、公司网站等渠道发布。

  4.3.2招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要用简练概括的语言描述出公司的整体形象,便于应聘者了解公司。如属内部竞聘,此项应改为招聘目的。

  2) 招聘岗位、岗位要求、招聘人数、应聘者条件(性别、年龄、学历、工作技能要求、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任职条件等内容);

  3) 报名和面试的时间、地点、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的交通路线和公交路线;

  4)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相关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等;

  5) 其他注意事项。

  4.4初选

  4.4.1初选原则:初选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对特别优秀者除年龄可放宽以外,其他条件不得突破。

  4.4.2初选方法:由人力专员对应聘资料收集整理,按照初选原则将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剔除,进行第一次筛选。

  4.4.3初选比例:初选人数应为实际招聘人数的3-5倍以上。

  4.5第一次面试

  由人力专员对初选后人员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淘汰:

  a. 曾因经济问题被其他公司辞退者;

  b. 跳槽频率高,工作稳定性差者;

  c. 身体有明显缺陷,影响正常工作者;

  d. 面谈表现与应聘资料出入很大者。

  4.6第二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由行政部经理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并作好面试记录。

  4.7笔试

  4.7.1对通过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其应聘的岗位需要,将安排笔试,笔试的内容要求:

  4.7.1.1管理人员主要测试管理知识、工作风格、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技术管理人员还须加试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管理知识。

  4.7.1.2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

  4.7.1.3行政服务类人员主要测试行政、服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

  4.7.2组织笔试工作流程

  4.7.2.1试卷设计: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相关岗位的笔试试卷。

  4.7.2.2考试安排:行政部负责包括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安排。

  4.7.2.3阅卷: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阅卷及评分。

  4.7.3笔试结果处理

  行政部统计应聘者笔试成绩,综合考虑第二次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后确定录用的人员推荐名单。

  4.8公司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

  对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需增加公司总经理进行面试环节。最后由公司总经理、行政部经理、用人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录用

  5.1录用程序

  1) 按照录用名单电话通知拟录用者;

  2) 办理试用入职手续。

  5.2录用手续

  1) 行政部人力专员验证收取录用人员体检表;

  2) 对招聘的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还需入职者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包含在原单位的职务、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等内容;

  3) 行政部安排对入职者进行入职培训,并签订《入司须知》;

  4) 对招聘的财务人员、岗位工作性质与钱款、资产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录用前应提供经济担保人,并与公司签订经济担保责任书;

  5) 人力专员开启《员工到岗通知书》、《服装领用单》,配发工作牌,并通知人员接收部门负责人接收员工。

  6) 员工接收部门负责人收讫《员工到岗通知书》、《服装领用单》,填写《员工到岗通知书回执》,报部门或管理部经理签字后返回行政部存档备案。

  7) 人力专员建立入职员工的人事档案。

  5.3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在新进员工在入司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3个月。劳动合同的管理详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6.入职引导人

  员工入职后,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为新员工指定入职引导人。入职引导时间根据工种及岗位职责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个月。

  6.1入职引导人的职责是帮助新员工熟悉与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介绍公司的有关规则和规定,所在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岗位职责;此外,其它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设置电子邮箱、领用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食宿等。

  6.2入职引导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7试用期培训

  7.1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7.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概况、组织结构设置、公司发展历程介绍;

  2) 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

  3) 项目介绍,包括公司已管理项目和将要管理的项目介绍;

  4)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管理原则、员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奖励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及其他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培训;

  5)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条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基本知识、民法通则、物权法等;

  6)礼仪培训;

  7)团队精神培训,主要采取拓展训练或军训等形式;

  7.3岗前专业知识培训: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确定专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工作关系等进行基本培训。

  8试用期考核

  8.1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内将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考核包括试用员工工作表现评估、员工工作能力评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的掌握程度测试。

  8.2终止试用

  试用期人员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人员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试用人员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3)试用人员向公司提供虚假的人事信息,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从业资格、原单位离职原因等信息;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8.3用人部门欲终止试用人员的试用,必须事先与行政部进行沟通和通报,在得到行政部的同意后,填写《试用人员工作评价表》,清楚列明试用人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经试用人员本人签名,其上级主管人员、所在部门、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妥善处理试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9转正

  9.1经过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9.2转正程序

  1) 用人部门对合格的试用人员发放《转正考核表》,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入职引导人、直接上级、所在部门(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行政部审核。行政部对项目管理部秩序维护人员和环境维护人员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批。管理人员(含客户助理、客服人员、工程人员)、收银人员、职能部门人员的转正申请由行政部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2) 转正考核的各项考核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即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档案管理

  10.1员工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入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10.2因员工档案属公司“秘密”级资料,由公司行政部人力专员负责管理。

  10.3员工进入公司后应于一周内建档,员工档案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个人简历和甄选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体检报告;

  4)入职登记表;

  5)劳动合同;

  10.4公司其他部门需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11.其它规定

  11.1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员工应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2如果员工以下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周内向行政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姓名、身份证号码;

  2)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3) 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 学历教育;

  5) 公司内的特殊(亲属)关系、业务合作单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6) 其他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篇2:房地产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

  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

  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

  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

篇3: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


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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