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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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公共场地使用管理规程

  1.0目的:规范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提升物业整体形象,维护业主利益。

  2.0范围:****。

  3.0职责:客服部负责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工作。

  4.0程序:

  4.1 物业管家及管理处所有人员应注意住户有否在路面、绿化带、水道等公共场地弃置垃圾或杂物,发现此情况出现应立即予于制止。

  4.2 在日常工作中应留意住户有无违反管理规定在公共场地、外墙或铁栏杆处挂衣物、标语、广告牌的情况出现。

  4.3 住户未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私自占用公共场地或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管理处须予以制止,或责令限期纠正。

  4.4 如住户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或使用公共场地时,住户可在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小区美观整齐和市容观瞻的前提下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客服中心提出申请。管理处主任在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规的原则下对住户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完毕,报上一级领导审核。

  4.5 对违反公共场地使用规定的损坏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者,须责令其拆除、清理违章物品、修补破损部位并恢复原状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

  4.6 如使用公共场地有违《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由执法机关对责任人作出处罚。

  4.7 物业管家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公共场地清洁卫生,对于乱涂、乱画、乱贴等现象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根椐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篇2:客服部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客服部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1.0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辖区内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2维护客户利益,保障公共场地规范、合理使用。其职责包括:

  1.3项目客服部员工负责巡查、纠正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

  1.4保安员负责对通道、大堂等处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巡查、纠正,并及向客服部汇报。

  1.5客服部其他人员在发现公共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时,均有责任制止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2.0工作程序

  2.1项目客服部助理在日常工作时应注意检查客户有无私自使用辖区内的公共场地、有无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招牌及广告的情况出现。

  2.2在客户有特殊情况需占用或使用公共场地时,项目客服部员工应请客户写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项目的美观整齐的前提下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相应公共场地实行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同时在《公用场地使用登记表》相应栏目中做好记录。

  2.3对违反公共场地使用规定的,损坏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者,项目客服部员工除责令其拆除,撤销违章物品、修补破损部位并恢复状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2.4项目客服部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检查公用场地清洁卫生,对于乱涂、乱画、乱贴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5保安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公共场所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

篇3:某校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  校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管理,保证校区各类活动场地更好地为学校会务会议、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提供服务,特制定《z校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在z校区使用教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场馆以及室外场地须办理审批手续。任何校外机构或校内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以举办学生活动和社团活动的名义擅自使用教学场所举办营利性培训活动、营销活动、娱乐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责任。活动举办单位使用教室、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场馆以及室外场地,请登录z校区办公室网站,下载《山东师范大学z校区校园文化活动场地使用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后,报有关单位审批。

  一、举办各类校园文化活动须经团委同意后方可办理场地使用申请手续。

  二、使用会议室、报告厅、体育场馆及其它室外场地须经z校区办公室签署意见。使用教室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z校区办公室。特别说明,为确保z校区综合教学楼、综合实验楼正常教学秩序,除周六、周日全天以及节假日外,其他时间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在教学楼内、C区广场安排非学术性活动。

  三、200人以上的活动须同时报公安处签署意见。

  四、以上手续办理完毕,物业管理单位接z校区办公室通知后,方可安排使用事宜。

  五、爱护场地设施,自觉维护文明洁净的校园环境。请主办单位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同学们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六、关于z校区1号报告厅、2号报告厅的管理规定

  (一)报告厅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校内各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及学生校园文化活动。

  (二)报告厅使用原则

  报告厅使用按照“申请优先,兼顾重点”的原则,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组织活动部门原则上应该提前一天向报告厅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报告厅使用审批表,按照申请的时间顺序安排使用。如所申报的活动与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发生冲突,则优先安排学校活动。

  (三)报告厅使用要求

  1、报告厅的使用管理遵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进行,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会场秩序维护与公物管理。使用单位在活动期间自行布置会场,活动结束后,应将报告厅恢复原貌。

  2、未经报告厅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标语,禁止私接电器、电线。报告厅音响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3、如因客观原因,活动内容或时间有所变动,报告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主管单位通报,视情况调整并决定是否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4、使用单位要合理控制入场人数,尽量不要超过报告厅设计容量(1号报告厅设计容量为328座,2号报告厅设计容量为364座)。

  5、报告厅内现有音响设备是按照语言类活动要求进行配置,凡在报告厅内举办报告、讲座等语言类活动,由z校区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通知明德物业公司安排使用报告厅内音响设备。举办文艺类活动由主办方自备音响。

  6、使用单位要积极做好报告厅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工作。

  (四)报告厅管理与维护

  1、明德物业公司负责报告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排专人负责报告厅的使用登记、卫生保洁、门窗开关、设备调试及使用后的验收工作。

  2、报告厅的音响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解决。

  3、管理人员要积极做好报告厅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工作,每次报告厅使用后,工作人员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本管理规定自20**年12月5日起执行。

  20**年12月4日

  z校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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