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考勤制度之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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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考勤制度之休假

  一、休假范围

  1.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有薪年假五天(临时用工、返聘人员不享受)。

  2.连续工龄满一年增给年假一天,以此类推,但增给假期最多不超过十天,主管以上人员年假天数作以下增加:

  (1)主管增加二天;

  (2)部门正、副经理增加三天;

  (3)副总经理增加四天;

  (4)总经理增加五天。

  3.凡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假:

  (1)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如已休年假,则不再批探亲假);

  (2)病休全年累计两个月以上,或已安排休养;

  (3)受到公司纪律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

  (4)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者,不再安排年假。

  4.每年10月31日后公司不安排员工休假。

  二、休假有关规定

  1.员工休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休假,需报综合部,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员工休假除填写"请假申请表"之外,应由考勤员如实记录在当月考勤记录上。

  3.员工连续休假中间遇有星期天应计算在休假天数内。

  4.年休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许零星提取。

  5.各部门员工应休年假天数标准由综合部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掌握。

  6.员工休假期满后,须主动到本部门和综合部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7.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每年11月30日前由部门提出申请报综合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

  8.如遇到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综合部汇同有关部门统一研究处理。

  9.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属综合部。

篇2:融科智地房地产员工考勤与休假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的标准和程序,保证公司各岗位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勤

  第三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定时工作制: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2:00,中午13:30上班,中午根据工作安排休息1小时(含用餐时间),下班时间为18:00。

  (2)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合同的岗位,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由各部门的总裁室相关负责人确定出勤记录方式,实行考勤登记制,并将方案提交综合事务部审核并备案。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及考勤登记制度:

  (1)凡安装了打卡设备的工作场所,员工一律实行打卡制,在相应的工作场所打卡。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打卡考勤;

  (2)员工未办卡、丢失、损坏或忘带射频卡时,应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

  (3)员工的考勤记录是核定员工缺勤扣款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缺勤说明的操作要求: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须经直接上级同意;

  (2)员工丢失、损坏、忘带胸卡(员工须在忘带卡的当天向直接考勤审批人及时说明)时并在当天在各工作地点前台填写考勤记录表;每月忘带胸卡不得超过三次。

  第六条 缺勤说明的时间要求:

  (1)公司员工最晚应在每月3日18:00前,向公司指定考勤人员提交上月全部考勤说明条 ;

  (2)各部门应在每月的3日前,将本部门实行考勤登记制员工的《缺勤及休假统计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岗处备案;

  (3)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缺勤说明,将按"未说明缺勤"类型予以扣款。当月3日未能及时提交上月考勤说明的,员工须在此后一周内补交《考勤说明条》,截止日期为每月10日;公司将针对补交考勤说明的人员在次月补发相应工资。

  第七条 公司级的大型集中活动及会议或由于考勤系统故障而导致员工不能正确打卡,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考勤说明。

  第八条 代打卡、伪造考勤说明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欺骗行为,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双方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来自:www.pmceo.com)在内的处理。

  第九条迟到的统计单位为次;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病假、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其他休假另见本规定中关于假期的说明。

  第三章 缺勤

  第十条 每月的员工缺勤扣款,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缺勤记录统计,在员工工薪中直接扣款;

  以下章节提到的日平均岗位工资,均按照全月22个工作日计算,即:日平均岗位工资=月岗位工资/22。

  第十一条 未说明缺勤:

  (1)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勤说明条》(不含旷工情况),按照未说明缺勤处理;

  (2)未说明缺勤扣款: 未说明缺勤扣款=月岗位工资/22/8×缺勤时数。

  第十二条 迟到:

  (1)当月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3次(含)以内的,不予扣款;

  (2)扣款:当月超过3次的迟到,每次扣款20元。

  第十三条 旷工:

  (1)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不上班,上班或下班未刷卡,又未补签原因的均为旷工,部门发现员工旷工后应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

  (2)扣款:当月3个工作日以下的旷工,每次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3倍计算,即:

  旷工扣款=月岗位工资/22/8×3×旷工时数;

  (3)处罚:如员工当月累计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全公司通报。当月累计矿工3至10个工作日,扣除全月工薪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休假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

  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为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每年公司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布本年度法定假日的放假通知。

  第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

  (1)带薪年休假天数:带薪年休假以公司自然年为统计周期。 凡转正后满半年的员工,每年享有 10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转正半年后到年底12月间的时间数确定。

  转正半年的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可休年假天数 10天 10天 9天 8天 7天 6天 5天 5天 4天 3天 2天 2天

  (2)休假要求:

  当年带薪休假可在病、事假发生的当月冲抵病、事假,冲抵的最小单位为0.5天;

  带薪年休假在年内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带薪年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回家探亲的员工路途较远时可连休带薪年休假,但一次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

  员工可向考勤负责人查询剩余年假时数 。

  (3) 审批: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部门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

  第十六条 婚假:

  (1)婚假天数: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登记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的员工初婚,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2)休假要求: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最多分2次休完;

  (3)审批: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考勤说明条》,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病假:

  (1)审批:

  病假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或转达给直接上级,事后补写《考勤说明条》, 由部门总经理审批;

  连续病假2(含)个工作日以上,应向审批人出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

  (2)扣款:

  如当月累计病假在5个工作日(含)以内,则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20%计算,即:

  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2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4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40%×病假时数

  如当月累计病假达到10个工作日(含)以上,则超出部分的扣款额按照每小时平均岗位工资的6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60%×病假时数

  第十八条 事假:

  (1)审批:

  应提前或在上班时间后的2小时内通知到直接上级,并填写《考勤说明条》由直接上级审批;

  事假由部门总经理审批;连续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须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并报总裁室领导审批;

