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未成年职工伤残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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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未成年职工伤残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职工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职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职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职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公司不安排未成年职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九)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一)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第四条 未成年职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的伤残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 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 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职工或伤残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未成年职工或伤残职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八条 未成年职工或伤残职工上岗前公司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体检等。

篇2:湖新社区未成年网络加油站管理制度

  湖新社区“未成年网络加油站”管理制度

  1.社区“未成年网络加油站”是供社区未成年人上网查询学习资料、阅读课外书籍、交流学习心得的场所。

  2.任何人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件(刀具、玩具、不健康书籍)进人本室。

  3.进入本室人员应无条件服从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应举止端庄,严禁穿奇装异服,严禁赤脚裸背,严禁抽烟吃零食,乱扔纸屑、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本站设立专门管理人员1名,兼职辅导员1名,管理人员负责本站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防盗、防火、防雨,下班后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兼职人员要当好未成年上网阅读向导,指导帮助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

  5.本站工作人员:z(管理人员)

  z(兼职辅导员)

  6.本站开放时间:

  工作日:15:30-17:30

  节假日:9:00-11:30

  15:00-17:30

篇3:X校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某校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及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恐怖分于在学校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社会闲杂人员等对社会不满,闯入学校闹事、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精神有问题,突然发作,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伤害、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借机对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造成伤害,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宁,根据《**区教育系统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处置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劫持未成年学生的恐怖活动和突发的暴力事件。主要包括恐怖分子闯入校园劫持学生、恐怖分子在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中劫持未成年学生的事件以及社会闲杂人员等对社会不满,闯入学校闹事、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精神有问题,突然发作,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伤害、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借机对学校里的教师和学生造成伤害。

  二、预防办法:

  1、对于社会闲杂人员,门卫一律不得放其进入校园。

  2、对于精神有问题的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学校要做好个案,平时经常关心。对于有精神问题的家长,门卫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3、对于与学校或教师有矛盾的家长,校方主动与其沟通,争取化解其内心不满,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基本原则

  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的基本原则是:立即报警,统一指挥、减少损失,快速处置,遵守法纪。

  (一)立即报警

  1、一旦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和突发的暴力事件,学校立即启用110紧急按钮,同时向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详细情况;

  2、一旦发生恐怖分子在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时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活动组织者和现场教师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马上通知总护导教师及有关领导,及早将闯入者查清逐出校门。

  4、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第一目击者马上报告校长或通知门卫,在第一时间启动报警按钮。(学校紧急报警按钮装在校长室和门房间)

  (二)统一指挥

  按照"统一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应急报警体系,统一应急通信平台"的要求,在"应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区总指挥部"、"地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学校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减少损失。接报后,校长、总护导教师、保卫干部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负责与犯罪分子周旋,教导处、大队部和其他教师负责保护学生,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控制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快速处置。学校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迅速按照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态发展,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就近医院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遵守法纪。在处置恐怖分子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时,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涉及国际问题时,要依照国际法,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指挥

  (一)启动处置预案。发生劫持未成年学生事件后,启动本预案,按照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学校负责人要按照市应急联动中心要求进入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现场指挥部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2、现场指挥部由下列人员构成:

  (1)总指挥。由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校长任现场指导部总指挥。

  (2)副总指挥。由后勤主任担任现场副总指挥。

  (3)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处置的需要,由教导主任担任现场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员。

  (4)指挥联络组。由校长室、教导处、后勤组组成指挥联络组。指挥联络组主要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事务,下达现场指挥部门的指令,记录现场处置情况,协调各参与有关工作,与区应急联动中心保持联系。

  3、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程序

  (1)进入岗位。学校负责人、联络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后,到指挥联络组领取统一编号的通信工具和识别标志,并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2)情况汇总。参与现场先期处置的学校负责人迅速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现场处置情况,由指挥联络组负责汇总。

  (3)分析判断。学校负责人要向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详细报告事件的危害程度、是否存在遭受后续攻击的可能,以及自己的分析意见。

  (4)指挥决策。在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现场指挥部迅速研究现场处置措施,果断作出指挥决策。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疏散师生。学校按照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立即有序地组织师生疏散到安全地区,并明确专人负责维持秩序,疏散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时,要开辟临时场所安置,并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等待医疗救护人员到场。

  (二)封锁现场。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学校准确向警方提供案发地的通道等情况,并配合做好设置警戒线、封锁现场工作;若学生家长或围观群众欲越过警戒线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劝阻及情绪稳定工作。

  (三)预备攻击。当防恐突击力量做好武力突击准备时,学校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现场的封锁工作,配合救护力量做好准备工作。

  (四)武力突击。反恐突击力量实施武力突击时,学校要做好已疏散师生的隐蔽工作。

  (五)现场处理。抢救伤员,将伤员送至相关医院时,学校派人陪同前往;区公安局负责核查被解救人质以及恐怖分子的真实身份,并组织开展现场尸体的辨认工作,学校要配合做好师生身份核对工作。

  (六)现场清理。学校要配合区市政局、区市容环卫局、区环保局派出工作人员清理现场。

  (七)报告情况。现场指挥员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或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学校要立即向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报告学生伤亡情况。

  六、善后处置措施

  (一)评估分析。劫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总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


对恐怖事件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对本区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评估分析,并下达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本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时公布案情。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根据相关报道原则,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公布案情和调查情况,或请区委、区府领导发表讲话。学校不向社会公布案情。

  (三)收集社情动态。学校要做好当事学生及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举一反三,布置防范等工作,关注辖区内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四)安抚慰问师生。学校迅速派出干部安抚伤员及死者家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对师生及家长提出的正当要求尽快予以满足。

  (五)其他善后工作。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学校要立即汇总情况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并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七、处置保障。

  学校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加强日常工作,为处置劫持学生事件提供切实、可靠的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学校反劫持应急处置队伍。学校应急队伍的总体情况、力量组成、处置能力,每年年初接受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和评估。学校应急队伍的重大调整和人事变更,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备案。

  (二)开展应急演练。学校制订相应的处置方案,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设施保障。学校对110报警按钮、红外线周界报警和学生宿舍监控装置等安全防范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四)通信保障。学校值班室电话要有来电显示功能,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家庭电话及手机应保持畅通。

  八、防范和宣传

  (一)宣传教育。学校要加强有关预防恐怖袭击常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恐怖活动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家长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二)培训演练。学校要将应对和处置反劫持事件的相关知识纳入各级学校领导的培试课程。对反劫持应急处置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应对和处置劫持事件的能力,学校要不定期地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专项演练。

  九、预案管理

  学校要根据本预案的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备案。

  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处置劫持未成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名单

  组 长: z

  副组长:z

  成员:z

  相关责任人:学校领导总务处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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