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名登记表
转名单元: | 转名日期:5年月日 | 编号:转[]--号 | ||||||||||||
业主资料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原业主 | ||||||||||||||
新业主 | ||||||||||||||
物业交接情况 | 1、单元内设施/物品/资料已自行交接。 2、各种计量表(水、电、气等)的读数已确认。 /水表读数:M3; 电表读数:度; 煤气表读数:M3; 直饮水表读数:M3 3、各种证件交接情况:□业主证□居住证□临时出入证□IC/ID卡 □乘车优惠/免费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 /原业主签名/日期:新业主签名/日期: | |||||||||||||
该单元费用情况 | 应交款项 | 管理费 | 水费 | 电费 | 煤气费 | 直饮 水费 | 有线电 视费 | 小计 | ||||||
金额 (元) | ||||||||||||||
费用缴纳情况: /收费员签名/日期: | ||||||||||||||
1、费用情况确认: 2、新业主入住手续办理情况: 3、其他: 管家服务中心经办人签名/日期:新业主签名/日期: | ||||||||||||||
财务部意见: 签名/日期: | ||||||||||||||
星座管家秘书意见: /签名/日期: |
篇2:房屋转名登记表
房屋转名登记表
转名单元: | 转名日期:5年月日 | 编号:转[]--号 | ||||||||||||
业主资料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原业主 | ||||||||||||||
新业主 | ||||||||||||||
物业交接情况 | 1、单元内设施/物品/资料已自行交接。 2、各种计量表(水、电、气等)的读数已确认。 /水表读数:M3; 电表读数:度; 煤气表读数:M3; 直饮水表读数:M3 3、各种证件交接情况:□业主证□居住证□临时出入证□IC/ID卡 □乘车优惠/免费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 /原业主签名/日期:新业主签名/日期: | |||||||||||||
该单元费用情况 | 应交款项 | 管理费 | 水费 | 电费 | 煤气费 | 直饮 水费 | 有线电 视费 | 小计 | ||||||
金额 (元) | ||||||||||||||
费用缴纳情况: /收费员签名/日期: | ||||||||||||||
1、费用情况确认: 2、新业主入住手续办理情况: 3、其他: 管家服务中心经办人签名/日期:新业主签名/日期: | ||||||||||||||
财务部意见: 签名/日期: | ||||||||||||||
星座管家秘书意见: /签名/日期: |
篇3: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温馨提示
住宅小区房屋装修温馨提示
1、装修前请您带领装修施工负责人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手续,请勿私自装修。
2、装修时请注意成品保护,例如您将防盗门包好保护层,以免装修时划伤;请注意保护防盗门锁眼;装修是搬运物品时请勿将单元对讲门长时间敞开,以免闭门器损坏,影响您今后的正常生活。
3、铺地板时,要先做找平,不宜直接铺地板。
4、装修开工前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要保护好,建议加做二次防水层,装修前后都要做闭水测试,并在24小时后与您的邻居和楼下住户进行联系。
5、厨房未做防水,装修时请勿在厨房进行大的改动,如因改动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6、封闭管道、排烟道严禁拆改,燃气管道如移位,请与燃气公司联系。
7、封闭管路,应在阀门、活结、水表等处预留维修观察孔,例如卫生间的下水管检查孔处。
8、暗埋管道请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在封闭前后做打压、试水试验,打压时切记不要打压过高(6Mpa为佳),以免造成水管破裂。
9、请您在装修前详细阅读《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业主不得拆改任何承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如需改动,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并与相关质检部门联系,鉴定拆改后不会影响房屋质量方可实施。
11、小区不得封闭阳台和安装外置防盗网,推荐使用电子防盗装置;一楼庭院如需要改造,请到物业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并建议按物业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详细情况可咨询物业管理处。
12、小区严禁在露台、庭院搭建任何构筑物,任何对露台和庭院的装饰装修都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13、小区严禁任何破坏房屋外观的行为,请勿在外墙上安装任何物体。空调外机请搁置于专有位置或物业公司指定位置。
14、请勿将晾衣架安装在户外及外墙,在阳台安装晾衣架建议按物业公司指定统一式样。
15、若您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帮助,请与物业管理中心联系。
物业公司对业主装修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以保证房屋安全,维护小区良好环境,促进您的物业保值增值,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您的大力配合和协助,不便之处请您理解并见谅!
**物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