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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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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规定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2:物业管理公司培训(考察)协议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培训(考察)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职员,现在部门工作,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到参加培训(考察)。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次培训(考察)的有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

  一、本次培训(考察)费用元,其他费用元人民币,参加完培训(考察)学习之后,凭培训、交流、考察报告、结业/毕业证书及《外派培训考察审批表》可报销培训(考察)的费用、差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在报销以上费用时,必须注明此次培训(考察)的时间、地点、培训(考察)内容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乙方在完成本次培训(考察)、报销培训(考察)费用后,必须为公司服务满24个 月。若乙方未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限而中途离职的,依照下述双方约定,偿还部分培训(考察)费用:

  培训(考察)费用费用偿还2000元(含2000元)-5000元培训(考察)后工作未满半年的,偿还全部费用;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偿还50%;超过一年的无须偿还。

  5000元(含5000元)以上以2年时间为限,按剩余时间占2年的百分比(*%)偿还费用,即:应偿还费用=培训(考察)费用**%

  注:1、培训(考察)费用,不包括差旅费。

  2、剩余时间是指要求服务年限减去自培训(考察)结束到辞职离开公司的时间。

  3、如果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年限截止日超出此前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截止日,双方需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变更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变更为与本协议一致。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签无效。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印章)

  代表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

篇3:矿产勘查院技术人员培训考察总结

  ---清风徐徐吹钻塔

  矿产勘查院技术人员培训考察总结

  2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山东省地矿七院进行了为期5天的全院技术人员培训会,会上邀请了部、局知名教授、专家进行了专业及相关技术的培训讲座,2月22日进行了野外矿山实地考察培训。

  2月22日早上7时许,山东省地矿七院参加野外考察培训的技术人员们,早早来到院部等待班车去蒙阴西峪矿区。班车于7:20分满载着院里的40余名技术人员奔向西峪矿区。

  车内技术人员为山东省地矿七院的新生力量,多为近几年来的招聘进来的大学生、研究生。一路上大家豪情满怀、激情四射,畅谈着近几天来参加院技术培训的感受,更多的是对院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措施的赞同,有人憧憬着新的时代地质工作美好的未来。

  有力班车一路奔跑,于上午9时许到达矿区。矿区内多为羊肠小路,大班车便停靠路边,众人徒步至施工工地。

  我们步行于矿区的乡间小路,信步走去。仰望蓝天,举目田埂。天蓝蓝的,朵朵白云在轻轻飘动;田埂里,春天的田间站立着辛勤劳作的农民朋友们,他们有的在耕田,有的在播种,有的在灌溉,他们在为一年里的丰收忙碌着。

  走着走着大约走了20多分钟的时间,到达了矿区施工地点。

  远远地可以听见隆隆的钻机施工声音,清楚的看见高耸的钻塔。更可以感到清风徐徐吹动着的钻塔,在春天里矗立着、迎接着我们的到来。

  步近钻机,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戴着安全帽、正在忙碌的钻机工人师傅们,他们是在为山东省地矿七院金刚石勘查工作着。钻机前方十几米处,整齐有序的排列着一箱一箱的岩心。

  在岩心箱近处,带队的院总工办主任杨道荣和肖丙建副总工分别招呼大家观察岩心,并且深入的讲解。从他们的讲解中可以知道:目前该孔已经施工至金伯利岩(矿体)处了。总工办领导们认真的讲解,大家不时的发问,他们一一解答,耐心细致。这些技术人员多为年轻人员,初次接触金伯利岩,有人惊呼:“呵,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金伯利岩啊,我可想死你啦!”引来众人的欢笑,“金刚石就在这里面啊”。

  大家在钻机岩心箱周围,详细的学习了金伯利岩的观察和一些初步知识。又步行正南方约200米处,站在西峪矿区岩管群的一个露头处,听完杨主任对整个矿区的介绍后,大家在总工办副主任夏立献的指点下,步下附近的老斜井,下井切身认识一下井下的金伯利岩。这老斜井采掘于7、80年代,是后来补充工作施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井内布满青苔印痕,但是还清楚的留有当年施工者艰难施工的痕迹,还可以清楚观察到保留完好的地质现象。

  观察完老斜井,大家蹲在附近的“兰土”地上,听杨主任介绍“我们所站立的地方就是金伯利岩风化岩石,找到‘兰土’就是找到金伯利岩啦”,这是杨主任告诉大家找金伯利岩的直接方法。

  大家都凝视着脚下蕴藏着钻石的“兰土”,欢呼雀跃,有人仔细在寻找,有人用地质锤敲打着,希望奇迹会出现,能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钻石来。

  在西峪金伯利岩矿区实地考察用了1个上午,中午大家在县城简单的进行了午餐,下午又赶赴沂南考察金矿,下午5点结束了本次野外实地培训考察。

  总结培训考察过程,全院技术人员对院领导如此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方案深表赞同,培训凝聚了技术人员的人心,培训达到了加强技术学习的共识,培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目前中央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山东省地矿七院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根据局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做的迅速,做的扎实,做的到位。尤其对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更是达到了预期的收获。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的开展,使大多数干部观念改变,切实转变了“四风”,密切联系了群众,带给了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实惠。

  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清风年年吹、月月吹、时时吹,吹到每个干部的身上,吹到每个人民群众的身边,更吹到每个地质队员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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