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集团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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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物业集团的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管理制度的考核

  第一条 各制度考核部门须设立专门的兼职考核员。兼职考核员负责依据管理制度完成本部门负责的考核工作。制度考核部门须在本制度正式下发3日内将兼职考核员名单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如更换兼职考核员须提前报物业集团全质办。未按时将兼职考核员名单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的,每迟报一天,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更换兼职考核员未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的,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

  第二条 各制度考核部门必须在每月1日12:00前,将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上月《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见附表一)交督导员,每迟交10分钟,扣罚制度考核部门经理10元。

  第三条 督导员必须在每月2日12:00前,将经督导员签署意见的上月《管理制度考核明细表》及《考核监督明细表》(见附表二)交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10分钟,扣罚督导员10元。

  第二章 两周计划的考核

  第四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以年度节点计划、两周计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计划节点的责任人(考核用表见附表三)。

  第五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每月14日、28日召开的两周计划例会所确定的上两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完成事项按会议重新确定的完成时间再次进行考核,未完成事项的考核结果将逐次累加直至完成为止。

  第六条 在两周计划例会后的3天内,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下发调整后的两周计划,每迟发一天,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10元。

  第三章 工作任务的考核

  第七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依据有关会议纪要或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工作任务的责任人(考核用表见附表四)。

  第八条 会议记录部门负责在会后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提交给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一天,扣会议记录部门负责人10元。

  第九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在两周计划例会前完成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将未完成事项提交两周计划例会,并进行工作任务的专项考核。对于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按会议重新确定的完成时间再次进行考核,未完成事项的考核结果将逐次累加直至完成为止。

  第四章 两周计划与工作任务考核标准

  第十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责任部门在完成工作中所占主导作用的程度将工作目标分为A、B、C类。责任部门对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50%以上的工作为A类;责任部门对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1%-50%的工作为B类;责任部门完成工作的主导作用占1%以下的工作为C类。

  第十一条 未完成A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10元/项·天;未完成B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5元/项·天;未完成C类工作目标扣罚责任人2元/项·天。

  第十二条 两周计划与工作任务的考核部门为物业集团全质办,全质办负责监督考核。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三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对考核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考核部门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兼职考核员3×10元。

  第十四条 经集团公司领导抽查,物业集团全质办在考核监督中有不坚持原则,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现象的,每查实一处,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5×10元。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部(室)负责人按所辖部门当月扣罚总额20%扣罚,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设副职或助理的,副职或助理按所辖部门当月扣罚总额的30%扣罚。

  第十六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并于下月3日17:00前将上月《考核扣罚明细表》(见附表五)交财务部实施,由财务部负责及时将上月考核明细发至被考核人处。物业集团全质办每迟交10分钟,扣罚物业集团全质办主任10元。

  第十七条 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建立专门的物业公司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的考核档案,并将每月的考核结果列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考核扣罚将在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第二小学各处室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第二小学各处室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一、管理制度

  1、各处室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教师做好清洁工作(包括扫地,清洁桌面、窗台、饮水机,清倒垃圾等)。

  2、各处室建立责任制度,由组长或部门领导主持,由室长具体负责实施、安排值日、组织打扫、督促整理、日常保洁。

  3、各处室内禁止吸烟及不设烟具。

  4、各处室下班前做好“三清三关”工作(清洁地面、桌面,清倒垃圾,关窗、关门、关闭电源)。

  5、保持墙面整洁,不乱贴乱画。

  6、各处室卫生工作纳入教师考核,由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随时记录并定期公示。

  二、考核细则

  1、做到桌面整洁,教学用品摆放整齐。办公桌、窗台上不乱放杂物,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2、办公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有序,否则,扣1分。

  3、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污迹,否则,扣1分。

  4、墙角无杂物,垃圾清理及时。否则,扣1分

  5、桌椅整齐,不乱丢乱放。否则,发现一处扣1分。

  6、窗明洁净,窗帘整洁。否则,扣1分。

  7、保持暖气片洁净,无杂物。否则,扣1分。

  8、墙面洁白无污迹,空中无灰网。否则,发现一处扣1分。

篇3: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 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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