  各部门总经理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

  (2)扣款:事假扣款=月岗位工资/22/8×事假时数。

  第十九条 女员工产假:

  (1)产假类别:依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

  生育产假:90天(产前、产后合并使用),凭医院证明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二十四岁以后初育),增加30天晚

  育奖励假;生育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流产:女员工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第一次怀孕流产的,可凭医院证明,给予相应产假,以后再怀孕流产,按照病假处理;

  孕妇学校:女员工怀孕后可享受1次,时间为0.5天;

  产前检查: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

  哺乳时间:女员工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含路途时间在内

  最多不能超过1个小时,(来自:www.pmceo.com)不能合并使用,不能存休(路途遥远的可通过延迟1小时上班,提前1小时下班解决)。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其他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假期,可依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发个人岗位工资的100%。

  (3)审批:产假(产前检查、哺乳时间除外)应一次休完;产假由部门总经理根据员工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考勤说明条》,报人力资源主管处备案。

  第二十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不超过2天;

  (2)审批:员工出示死亡证明复印件并提出申请,部门总经理审批;报综合事务部备案,丧假应一次休完。

  第二十一条 男员工陪产假

  (1)陪产假原则:给予女方生育的男员工2个工作日的陪产假;

  (2)陪产假工资:

  陪产假期间发个人定级工资的100%;

  (3)审批:陪产假应一次休完。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本人书面申请《考勤说明条》进行签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企划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相关职责

  综合事务部:

  人事主管: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

  非正常考勤方案的整理和备案,处理考勤违规事件;

  依据考勤负责人反馈信息在每月5日前确定工薪扣款比例和各项假期统计,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给财务发薪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的总裁室成员。

  各子公司考勤指导工作。

  考勤负责人: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

  射频卡的制作、发放、回收;

  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 部门进行系统维护;

  纠正考勤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知人事主管;

  审核《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并依《考勤说明条》更新考勤系统数据;

  统计考勤数据,并在每月的4日之前发给人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

  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权限签批《考勤说明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

  督促本部门员工提交《考勤说明条》,并在月末对员工异常缺勤情况做出说明;

  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情节严重的在综合事务部人事主管处备案并共同处理。

篇3:项目售楼部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售楼部考勤及请休假制度

  1 工作时间规定:分早、晚两班。

  早班上班时间为9:00,其它上下班时间由项目部确定。

  2 午休规定

  中午12:00-下午1:00为午休及用餐时间,售楼部人员轮流用餐及休息,但前台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午休时间不得外出。

  3 轮休规定

  销售人员为每周6天工作制,销售主管可根据销售情况安排本部门人员轮流休息,每人每周安排一天(当月休息天数由销管部提前通知)。休息日须以天计,不得休息半天。周六和周日须照常上班,遇节假日、展销会、推广促销活动及发布广告等特殊情况停止安排休息。

  4 考勤管理制度

  4.1 售楼部实行每天签到、签退制度,因公外出要注明外出事由及往返时间。《签到表》与《考勤表》及《考勤统计表》于每月一号上交销管部;

  4.2 售楼人员休息须按《轮休表》安排当月休息,遇特殊情况需要调休或轮休无法安排的,提前一天填写《轮休变更申请单》,售楼员报售楼主管审批,售楼主管报销管部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换休的按旷工处理(轮休日同时取消),售楼员《轮休变更申请单》每月一号提交销管部;

  4.3 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处以20元罚款,1小时以内者40元罚款,依次类推;

  4.4 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或未做登记且未征得主管同意的,处以黄牌。

  5 请/休假管理制度

  5.1 公司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国假、年假、工伤假、生日假、丧假;

  5.2 请假须提前申请,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征得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由售楼部代为办理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开。《请/休假申请单》提交销管部,审批后由行政部备案。请假期间,若遇公休日,应除开公休日;

  5.3 事假:员工私人原因请假属于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交由部门主管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不得事后补假,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论处。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数单位。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取消年终双薪;

  5.4 病假:病假为无薪假,须当天提出申请,假毕需附医院证明,如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由售楼部主管代为办理。若患重大疾病请假需超过一个月,须办理停职手续,超过两个月须办理离职手续。

  5.5 产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员工可享受带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请假须提前15天申请,假毕需附医院证明或出生证,如假期不够需要补假按事假处理。请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6 婚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8天。请假须提前7天申请,假毕附结婚证复印件,否则视为事假。请婚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7 国假:元旦一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国假为带薪假;

  5.8 年假:是指公司为了激励员工,设立的带薪探亲假期。服务三年以内过年时设立5天的带薪假,三年以上的,年假7天;

  5.9 生日假:凡售楼部员工在过生日当天,公司给予带薪假期一天,生日假于公司发放的《员工生日假条》日期当月安排,逾期不补休,鼓励生日当天休息,请假须提前3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附《员工生日假条》报销管部审批;

  5.10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亡故,有带薪假3天,丧假可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本人返回后补办正式请假手续,假毕附死亡证明复印件;

  5.11假期审批权限:一天内假期由售楼主管审批,2至3天内假期由销管部审批,4至6天内假期由副总经理审批,6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5.12迟到、早退、擅离岗位超过60分钟者均视为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满一天按1天处理。旷工按员工日工资总额的双倍罚款,并扣发其当月当月全部销售提成;当月旷工2天的员工,作自动离职处理;

  5.13;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销售主管同意后,上报副总经理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附表7、《签到表》

  附表7《考勤表》

  附表9、《考勤统计表》

  附表10、《员工午餐补贴单》

  附表11、《轮休表》

  附表12、《轮休变更申请单》

  附表13、《请/休假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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